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小鹿訪談錄】第29期真實人物故事
口述:甘女士
我姓甘,廣東人,今年31歲。
曾經,我在初戀男友結婚的前一天晚上,才得知自己被甩了。
就連我的親人也幫他瞞着我。
失戀對我打擊很大,為了走出陰影,我拼命工作。
每天下班後,我還去擺地攤,賣炸串、衣服……經常被城管追着滿大街跑。
古人云:「禍兮福所倚。」
現在,我婚姻幸福,家庭美滿。
開了兩家連鎖小吃店,月入過萬。
再回想起那段往事,我只相信一句話:每個努力的女孩都會有好運。
(我的自拍照)
1991年,我出生在廣東省梅州市。
我家庭條件比較好,父母在廣東省深圳市做生意,在深圳有房有車。
我從小到大沒幹過什麼活。
但在我五六歲之前,我一直跟爺爺生活在老家。
另外,我有個姐姐、兩個弟弟,還有個妹妹,他們四個都和父母生活在一起。
我逐漸長大,有自己的想法後,就很羨慕他們,經常在家裡哭。
有年,爺爺過生日,父母回老家來看望爺爺,弟弟從深圳給我帶回來一個公仔。
而且,父母給我買了條藍色的裙子。
我拿到裙子特別開心,立馬就換上。
那天,我覺得很幸福,想跟他們去深圳,和父母生活在一起。
但父母堅持把我留在老家。
因為我爺爺獨自在老家生活,父親請保姆專門照顧爺爺。
父親覺得沒有精力照顧那麼多小孩,老家的保姆不能浪費,乾脆留個孩子在老家。
很不幸,我就是那個被選中的孩子。
父母重男輕女的思想很嚴重,電腦剛流行的時候,父親就花幾萬塊錢給弟弟買電腦,讓他們用來打遊戲。
所以說,兩個弟弟無論如何不可能留在老家。
另外還有我大姐,她是家裡第一個孩子。
父親比較疼她,家裡做生意條件好,父親給她買過自行車。
最後是我妹妹,她當時年紀小,父母也捨不得把她留在老家。
(我的自拍照)
姐姐受寵,兒子最受重視,小女兒最親密。
只剩下我這個悲催的老二,爹不疼、娘不愛,被父母留在老家。
那時,我想不明白,跟父母哭訴:
「為什麼他們都可以去深圳讀書,和你們在一起,卻單獨把我留在家裡?」
母親覺得我有點可憐,才把我接到深圳上學。
大概五六歲,上幼兒園的時候,我終於可以到深圳市讀書生活。
直到現在,我還在深圳,從沒想過要離開。
那時,我們在深圳生活,父母做生意沒時間管我們姐妹五個,我每天都在外面玩。
因為父母有錢,他們就經常用錢打發我們。
我們也想要父母關心,想要父母陪我們出去玩,但這永遠都不可能。
所以,現在我們家五個小孩,都對父母沒什麼感情。
小時候,我跟我弟相差一歲,經常吵架。
我性格比較犟,所以父母總是打我,不打我弟。
慢慢地,我的性格就變得特別暴躁,也不愛跟人說話,很內向。
而且,因為父母不關心我,不管我,我性格比較堅強,遇到困難都只能自己解決。
我很想逃離自己的家,早點找個人嫁出去,不跟父母呆在一起。
大學畢業後,我工作的地方離家越來越遠。
第一次工作,我上班地方離家半個小時的路程。
第二次換工作,路程要一個半小時。
第三次換工作,一個半小時路程才能回家。
我想離開家,周末休息,父母讓我回家待一段時間,我也不想回去。
(我的自拍照)
前幾年,我還是挺恨我父母的,心裡的結打不開。
隨着年齡增長,我經歷的事情更多,眼界更寬,心也會軟下來。
逐漸和父母和解,會關心他們,給他們買東西。
而且,我自己現在也是母親,慢慢體會到做父母很不容易。
我也明白,孩子生得越多,每個孩子都會越苦越不幸,就能放下過去,理解父母。
說實話,我記恨過他們,覺得一輩子都不會原諒他們。
但現在放下之後,跟父母的關係變好很多。
而且,最近幾年,我父母年紀大,沒有繼續做生意。
家裡也不像之前那樣有錢,為了生活,我們家還賣掉一套房。
