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同居是對婚姻謹慎?還是道德敗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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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十堰廣播FM92.0遠方 十堰柏和心理 曲鷂奇  

十堰廣播電台 遠方 十堰柏和心理 曲鷂奇

遠方:今天,和你聊聊「婚前同居」身邊同居的小情侶肉眼可見地增多了。有數據表明,我國婚前同居比例約為10%。近幾年結婚的人里,同居比例達到1/3以上。同居,已經成為常見的生活方式。

但仍有一部分人談到同居就色變。前陣子,一個素人女孩突然上了微博熱門,只因為她發了一條微博「我們同居啦。」短短5個字,評論區卻留下600多條髒話。不少網友罵她,不知廉恥、流氓:

婚前同居是對婚姻謹慎?還是道德敗壞?

我不知道你們年輕人在學校都學了什麼,難道你老師、家人不告訴你禮義廉恥嗎?

別讓老實人接盤,能結婚儘量結婚吧。

同居這種事,要是放在80年代,可是流氓罪。

女孩高高興興發微博記錄一下生活,沒想到卻被網友塞了一口蒼蠅。 這樣的事,並不少見。

曲鷂奇:同居在現代已經成為了一個社會現象或者是關係模式,談不上支持和反對。就像有的人愛吃香菜,有的人不愛吃香菜,談不上誰對誰錯,只是個人的選擇不同而已。

剛才說的婚前同居率為10%,這個數據可能還是保守的,為什麼會出現同居的現象? 以前怎麼沒聽說過? 在過去80年代,單位里談個戀愛可能還需要領導或者工會牽頭。 我聽說我父母就是通過單位工會牽頭才互相認識的。在那個個人情感比較保守的年代,不大可能會出現同居的現象,這要是放在古代更加不能被人接受了。

古代時還講究女孩子要「大門不出、二門不邁」。因為古代的院落至少有兩進庭院,女孩子一般住在第二進院子,大門是通往屋外的,二門是通往客廳的。 古代時,如果沒有家長同意,女孩子連客廳也不能隨便踏入,也不能隨意被客人見到。

在現代社會婚前同居現象的出現也是因為:男女地位的平等,社會對婚姻自由的認同,還有年輕一代人不再那麼在意過去的那個年代形成的保守思想了。

其實在某種角度來看,同居和婚姻的區別在於:婚姻是有結婚證的,是被法律認可的,同居只是沒有拿結婚證。有的情侶談了幾年的戀愛,情感真摯濃厚,只不過婚期還沒有定好,然後兩個人已經住在一起,這不過就是提前過上了婚姻生活。還有一些情侶是在外地工作相識相知,感情經過一段時間的磨合升華,然後兩個人住在一起,互相有個照應。這沒有什麼不正常的。

遠方: 另一個女孩曉美,跟男友同居半年後,就發現他們之間存在各種問題。 曉美愛乾淨,可男友偏偏習慣臭襪子亂丟,髒衣服到處扔。 曉美節儉,男友卻花錢如流水,信用卡、花唄一直在透支。半年下來,曉美之前幾年的積蓄都快花光了。 最終,曉美受不了,提了分手。

可之後,她遇到的男生,知道她和前男友同居過的那一刻,無一例外都消失了。 在他們的觀念里:一個女孩是珍珠還是死魚眼珠子,全看有沒有跟男人睡過。

婚前跟男人同居過的女孩子,沒價值了。 這背後,濃濃的腐臭味兒。 父系社會,男人外出打獵,女人生兒育女。

婚前,女人被要求保持貞潔;婚後,被要求為丈夫延續後代。 幾百年過去了,如今的女人可做的事兒這麼多,賺錢的機會大把大把。 不少女人,發展得比男人還要好。

曲鷂奇:說到底,同居背後所引起的另一個爭議就是-----處女情結。還好,這個問題對人們的影響已經不像以前那麼強烈了。我記得在90年代的一些電線杆小廣告和一些私立醫院還經常還有一些「修復處女膜」的廣告,現在極少會看到這些信息了。

處女情結是一個典型的心理現象,幾千年來在世界上不同民族對這個問題有不同的看法,有的民族不太關注這個問題,有的時期和民族文化則把是否是處女放在一個很高的位置上來談。

