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與法,忠與孝,自古以來本來就是個兩難全的難題,親親互隱還是大義滅親?
這類家醜一旦家人公開,不管是妻子還是情人又有多少人能獨善其身?近幾年來,隨着反F工作的推進,官員都特別謹慎,特別心懷鬼胎的,自身不乾淨的官員,其行為和手段就越隱蔽。
01天下沒有不漏風的牆
江蘇省鹽城市射陽縣一女子實名舉報公務員丈夫玩弄女性,孕期出軌,買奢侈品公款報銷等,對此,射陽縣紀委工作人員表示,相關事情已經處理結束,具體情況不便透露。
這個男公務員可能已經貪了很多年,他老婆有可能市迫於形勢和壓力或者孩子一直不敢舉報她老公,或者說也有可能得到了好處沒有進行舉報,但是也有可能因為良心、正義感或者說她沒有得到好處,再或者她老公做的事情讓她不能接受。
忍不了進行舉報,她如果跟她老公一起貪的話,說不定一輩子都查不出來。也有人說,因為出軌才被舉報而不是違法受到舉報,這就是人性吧,女孩千萬要遠離人品低下的人,別因為看臉看工作而做出後悔萬千的選擇。
02很多行為都與自身利益掛鈎
在當今社會,能夠做到因為親人犯法而「大義滅親」,更多時候是與相關利益有掛鈎,在這個案例中,妻子的丈夫如果僅僅只是貪了,那麼妻子可能就會選擇不舉報,因為這對於自己來說是不利的。
但是自己的丈夫出軌了,這一點牽涉到自己的利益,並且也讓自己受到了委屈,這個因素的促成下,她最終才會選擇舉報自己的丈夫貪和出軌。
如果這個男人並沒有出軌,他貪了更多,他老婆可能只會覺得她親愛的老公真有本事,人性就是如此雙標,不過也有人的良心過不去,堅決不跟犯罪站一起,多次勸說的情況下無果,加上男人做了不可原諒的事情,給了她舉報的勇氣。
這件事的處理之後,可能有人會說這個公務員男只是犯了大部分男人都會犯的錯,娶到這樣的老婆真是倒霉等等。
從法律的角度來說,這位妻子的做法是十分正確的,在法與情之間,勇敢的選擇了公正和正義,成功為我們打掉了她丈夫的違法犯罪行為,從情感的角度來說,丈夫忠誠,對她憐惜,哪個老婆願意把自己的男人送出去?
因此「你不仁,不要怪我不義」的話,就是這件案情的一個寫照了吧!對於舉報而言,匿名舉報是作用最小的,實名舉報相對是威力最大的,更何況還是生活在一個屋檐下的妻子。
03親人犯法,該不該舉報?
自己的親人觸犯了法律,可以全解,讓其自首,把社會危害性降到最低,在法律上會得到從輕處理,如果親人不自首,也不願意停止違法的行為,這個時候就有必要選擇大義滅親。
大義滅親在親人快要走上犯罪道路越來越遠之前起到極大的幫助,否則親人會罪惡深重,終究難逃法網,而且知情不報,自己也會涉及到包庇罪中。
我國《刑法》第三百一十條:窩藏、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之前就有兒媳舉報婆婆,這有妻子舉報丈夫,非得被親密的人舉報上新聞才能被發現處理,這就很納悶了,這些人在被自己人舉報前,就沒有被別人監管、舉報或者投訴過嗎?沒有人管?
這或許就是官官相護了,自己人不抓自己人,有個朋友他親戚轉院需要給醫生塞錢,當然這錢不是直接給,而是給的超市卡,才可以給他寫什麼轉院證明等等,當然並不是所有醫生都這樣。
問他不投訴嗎?他說不敢,家在這裡,以後還要去這個醫院看病的,怕以後被報復。這種貪的官每個地方都有,真是無處不在,不管大城市還是小成縣,只要有官的地方,總會有一部分貪的人存在。
04總結
出現這些相類似的事情,說明雙方的關係已經完全破裂,被舉報者基本都不冤枉,都是罪證確鑿,不過處理結果卻未必是大家所想的那樣,以為被舉報者一定就會失去一切並且坐牢。
有時候因為能量足夠大,關係足夠硬,最後還能相安無事,或者受點損傷就過去了,目前的情形大部分亦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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