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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來信:
木子李:
認識老婆之前,我有過一段長達四年的戀情,在這段關係中,我幾乎傾其所有。即便如此,還是因為家庭條件一般,沒能娶到我想要娶的姑娘。
在我們分手後,我曾消沉了有大半年的時間,那段時候,對工作怠慢,經常約朋友喝酒。醉酒後,就會蒙住被子放聲大哭。
人,或許都有健忘的功能。逐漸,我開始承認這段感情的結束;開始承認我們再也回不到從前。
調整好心態,生活依然在繼續。
只是,之後四五年,我都不願意再觸碰愛情。
眼看身邊很多同齡人都結婚了,我父母開始着急了。
於是,在父母逼迫下,我開始頻繁相親。
我和老婆的婚姻就是相親的產物。
其實,伴隨着年齡的增長,我也學會了對生活妥協,尤其對婚姻妥協。
老婆在我眼裡就是那個「合適」、「差不多」姑娘。
原本以為,我們結婚之後,可以讓生活細水長流。事實上,因為老婆對我沒有太大吸引力,導致我結婚後都不願意碰她一下。
夫妻之間的這種陌生,在持續了一年多的時候,我開始思考全新的問題:兩個沒有感覺的人在一起,簡直就是在浪費彼此的生命。與其這樣,不如離婚。
當我向老婆提出離婚的時候,她反饋給我的是:感謝你權衡利弊,成全我及時止損。
我們兩個人算是和平離婚。
木子李編後語:
有些人,在遇到一個不喜歡但也不討厭的人時,會伴隨着兩個人的熟知,最終打心眼裡接納對方;
有些人,有精神潔癖,或因為現實問題,接納了一個人,也曾嘗試着去接納對方,但是,在實際操作過程中,真的很難做到對湊。
我相信,你老婆和你相親,也是她父母逼迫的產物。
又或者,你在你老婆眼裡,也是那個「合適」、「差不多」先生。
你老婆或許不像你,有精神潔癖,但是,你老婆能感受到在這段關係中,你反饋給她的冷漠。
再加之,你並沒有給她機會,讓她真正融入你的世界。使得,你老婆在這段關係中也沒有投入太多情感。
因為不愛,所以,離婚的時候,自然可以做到相對平靜。
你們的婚姻,難聽的說,也不過走了一個過場,從此,父母不會再逼着你們結婚了。
但願在如此狀況下,你們都能夠找到那個心儀的婚姻重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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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拉黑了,還有希望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