在這裡有幾個原因,第一,是在古代社會,女性還在依附於男性生活的年代,男性會把女性的地位壓的很低,甚至把妻子當成個人財產來看待,這就相當於把女性給商品化了。 例如你買了輛車,即使只開了幾天,然後再賣掉,就是二手車的價錢了,會折價很多。過去的男性,特別是處女情結很重 的人,就是把女性看做是財產。現在男女平等的口號已經喊了這麼多年,所以處女情結也越來越少。

其次「處女情結」是因為強迫性的「完美主義」。在心理諮詢中,一些女性來訪者對自己發生第一次性行為後,會覺得自己不再完整了,也不完美了。這種缺陷感可能出現在女性心理,也會出現在男性心中,他會覺得自己得到的不是一個「完整」的女性。

這種強迫性的完整感多半是非理性的,例如你喝奶茶沒有管子不行,吃飯沒有筷子也不行,這種缺失確實會影響正常生活。但是完美主義中的完整感則是另一種異常的心理活動。比如一個人從小就憧憬童話般的愛情,當他浪漫的邂逅了女友、精心安排每一次的約會,甚至要每一個細節都是優美的,但是當他發現女友之前有一段愛情經歷,他就會覺得自己理想中完美的愛情不再完美了。女友也不再完美,甚至他自己的生活也不再完美了。

處女情結也是源於男性的自卑和占有欲。假設一個沒有性經驗的男性,他戀愛後,如果他的女友之前有性經驗和情感經歷,那麼這個男性可能會覺得自己是毫無經驗的,而他的女友可能會把自己和前男友做比較。這可能會導致他的自我否定和挫敗感。

戀愛是具有排他性的,也就是說,戀愛是兩個人的事,在戀愛關係中,男女雙方會下意識的排斥其他的同性。當一個女性過去有戀愛經歷,那麼現男友會在潛意識中覺得:有一個同性先於自己征服了這個女人,而這個女人曾經也接受過別的男人。那麼現男友會覺得自己不是女友的唯一愛過的人,也不是女友最先愛過的人,自己也不是第一個征服女友的男人。這可能會引發男性強烈的挫敗感和自卑心。

無論是哪種解釋,這個情結基本上是屬於男性自己的問題。

遠方:女人賺錢養家,男人在家帶娃,這樣的組合也很常見。 女人對男人沒了依附,可以憑藉一己之力,過上想要的生活。 結婚,可以。丁克,可以。不結婚,可以。 這個時候,還用幾百年前的貞操觀來要求女人,就是性別剝削。 不講理的時候,詭辯者會不管對錯,抓住前人的故事,給自己撐腰。 然而這樣的邏輯,不堪一擊。 幾百年前老百姓還不讓讀書呢,那現在的九年義務教育還參不參加啊? 一個成熟的女人,完全可以和喜歡的人同居,因為,她能為自己的選擇負起責任。同居,對親密關係有害還是有利? 至於為什麼要同居?

曲鷂奇:現在的婚姻不再像過去那樣:兩個人湊合湊合平平淡淡過日子那麼簡單。現在的婚姻比較自由,而且選擇性會更大一些。同時人們對婚姻的要求也更高。而且現在的戀愛次數比上一代人的戀愛次數普遍要多。可能平均一對情侶在結婚前會經歷至少2~3次戀愛。

有人說婚前同居就是對感情的不負責任,但其實是在婚前同居的背後可能是因為人們對婚姻更加謹慎了。有人說光是和對象吃吃飯、看看電影哪怕是感覺再好,都不足以看清這個人,最好是和他有一次長途的旅行,或者是生活一段時間。看看他在生活中的如何處事、價值觀合不合適、生活習慣合不合適,甚至是在親密行為上合不合適。這是國內社會學家、性學家李銀河的觀點。可能這個觀點聽上去有點觸目驚心,但李銀河老師只是客觀了描述了現代戀愛和婚姻中的現象。不管你認不認同這個觀點,現在都有很多的情侶是這樣生活的。

我聽見過一些對同居很反對的朋友提出的疑問,他們會說:難道談一次戀愛就要同居一次嗎?那結婚前要同居多少次?那不是對感情太隨便了嗎?