父親的脾氣也沒那麼暴躁,以前,他就像雄獅一樣,現在逐漸弱下來。
等我自己開店做生意後,我忙的時候,父母也會幫我看小孩。
說起這個,我也很感慨。
原本,我在幼兒園當老師,工作穩定,生活平平淡淡。
如果一直這樣過下去,可能也沒什麼不好。
但因為我感情受挫,人生軌跡發生劇變。
2001年,我22歲。
因為我堂姐介紹,我跟我第一個男朋友認識。
當時,我跟我堂姐有聯繫方式。
他在堂姐手機上看到我照片,跟堂姐說想認識我。
我堂姐是他舅媽,覺得我們兩認識一下沒壞處,不一定要交男女朋友,就介紹我們認識。
那年國慶節,我在廣東省深圳市。
他就和我堂姐一起,從廣東省清遠市來深圳找我,我們仨一起吃了頓飯。
後來,我倆單獨在深圳市玩了七天。
他是初中畢業生,在工地上打工,父母是普通農民,在家種地、養雞……
他家和我家的條件懸殊很大。
因為這些原因,我父母並不認可我們的感情。
但我從沒想過這些現實因素,就覺得他老實可靠,很想跟他在一起。
(我出去旅遊的時候)
七天之後,他回去上班。
從這以後,在長達半年的戀愛時間裡,我再也沒見過他。
每天只能通過電話、視頻等方式聊天。
但我們兩非常相愛,從沒吵過架。
而且他很體貼,各方面都會為我着想。
聽我說手機壞了,立馬就把他的手機寄過來給我用。
當時,我表妹跟我一起工作,我們都是幼兒園老師。
我戀愛一兩個月之後,我男朋友就把他表弟介紹給我表妹認識。
等於是表哥跟表姐戀愛,表弟跟表妹戀愛,很滑稽。
我跟我表妹關係一直很好,她悄悄告訴我,談戀愛的時候不要跟人家出去玩,不要跟人家買禮物。
在這之前,我沒有戀愛經驗,對表妹的話深信不疑。
因為我是班主任,工作比我表妹更忙。
所以,我表妹有空的時候,就瞞着我和她男朋友出去玩,給她男朋友買東西。
於是,她們兩個人發展比較快,交往還沒三個月,我表妹就懷孕了。
當時,我的宿舍跟我表妹在一起,下班之後經常在一起玩,晚上都是睡一張床。
可她懷孕這件事,整個學校的人都知道,她就唯獨瞞着我。
有人問我:「你表妹是不是懷孕了?」
我不知道情況,下意識地反駁。
畢竟我們關係這麼好,還是親人,她沒必要瞞着我。
其實,我表妹自從懷孕後,每天都孕吐,人人皆知。
但我平時上課的地方在二樓,她上課的地方在一樓。
我看不見她的真實情況,也沒有懷疑過她。
有天,我實在忍不住,特意下樓去問她是不是真的懷孕,她才不情願地告訴我真相。
(我兒子在外面看海)
當時,我表妹才19歲,年紀很小,她想把孩子打掉。
但她男朋友家裡不同意,兩人就只能回去結婚生孩子。
我們鬧翻後,她結婚都沒叫我回去喝喜酒。
從這件事上,不難察覺到一個真相:
表妹雖然是我的親人,但她的心向着誰,一目了然。
不久後,我跟我男朋友認識剛好半年。
他突然給我打電話,一邊哭一邊告訴我,他跟別人結婚了。
在這之前,他完全沒有跟我說過分手之類的話。
按照我們當地的習俗,結婚會請親戚跟着一起去女方家裡,看看女方長什麼樣,家庭條件如何。
在我男朋友結婚之前,我表妹老公跟着去過新娘家裡,我表妹也知道我男朋友即將結婚的事情。
可他們三人瞞着我,誰都不告訴我,我男朋友已經打算和別人結婚。
直到他結婚的當天晚上,他本人才打電話告訴我。
就這樣,我莫名其妙地失戀。
我們是初戀,我非常喜歡他。
被突然拋棄,我傷心欲絕,記恨他們三人串通起來騙我。
我表妹說,知道他不適合我,才瞞着我這件事。
可在我看來,她就是勢利眼,害怕幫我,會影響她的婚姻生活。
(家人給我買的生日蛋糕)
我前男友在電話里哭得撕心裂肺,跟我說對不起,但我沒想過原諒他。
如果每件錯事都能被原諒,那犯錯的成本未免太低了。
而真正在乎我的人,不會讓我陷入如此難堪的境地。
