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遷安可能進入了一個怪圈
肇事逃逸扎堆出現
但是法網恢恢 疏而不漏
有的人惹事後溜之大吉
警察們心裡卻時刻記着
就等着將他們捉拿歸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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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日14時50分許,在遷安市某路口,司機陳某某開車由北向西右轉時與范某某重型半掛車相撞,雙方車輛均有不同程度的損傷,隨後陳某某駕車逃逸。警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三項、第二項之規定,對陳某某行政拘留十五日。
2020年10月20日晚8點左右,遷安市民白某某駕駛着小型客車由西行駛時,與一市民停放的車輛相撞,白某某竟棄車逃逸。後警方調取監控取證,將肇事者白某某緝拿歸案,對陳某某處以行政拘留十五日。
2020年9月29日中午,在遷安一地下停車場,於某某開車由西轉彎時,與停放的一輛車相撞,造成雙方車損,肇事後於某某駕車逃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三項、第二項之規定,警方對陳某某行政拘留十五日。
許多事故的發生並非本意
然而肇事逃逸實屬故意
無論駕駛何種車輛
發生道路交通事故
都不能為了逃避責任而選擇逃逸
下面這起事故
至今還未找到肇事者 現全城尋找車主
10月31日上午7:05左右,在遷安火車站附近發生一起交通事故,肇事機動三輪車逃逸,希望廣大市民朋友能夠提供有效線索,伸張正義。
據被撞車主李先生講述,當時他和機動三輪車同向行駛,在超車時,三輪車突然變換車道,撞上他的車,李先生的車撞向路邊樹木。事故中,李先生的車車身受損嚴重,「如果不是那棵樹擋住車,後果不堪設想」,李先生稱,事故發生後,三輪車短暫停車,隨後快速向西逃竄,整個過程中,機動三輪車司機沒有下車。
交通肇事後揚長而去
是對法律的無視 更是道德的淪喪
小編提醒 發生交通事故後
請勇敢的承擔應付的責任
逃得過一時 最終也逃不過法律的制裁
得不償失!
評論列表
情感分析的比較透徹,男女朋友們可以多學習學習
發了正能量的信息了 還是不回怎麼辦呢?
老師,可以諮詢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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