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結婚購房,婚沒結成房子怎麼分?法院這樣判

情感導師 6868

 添加導師LINE:jaqg

獲取更多愛情挽回攻略 婚姻修復技巧 戀愛脫單幹貨

來源:北京日報客戶端

  記者 高健

為結婚購房,婚沒結成房子怎麼分?法院這樣判

  為了結婚買的房子,婚沒結成,房子該怎麼分?劉軍和陳萍為此上了法庭。平谷法院依據查明的首付、還款情況等,近日判決房屋歸劉軍所有。

  劉軍和陳萍在大學時就確立了戀愛關係,二人一出社會就共同奮鬥,希望能早日攢些錢、買房成婚。2016年,二人以共同購買人名義購買某房產,價款為77萬元,其中,首付款20萬元由劉軍父親出資,剩餘57萬元由劉軍和陳萍作為借款人共同向銀行貸款,房屋的不動產預售登記記載預購方為劉軍、陳萍。自房屋按揭供房之日起,實際上均由劉軍負責每月向銀行償還貸款。

  然而,轉過年,劉軍和陳萍這對情侶因感情不合分手,一年後,陳萍與另一男子結婚。

  之前以二人名義買的房子,該歸誰或者怎麼分?由於分歧較大,劉軍把陳萍訴至法院,請求確認房屋歸自己所有,陳萍協助辦理相關備案變更手續。

  法院查明在案證據,確認涉案房屋的首付款由劉軍父親支付,且根據還款記錄,銀行貸款每月由劉軍償還。據此,法院認定,在陳萍沒有支付首付款且未參與還貸的情況下,結合雙方確認「購房是出於結婚為目的」,所以購房是以結婚為目的的贈與行為,且屬於附條件的贈與。現陳萍已與他人登記結婚,附條件贈與實現的條件無法成就,因此,贈與行為不發生法律效力。

  最終,法院判決確認案涉房屋的全部產權歸原告劉軍所有,陳萍協助辦理相關備案變更手續。一審判決後,雙方當事人均未提出上訴,判決現已生效。

  法官指出,男方出資以女方名義購房,在法律上是一種附條件的贈與行為,登記結婚是所附的生效條件。另外,根據相關司法解釋規定,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除非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

  法官分析,以結婚為目的的贈與雖然不是嚴格意義上附條件的贈與,但可視為附條件的贈與,如果最終雙方沒能結婚,贈與所附的條件自然沒有成就。因此贈與人在贈與所附條件未能成就的情況下,可以要求受贈人返還贈與的財產,這也符合民事活動中的公平原則及我國社會傳統和公序良俗。

  法官提醒,現實生活中,剛參加工作的子女缺乏經濟能力,一般難以獨自負擔買房費用,父母為了讓子女生活更加幸福,往往自願出資為子女購置房屋。但是,基於父母子女間密切的人身關係和中國傳統家庭文化的影響,實踐中,父母與子女之間一般不會簽訂贈與合同,而對於是否存在口頭的贈與合同以及贈與合同的內容,往往成為日後爭議的焦點。為儘量減少糾紛發生,建議父母子女間的贈與行為簽訂正式的贈與合同。

  同時,情侶戀愛期間購房的情況各不相同,法院需要考慮雙方的出資情況、同居情況、購買房產的目的、雙方日常資金往來情況等多方面因素,判斷個案。因此,情侶之間對於房產、汽車等高價值財產也應當簽訂書面協議,明確財產份額,以免日後產生糾紛。

  (文中人物均化名)

評論列表

頭像
2024-06-14 00:06:03

挽回一段感情就是挽救一個家庭。

頭像
2024-05-15 07:05:33

被拉黑了,還有希望麼?

頭像
2024-05-11 22:05:43

被拉黑了,還有希望麼?

頭像
2023-12-12 15:12:16

發了正能量的信息了 還是不回怎麼辦呢?

 添加導師LINE:jaqg

獲取更多愛情挽回攻略 婚姻修復技巧 戀愛脫單幹貨

發表評論 (已有4條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