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疑伴侶不忠,想查記錄斗「小三」?不注意這點,後果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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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關於出軌的電視劇扎堆。前有《三十而已》中,讓觀眾恨得牙齒痒痒的許幻山,後有《白色月光》中發現老公出軌,但又沒有確切證據的張一……現實生活中,也有人想通過找證據來看看伴侶有沒有做對自己不忠的事。不過,一定要小心別掉「坑」里了。

查記錄?跟蹤器?騙你沒商量!

不久前,懷疑丈夫有外遇,但又苦於找不到證據的王女士,在網上尋得一款跟蹤「神器」,本想有了它就可以知曉丈夫的情況,沒想到卻被騙子坑了一把。

原來,王女士在網上搜索「跟蹤器」時,添加一位「客服」的微信。對方熱情地推薦了一款名為「定位寶」的定位軟件,並介紹說只要輸入手機號就可以查到對方的位置,輸入身份證就可以查詢開房記錄。隨後,王女士交了150元的押金,按要求點擊下載了APP,並花了1380元買了授權碼以及繳納了3000元保證金。然而,王女士等到的不是她老公的出軌證據,而是無情的拉黑。

懷疑伴侶不忠,想查記錄斗「小三」?不注意這點,後果嚴重!

有同樣遭遇的還有朱女士。今年8月,懷疑老公出軌的她在某搜索引擎上搜索如何查開房記錄,竟然真搜索出一個賬號,說可以查詢開房記錄。朱女士立即詢問對方如何查詢,對方告知其查詢開房記錄需要1500元,其中定金500元,等結果出來以後再付1000元尾款。

朱女士沒多想就給對方轉了錢並提供證件號碼。沒過多久,對方真的發來了一個所謂查詢記錄表格的截圖,上面有朱女士老公兩條開房記錄信息,但最關鍵的部分卻被截除了。對方告知朱女士要想獲得完整的信息就要先把尾款打過來,急於查看的朱女士總共花了5000多元,結果從都到尾都是騙局。

警示:買賣公民個人信息的行為是違法犯罪行

綜合兩個案例可以看出,不法分子的手段比較類似,都是自稱可查詢他人開房記錄,利用受害人急於得到真相心理實施詐騙。實際上,大家一定要認識到買賣公民個人信息的行為是違法犯罪行為。只有執法人員出於執法需要才能依法查詢公民個人信息,而這類所謂能代查開房記錄的消息都是不法分子的騙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規定: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婚內夫妻一方出軌怎麼辦?看《民法典》怎麼說

最新通過的民法典第五編「婚姻家庭」中針對原有的《婚姻法》做出了部分修改,重點照顧無過錯方的權益保障,主要體現在以下兩點: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規定【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這意味着,如果對方存在過錯行為,無過錯方完全可以主張分多財產,並且很大程度上能實現這一訴訟主張。離婚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應當照顧無過錯方權益。也就是說,配偶的出軌行為或將能成為財產少分或不分的法定理由,保障了無過錯方的合法權益。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二)與他人同居;(三)實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民法典新增了「(五)有其他重大過錯的情形」作為損害賠償的法定情形。這也意味着:即使不能證實對方有重婚或同居的行為,若對方有出軌、通姦、嫖娼、不正當交往等重大過錯行為,也能夠主張損害賠償,並實現這一目的。

評論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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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0 14:08:26

我聽別人說過,值得推薦的情感機構

頭像
2024-03-25 03:03:03

老師,可以諮詢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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