其實同居多半發生在戀愛情感已經比較成熟了,已經到了談婚論嫁的階段了,才會自然而然的發生。例如雙方都已經見了家長、已經買了房子、開始在為結婚做準備的前期、至少雙方明確了對方就是自己要選擇的那個人了。

遠方: 新京報2019年曾發布過一項離婚調查,調查顯示,前4種離婚原因中,有3種是:感情不和、家庭暴力、伴侶一方有惡習。 確實,如今離婚率這麼高,婚前增進了解,是對自己負責,也是對婚姻負責。 朋友李君和秦子帆一見鍾情,在一起3個月就結婚了。 戀愛期間,每次出去玩,秦子帆除了牽李君的手,不會再有別的「越軌行為」。 李君原以為這是秦子帆尊重她,沒想到婚後秦子帆仍舊不變。 她主動也沒用。

無數次追問後,秦子帆才吞吞吐吐說了實話,他一直性冷淡,結婚只是因為家裡催得緊,沒辦法。 兩年後,李君抑鬱了。 有隱疾的男人,迫於家人、社會壓力,找女孩子結婚。 可這些女孩子,充滿嚮往地走進婚姻,卻毫無防備地跌入有名無實的婚姻中,開始了壓抑掙扎的婚後生活。 每次看到這樣的悲劇,我總是憤怒又悲涼,這些可憐的女孩們,如果婚前多一些了解,結局會不會不一樣?

曲鷂奇:這也是很現實的原因。在戀愛中有一定的了解,總比婚後再去認識一個人的要適合。我的一個女性朋友當時認識了一個很優秀的單身男士,那男人學歷很高,家裡是書香門第,而且有穩定的工作。,最主要是男士很熱心,對女友特別關心。兩個人在見了家長後,婚期也提上了日程。

兩個人想結婚前去國外旅遊,於是報了旅行團。開始的幾天一切都順利。但是在旅行中,有一次因為當地的天氣原因,導遊稍微調整了 一下行程。其實這個問題沒那麼大,但是那名男士和導遊大發雷霆,我朋友勸都勸不住,把我那位朋友都嚇壞了。 當時她把原因歸結為可能是男友水土不服,情緒焦躁。

後來在酒店入住時,兩個人因為一點小問題發生爭執,那個男的忽然把女友按在床上掐脖子, 還是同團的旅客急忙敲門進來勸住,才導致問題沒有繼續惡化。後來兩個人回國後,那女孩提出分手了。那女孩說不敢想象未來和他結婚後會是什麼樣的狀態。

同居和戀愛的區別是什麼? 戀愛時情侶們往往會把自己最好的一面表現給對方,這是為了能順利和對方建立關係,提升自己的吸引價值。這不是欺騙,而是每個人下意識會去做的事。例如第一次相親時,穿上很正式的服裝、做一個平時不會做的髮型,都是出於展示自己的意義。

這樣就出現一個問題,戀愛中的人們會有可以的揚長避短,但是結婚後需要和這個人生活在一起,這個人不會一輩子都去刻意的表現自己,這就使同居現象增加。情侶們在一個高度相似於婚姻的關係中看看兩個人的生活模式合不合適。當然這是在情感已經很成熟才會選擇的生活方式。

遠方:一年多的朝夕相處,足以看清一個人。 如果同居後還要結婚,那也就說明這段關係磨合的不錯,起碼對彼此的缺點是能接受的。 復旦大學有過一項研究,結果表明:經歷過一年半及以上同居時間的人,對伴侶的滿意度最高。 婚姻不是人生的必選項,不必那麼着急。慢下來,看清楚再做決定,不遲,但是,同居就是一個完美的選擇了?

