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次遇見 都是故事
每一個故事 都有聽眾
談戀愛嗎?
傷痕累累的那一種!
NO.1
最近不知道怎麼回事,特別喜歡看各種連環殺手案件的網絡文章,抱着「有福同享有難同當的精神」,把幾個比較好看的公眾號推薦給身邊的朋友,他們都委婉的拒絕並表示我是個「變態」。
我心有不甘去問莫先生:「這麼牛逼的文章,為啥你們都不喜歡看,多刺激啊!」
莫先生慢吞吞的回覆我說:「不在沉默中爆發,就再沉默中變態,你已經變態了,我們不是一路人,分手吧~」
我剛想踹他一腳,結果這貨提前離我遠遠的然後沒好氣的說:「你喜歡的不等於別人也喜歡,你覺得好看的別人未必想看啊!——噢等等.........除了錢以外。」
我合計了三秒鐘,覺得屁話說的有點道理,三秒過後,我還是追上去踹了他一腳。
我回頭也仔細想了想,不知道你有沒有過這樣的經歷:
你口若懸河的向別人介紹一部電影怎麼怎麼好看,對方一臉性冷淡的表情回覆你「有時間看看」。你手舞足蹈的向別人介紹美食美景,對方報以禮貌又略顯尷尬的微笑沖你點了點頭。你鬼鬼祟祟的和別人分享一些見不得人的小秘密,然而對方毫不關心,一臉問號???
當一個人的熱情迎接它的是一盆冷水時,那種心情應該很不是滋味吧!就像在感情里,你說「我喜歡你」她說「我喜歡他」。
有時候我們總是這樣「一廂情願」的執着着,可大部分的喜歡不過是你一個人的事情。
你沒辦法強求一個人喜歡你喜歡的,就像你沒辦法強求一個不喜歡你的人喜歡上你。
得不到回應,比爭吵更傷人。
sorry賈骨文NO.2
有多少喜歡最後沒能說出口,有多少喜歡最後變成了恨,又有多少喜歡消逝在時間的風塵里。
記得我是兩年前在一次公司聚會上認識的林夏,從那時候開始,我才知道公司有這樣一個人,而當時的林夏已經來公司快一年了。
吃飯的時候我好奇的打量着這副陌生的面孔,還算精緻的五官,化了淡妝,少言寡語,低着頭盯着自己的碗,偶爾抬頭沖大家微笑,一副典型的小女生做派。
從那次聚餐以後,隔了很長時間,我都沒有再見過她,直到有一次為了趕稿子加班到凌晨,臨走的時候,發現她也在加班,就順便聊了幾句。
林夏說她加班也是趕稿子,不過是給領導寫演講稿,改了好幾遍領導都不滿意,就拖到了凌晨,她說話細聲細語的,但稍稍帶着些哭腔,眼睛也紅紅的,我以為是被領導罵了,就隨口說了句:「給別人打工都這樣~早點回去吧!」
後來有一次不下心撞見她在樓梯間哭着講電話我才知道,那天晚上哭紅了眼的她,是因為落入了愛情的陷阱里。
直到現在我都沒弄懂,為什麼後來林夏會主動跟我說起她的故事,我也問過她,她只是笑着不說話。
或許有些事情根本不必問為什麼,也說不上為什麼而發生,就像你喜歡一個人的時候,莫名其妙又無法自拔。
sorry賈骨文NO.3
每個人都有無法忘記的故事,每個人都有無法言語的秘密,你的意料之外,未必不是她的情理之中。
我和林夏熟悉起來是因為她搬到了我的辦公室,負責寫一些新聞類稿件,她是那種如果你不主動跟她說話,她就像個透明人一樣,存在感幾乎為零。
記得還是一次加班趕稿,最後只剩下我們兩個人,彼此沒話說,感覺周圍的空氣都凝結了,我幾次嘗試說點什麼,後來都偃旗息鼓,我不怕尷尬,只是不喜歡這種感覺。
當我還在絞盡腦汁想開場白的時候,林夏突然問我:「骨頭哥,你說喜歡一個人有錯嗎?」
被她莫名其妙的一句話搞得我方寸大亂,她還是低着頭,看不見是什麼表情,我想想了不知道從何說起,而林夏忽然抬起頭,笑着跟我說了句:「今天我給你講個故事吧!這樣你以後寫東西就有素材了」
說實話,她這一笑挺瘮人的,皮笑肉不笑的,還是個大晚上。我放棄了敲鍵盤,擺了個舒服的坐姿準備聽故事。
林夏長舒了一口氣,好像下了很大的決心一樣說:「不知道你記不記得,那次加班我跟你說給領導寫演講稿,其實那天我男朋友剛跟我說分手」
sorry賈骨文NO.4
我喜歡你,有時候是一句表白,有時候確是這個世界上最委屈的一句話。
林夏的故事不是很長,甚至有一點乏味,她從上高中的時候,就開始喜歡一個男生,男生不是多優秀,但足夠吸引林夏的目光。
林夏說她有個日記本,寫滿了她和男生之間的發生的故事,但大部分內容,男生一無所知,就好比林夏知道每天男生6點準時起來跑步,7點準時出現在食堂,早餐基本上都是一碗白粥外加一個水煮蛋。
