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火車「轟隆轟隆」地開了一夜,才到了竹西。
這是我第一次到這個小小的城市,原因是我前天和程先生視頻時在他身後的床上發現了一隻小豬佩奇的玩偶。
他和我都不喜歡這樣粉粉嫩嫩的東西,所以,只可能是他身邊有了其他人。
我和程先生戀愛了六年,異地了三年,從大學畢業一直到現在。
畢業那年,我們在未來規劃上有了很大的分歧,我希望留在大城市一展宏圖,他希望回到小城市平淡生活。
在畢業季,這樣的情侶大多都分了手,我們卻堅持了下來。
然而,他依舊回了他的小城,我依舊留了我的大城。每年他會坐着火車去看我兩次,一次是國慶,一次是五一。
我們都沒再一起規划過未來,但是我知道,我們都在等着對方靠近自己。
2
我打車到了他住的地方,用他剛買房子時寄給我的鑰匙開了門。
其實當時我和他說過我用不到這把鑰匙,但是他堅持要寄來,他說:「女主人是一定要有鑰匙的。」
我是個不稱職的女主人,三年了才來看了它一眼,而且它現在,很明顯地有了它新的女主人。
門口擺了兩雙包跟的拖鞋,一雙42碼,一雙35碼,那個姑娘的腳這樣小,個子也一定很小吧。
還記得大學的時候,程先生曾抱着我說:「要是你只到我胸口,那得是多可愛。」
可惜我有172,到不了他胸口,甚至稍稍踮起腳就能和他一樣高。
屋內的陳設很粉嫩,粉粉的窗簾,粉粉的桌布,粉粉的床單,在床上,我還看到了視頻里那個粉粉的小豬佩奇。
她,一定是個很可愛的女孩吧?
洗漱台上擺着情侶式的牙刷口杯,餐桌上擺着一大一小兩隻同款的杯子,甚至衣櫃裡,還有着小恐龍的情侶睡衣。
都是我不喜歡的東西。
廚房裡整整齊齊地擺着煤氣灶,各式各樣的鍋子,鏟子,碗洗的乾乾淨淨地,就那樣擺在櫥櫃裡。不像我,只有一個微波爐,只能用來熱一熱外賣。
多麼美好的一個小家呀,程先生一定達成了他當時的心愿了吧,兩個人早出晚歸,一起做早餐,一起做晚餐,吃完晚飯手牽着手去散散步,或者看個電影。
我離開了這間溫馨的小房子,把鑰匙放在了鞋柜上,就當是給它的新女主人的禮物吧。
3
到程先生公司樓下的茶餐廳時正好是十一點,我尋了個偏僻的位置,點了杯咖啡,靜靜地坐在了那。
程先生一向喜歡在這個茶餐廳吃飯,他時常拍照給我,在我叮囑他按時吃飯的時候。
程先生是11點28分進來的,牽着一個個頭與他肩齊的姑娘,姑娘有着圓圓的臉蛋,大大的雙眼,扎着時下不大流行的雙馬尾,確實是個很可愛的姑娘。
我按滅了手機屏幕,稍稍照了照自己,我25歲了,頭髮是流行的四六分大波浪,塗着正紅色的口紅,嫵媚也許有幾分,可愛卻是毫無蹤跡了。
程先生果然是喜歡可愛的姑娘的,還記得第一次見面,在學校的舞會上,那時我還有着嬰兒肥,剪着厚重的齊劉海,現在看來甚至有一點點傻氣。
可是那時程先生是誇了我可愛的,他後來和我說,他就是那時喜歡上我的,一見鍾情。
回到當下,程先生已同那姑娘落了座,他今天穿了一件粉色的襯衫。他以前從不穿這種顏色的襯衣,因為我覺得gay里gay氣的。
他們吃的是牛排,開動前程先生小心翼翼地幫姑娘把袖子卷了上去,把刀叉遞到了她手上,然後兩人相視一笑,開始吃了起來。
我下意識的吮了一口咖啡,朦朦朧朧想起大學時吃飯我總將醬汁滴到衣服上,程先生便每每吃飯前都會幫我在衣領處塞上一張餐巾紙,那神情比給姑娘捲袖子時還要溫柔幾分。
吃到一半,我微信上給他發了一條消息:「吃飯了嗎?」
他那裡叮咚地響了一聲,他頓時皺起了眉頭,姑娘朝他張望了一眼,很是知趣地埋頭吃起了牛排。
