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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前幾年的社會新聞當中,我們總是看到許多老人碰瓷的時間,各個案例的過程都是大同小異的,大概都是有人看到老人摔倒在地,上前攙扶後卻反被老人及其家屬誣陷是好心人推倒了老人。
在前幾年,監控系統還並不健全,所以導致了這類案件頻發,為什麼明明是做好事,還要反被誣陷呢?
在相關案件當中,那些老人的家屬聲情並茂的誣陷別人,由於證據的不足,那時總會有人能夠成功地從好心幫忙的人身上撈到一筆,以至於這種碰瓷事件越來越多。
真正的壞人,並不認為自己壞
在正常人的認知範圍之內,我們都自然地認為人一旦做了壞事,就會受到良心的譴責,我們總是覺得那些壞人終究會受不了那種良心的折磨。
所以,我們總是在期待浪子回頭,希望那些壞人能夠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能夠良心發現,懸崖勒馬。
但是,現實其實與我們的想象有着很大的差距,以上這些想象只會出現在善良的人腦海中。
真正內心善良的人,是不會去做壞事的,會受到自己良心譴責,改邪歸正的人,也不能算是壞人。因為沒有好人做了壞事就永世不得超的道理,他們只是一時走錯了路,但是他們的骨子裡其實還是好人。
那些碰瓷的老人和老人的親屬,也許並不覺得自己的做法有什麼問題,因為他們覺得,總要有人對老人的傷負責,那麼就誤了你是誰都可以,管你到到底是不是那個導致老人摔倒在地的主要原因。
在壞人的眼裡,他們做什麼都是正確的,他們的觀念是無比正確的。例如,希特勒在大肆屠殺猶太人的時候,從來都沒有考慮過這件事情的對錯與否,而是一心想着猶太人會毀滅全人類和整個世界,所以希特勒認為,為了全人類着想,他必須殺光猶太人。
好人和壞人的界定
所謂「殺人放火金腰帶,修橋補路無屍骸」,古時候這些話並不是憑空捏造出來的,而是具有他的道理的,在現代,這樣的事例依然不少,那麼如果拋開了道德底線的束縛,我們到底應該做好個好人,還是做個壞人?
美國賓夕法尼亞大學的教授亞當·格蘭特(Adam Grant)認為:我們應該做好人。亞當在其著作《Give And Take》中將人類分為三種:1、給予者;2、獲取者;3、互利者。
給予者擅長於幫助他人,獲取者只考慮自己的利益,互利者強調互惠互利。
亞當強調說:「雖然很多給予者都會被別人利用從而混得不好,但是,如果你觀察那些地位頗高的人,其中也有大量的給予者,所以,給予者十分不在社會的兩個極端部分的。」
但是,對於這個問題,不同的人還有不同的答案。
美國斯坦福大學的教授傑弗瑞·菲佛(Jeffrey Peiffer)寫過一本書叫做《權利》,答案與亞當恰好相反,他的答案就不如亞當那麼美好了,菲佛認為,作為一個壞人更加容易獲取相應的利益與權力。
有實驗結果表明,傲慢無禮的人在普通人看來擁有着更加高級和優秀的社會地位。
壞人最終將贏得戰役,但卻會輸了戰爭
曾經有專家在奢侈品商店做了一個實驗,經過一段時間的觀察,觀察人員發現,當有顧客只拿起一瓶香水進行詢問的時候,櫃檯服務員的態度就會比較惡劣,甚至眼睛之中帶有一些鄙夷。
就像在用眼神暗示顧客:「別看了,這不是你能買得起的東西。」
但是實驗的最終結果顯示,櫃檯復員的這種態度不僅沒有降低自己店裡的銷售額,反而增加了奢侈品的銷售額,因為,在這種鄙視的眼神的促使下,會激起顧客的心理不滿,然後就會產生一種「你居然看不起我,那我就買給你看」的心態。
但是,這種手段並不能成為促進奢侈品銷量的長久手段,因為時間久了就會發生問題,因為研究者在對那些一怒之下購買了奢侈品的顧客時,大多數的消費者都表示了後悔,並且表示,再也不會踏入這家奢侈品商店一步。
做壞人可能會讓你贏得很多次的戰役,但是最終會導致你輸掉整個人生戰爭。綜上所述,做壞人可能可以贏得一時的利益,但是,只有做一個好人才能使自己一輩子問心無愧。
- The End -作者 | 湯靡達編輯 | 一粒米第一心理主筆團 | 一群喜歡仰望星空的年輕人參考資料:《Journal of experimental psychology.Human perception and perform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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