曲鷂奇:首先我對復旦大學的這個研究有點不同的看法:婚姻中有個現象叫「七年之癢」。 意思是婚後一段時間後過了那個新鮮期,兩個人的情緒也慢慢趨平靜,這時候就是考驗兩個人的情感基礎的時候的。同樣,在戀愛中超過一年半的同居期,也會遇到這個新鮮感減退的問題。這時候兩個人分手的可能反而會大一些。那你付出了情感,付出了青春,最終沒有走到一起,這是誰都不想看到的結果。

所以戀愛時間可以稍長一些,但是同居時間大約保持在半年左右,基本上就能對這個人有一個大致的了解和磨合,這時候就可以談婚論嫁了。

我們在看網絡小說或者電影,有一個試看功能,看了一部分後就需要辦理會員,或者VIP。 這時候人們的新鮮感還在,如果把整部電影都看完了,人家不一定會辦理會員了。 同樣道理,你讓一對情侶同居那麼長,讓他們提前面對了婚姻中的束縛、付出和責任,有可能會對婚姻打退堂鼓。

其實同居和戀愛的界限沒那麼清晰,經常膩在一起的戀愛關係就是一種同居。同居也是戀愛的一種形式,所以同居只是一種生活方式,

但是同居要注意一些事情:

第一、同居是在已經到談婚論嫁的的階段,可以去嘗試。

第二、同居時間不宜過長,一般半年到一年左右。

第三、同居是一種水到渠成的情感行為,是兩個人情感升華到一定程度後才會選擇的生活方式。 所謂的磨合只是一個次要的原因,如果把同居作為試婚的理由,這本身就是本末倒置的。

第四、同居是一個很嚴肅很謹慎的選擇,同居是為了更好的服務於婚姻,而不是為了享樂。同居次數越多、時間越長的人,越可以會對婚姻排斥。

遠方: 當身體出現問題,後果也是女孩自己承受。男人對你再好,都沒法替你痛,替你辛苦。 另外,沒有成本的關係,也更容易破裂。 同居畢竟不是結婚,兩個人之間的約束力全靠感情。 但感情是不穩定的,卿卿我我時,什麼都可以拋卻;大吵一架之後,只覺得自己眼瞎。 分手成本太低了。 就像《前任3》中的孟雲和林佳,一開始是賭氣提的分手,林佳拎着箱子就走了。 可之後,兩人就再也沒有交集,林佳沒有等到孟雲來挽回。5年的感情,就這樣默默畫上了句號。 離婚有一個月的冷靜期,分手沒有,散了就是真的散了。

曲鷂奇:這大約就是同居的弊端,因為同居關係不是婚姻關係,婚姻中發生爭執起碼還有婚約和責任讓雙方能冷靜的處理問題。但是同居關係沒有太多的束縛,兩個人有問題可能說分就分了。

所以婚前同居是一個慎重的決定,選擇同居則意味着你對結婚有了充分的心理準備。同居有點像是婚後生活的一個預演,在同居關係中你要把戀愛的心態轉變成婚姻的心態。

在心理學中有個理論,最厲害的心理學也只能把戀愛的成功率提高到50%。,因為你只能做好你自己,百分之50是在對方那裡,你控制不了。所以同居並不是百分百能保證兩人能走到最後的。假如在分手後,同居的情侶受到的內心創傷會更深一些,這是需要提前做好心理準備的。

我在諮詢中見過一個女性來訪者,她很喜歡她男朋友,甚至有點關係不對等的現象。她為了能儘快鞏固和男友的關係,主動提出同居,同居2年多,她一直照顧男友的生活。她覺得這也不是個事,於是小心翼翼的問男友打算什麼時候結婚?男友只是很輕描淡寫的說:沒準備好!這女孩覺得很受傷,進退兩難。

所以同居在已經明確結婚意圖為前提的,不是因為戀愛才同居,而是因為要結婚才同居

遠方:婚前同居到底有沒有必要,似乎很難有一個很標準的答案。 不管你決定同居與否,最重要的是,看清自己的需求,不盲從,也不衝動。 決定同居,分寸和原則要有,同居畢竟不是結婚。 不同居,也要用別的方式,對伴侶增進了解,避免盲目進入婚姻。 總之,選擇是多樣的,但對一個女人來說,真正重要的是,能夠為自己的選擇負責。 世界和我愛着你。 點個在看,自己為選擇負責,同居不可恥。

END

評論列表

頭像
2024-02-21 20:02:09

服務特別好,而且給人的感觸也挺深的,真的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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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5 11:01:56

發了正能量的信息了 還是不回怎麼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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