他的消息很快回來:「在吃牛排。」
我回道:「我想你了,給我發張自拍好不好?」
他的神色頓時變得很複雜,猶豫了半晌,便真的拿起手機認認真真地給我拍了一個。
照片很快發來,還是那樣的直男角度,永遠繃着一張臉看鏡頭。
我回道:「快吃吧,別冷了。」
他沒再回我消息,趁着他給姑娘擦嘴的間隙,我拿出手機拍了一張照片。
4
吃完飯他們去了街邊的公園,坐在長椅上,一人拿了一個甜筒,時不時交換着口味吃一下。
像我們以前一樣。
我和程先生是自然而然在一起,在我們認識的一年以後。我們有很多共同的愛好,比如喜歡陳奕迅的歌,喜歡席慕容的詩,喜歡星巴克的卡布奇諾。
我記得是在陳奕迅的演唱會上,唱到《十年》的時候,他拉住了我的手,和我說:「我們一起度過餘生所有的十年好不好?」
我愣了片刻,隨即一笑,重重點頭。那時候,我是那麼地喜歡那個和我坐在咖啡廳,一起聽歌看書,聽我講心事的男孩子。
想到這的時候,他們已經吃完了甜筒。
我往樹後躲了躲,平靜地看着他們手拉手回了公司。
我微妙地發現,我已經不愛程先生了,從他不及時回我信息,說話支支吾吾,開視頻要挑時間開始。
他忘了我是個很敏感的人,一點點變化都會察覺,那隻小豬佩奇,不過是擊潰了我最後對他的信任。
我們中了十年的魔咒,十年之後,成了連擁抱理由都沒有的朋友。
5
重新回到火車站的時候,我給程先生發了條信息,「我到竹西火車站了,你來接我一下。」
不管怎樣,還是要好好告個別的。
分手也應該體面的,不是?
他來的很快,跑的滿頭大汗,見到我就是一連串的問題:「怎麼沒有提前和我說一下?今晚住哪?要不我給你訂酒店吧?」
瞧瞧,他果然是不敢讓我去他的住處,怕那一室的粉紅讓我怒火攻心。
我將他接過去的包重新拿了回來,順便輕輕地擁抱了他一下。
他的身體很僵,大概是習慣了那個姑娘的擁抱再適應不了我的。
我放開了他,努力讓自己溫婉地笑着,「不用麻煩了,我馬上就走,我只是想看你一下。」
「怎麼這麼急?」說這話時他卻是輕鬆了下來,演技還真是不好。
頓了一頓,他又說道:「要不我過幾天去看你吧?」
我朝他淡淡一笑,沒有點頭也沒有搖頭。
程先生目送着我上了火車,我目送走了我的青春。
火車「轟隆轟隆」地走了,竹西是個好地方,可是我卻不會再來了。
火車上,我給程先生發了最後幾條微信。
「我們是時候分手了。」
「鑰匙我放了鞋柜上。」
「那個姑娘很好,祝你們幸福。」
最後我給他發了那張他與姑娘吃飯的照片,然後徹底拉黑了他。
分手應該體面一些,畢竟我不是為了聽他說抱歉的。
我的那個程先生永遠活在了過去,像我的青春一樣,被封存在了回憶里。(小說名:《分手應該體面》,作者:雲枳。來自:每天讀點故事,看更多精彩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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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出的方案很有意義很實用,對我的幫助很大!
發了正能量的信息了 還是不回怎麼辦呢?
如果發信息,對方就是不回復,還不刪微信怎麼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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