學習成績中等,話不多,喜歡吃校門口那家麻辣燙,喜歡看火影忍者,喜歡打籃球,但好像更喜歡睡覺。
兩個人第一次說話,是因為男生不下心撞翻了林夏的早餐,說了句對不起,又給林夏買了一份,整個過程,林夏除了那一聲尖叫之後,一句話也沒說出來。
後來她才意識到當時,當時的自己一直在琢磨要不要表白,說一句:「我喜歡你」而這句「我喜歡你」直到大四畢業,林夏才說出口。
上了大學之後,當男生在校園裡遇見林夏的時候,才知道,原來兩個人竟在同一所大學,慢慢的兩個人開始熟絡起來,經常一起吃飯,泡圖書館。
林夏喜歡看男生打籃球,她就安安靜靜的坐在場外,很多人都覺得兩個人像情侶,但只有他們自己知道,不過是關係比較好。
就這樣兩個人互相照顧,互相安慰,平平靜靜的度過了大學時光,在吃散夥飯的時候,林夏喝了一口酒站起來衝着男生說:「我喜歡你」
sorry賈骨文NO.5
讓你拼命追趕的人,不一定是對的人,讓你不顧一切去愛的人,不一定是值得的人,但誰的青春里,還沒經歷過一次不撞南牆不回頭呢?
雖然從那天起,兩個人算是名正言順的在一起了,但隨之而來的是異地戀,讓林夏苦惱的是,這不是她想要的愛情的樣子,卻又有割捨不掉的感情。
但還沒等林夏堅持不住,男生先說了分手,沒有什麼特別的理由,林夏也同意了,而那次我撞見林夏哭着打電話,是她正在哀求男生再喜歡她一次。
顯然男生要比林夏冷靜,沒同意林夏的請求,隨後給林夏發了條信息,刪掉了彼此的聯繫方式,這條消息的內容是這樣的:
林夏:
其實在高中的時候我就知道你喜歡我,我以為到了大學彼此各奔東西就會慢慢淡忘,沒成想,我們又遇見了。
有時候我就在想,如果我們一直是朋友就好了,但又覺得對你不公平,那天你跟我說喜歡我的時候,我覺得你特別可憐,因為我從來都沒想過和你在一起。
從我答應你的表白那天起,我就知道,終究會有那麼一天,你對我所有的喜歡,都會變成恨之入骨,但還是要說一句對不起,對不起你,也對不起你的喜歡。
我沒辦法評論兩個人孰是孰非,感情的事說到底,不過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就像林夏一樣,直到分手,她都沒有告訴男生,是自己偷偷改了志願,才能和他有再一次的相遇。
愛情里遇見對的人皆大歡喜,遇見錯的人也不一定是十惡不赦,他或她一定教給過你一些受用一生的道理。
sorry賈骨文NO.6
有些感情,遇見了就別放手,而有些感情,錯過了也別回頭。
那天晚上林夏跟我說了很多他們之間的故事,以至於我的稿子一直沒趕出來,她給我講這些故事的時候很平靜,可我還是能感受到她依舊心痛不已。
期間我只問了林夏一個問題:「你還喜歡他嗎?」
林夏抬了抬頭看着我很認真的說:「喜歡」。
從那天以後,林夏再也沒跟我說過她和男生之間的事情,直達後來她提離職,說準備去北京了,我心裡一陣惆悵,因為那個男生就在北京。
都說青春里沒遇見那個讓你變成傻子的人,是不完整的青春,可誰又甘心只做傻子呢?愛情這東西,執着起來要人命的。
或許我們都沒有權利評價一個人的感情,但至少我們應該明白,想要得到自己喜歡的東西,必定需要付出同等的代價,而有些東西,即使你拼盡全力傾盡所有,依舊不會如願以償。
我們總是期待自己能把不可能變成可能,哪怕只有萬分之一的概率都會付出一萬倍的努力,我們怕的不是最後的結果,而告訴你一開始就錯了。
每個人都有喜歡一個人的權利,但別讓權利變成困住你的枷鎖。
一個人的心就那麼大,有人進來,便要有人出去,無論到什麼時候,都別讓自己的心變得沉重,變得傷痕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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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可以諮詢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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