從這之後,每年我生日的時候,他都會給我打電話,在社交軟件上給我發消息。
但我從沒理過他。
他跟我說,他結婚是迫不得已。
因為他家裡只有他一個男孩子,他必須儘快結婚,傳宗接待,沒辦法等我。
到現在,他都放不下我。
他老婆也知道我的存在,他還給他老婆看過我的照片。
戀愛的時候,我給他買了一套保暖衣。
過去將近十年時間,他還沒有扔掉那件衣服,每年回家第一件事,就是曬保暖衣。
我們倆剛開始認識時候,照過一張照片,他也一直保存在他手機里。
(我做的菜)
這些細節都是他講給我聽的。
他說自己放不下這件事,所有關於我的東西,他都會保留到老死那天。
但在我眼裡,他這種行為很不負責任,我理都不想理他。
當初,他不跟我提分手,莫名其妙就和別人結婚。
現在,他已經有妻有子,就該好好過日子,承擔起家庭責任。
他卻仍然嚷着放不下我,對他妻子、對他家庭仍然不負責。
回想起這段往事,對於這種渣男,我錯過也不覺得後悔。
剛遭遇情傷的時候,我心裡就一個字:恨。
跟初戀結束之後,至少在三四年內,我都很難受,只想工作。
那時,我在幼兒園當老師。
我覺得只有讓自己忙起來,心才不會痛,才能夠忘掉那些傷害。
後來,我談過幾個男朋友,但父母不同意。
有些對象,他們覺得是外省的人,嫁太遠不好,不同意。
還有個是在工地上班,我父母覺得婚後要異地相處,一年才見一兩次。
這樣的婚姻不會持久,也反對。
直到我26歲,我父母看我年紀大,才讓家裡親戚給我介紹對象。
就這樣,我跟我現在的老公認識,我們戀愛半年後就結婚。
他比我大四歲,人挺好的,會做飯。
如果我沒有遇到我老公,我不會像現在這麼自由。
因為我老公從來不插手我任何事情,比較尊重我。
也是我老公鼓勵我從幼兒園辭職,自己出來創業。
(我凌晨五點起來幹活)
當時,我在幼兒園已經工作七八年時間。
我學不到任何東西,也接觸不到新鮮事物。
每天就是跟家長、學生打交道。
我真的做煩了,就想跳出來,看下別的行業到底是什麼樣子。
在創業過程中,我父母和我老公都教會我很多東西。
還有我身邊的親戚,幾乎都是自己創業做生意,對我影響也很大。
在當老闆前,必須先給別人打工。
摸清楚運營店鋪的規則,把學習到的東西用在自己的店鋪里,才會成功。
如果什麼都不會、不懂,就盲目開店當老闆,很可能搞得傾家蕩產。
所以,從學校辭職之後,我幾乎嘗試過十幾個行業。
賣奶茶,擺過地攤賣衣服,賣保險,賣炸串,做家教、早教……
每接觸一個行業,我都能學會一點東西,積累下來,才能撐起現在的店。
其實,每個人創業都會失敗。
但失敗之後,不能頹廢。
認為創業沒希望,下次創業還是失敗,而是要越挫越勇。
只要有正確的心態,創業失敗也能學到很多東西。
在現有的基礎上改進,下次創業就會好很多。
雖然下次創業不一定成功,但起碼比第一次好就行。
(我的自拍照)
我剛出來創業的時候,網絡不發達。
記得我擺地攤賣衣服的時候,還要自己去進貨。
然後自己找模特拍照,釘在衣服上。
怎麼進貨,怎麼賣東西,怎麼躲城管,都要一點點學。
而且,剛開始想跳出來的時候,不知道找什麼工作合適,不敢冒然辭職。
只能一邊擺地攤賣衣服,一邊上班。
每天早上,天不亮我就出門擺攤。
無論進貨還是收攤,都沒人幫忙,一堆東西要自己來回搬上搬下,拉三四趟貨。
累的時候,一天只能睡五六個小時。
我也哭過,想不明白為什麼沒人幫我。
而且,幼兒園領導覺得老師在外面兼職影響形象,不准老師在外面找兼職,還要頂着壓力偷偷擺攤。
但那時,我兩三天賺的錢,比我一個月上班的工資還多。
就這樣,我利用下班時間擺地攤,二十多天時間,賺到7000多塊錢,收穫創業後的第一桶金。
這份經歷啟發了我,一定要自己做生意,就從幼兒園辭職。
(我小吃店裡的美食)
後來,沒地方擺地攤,我換過很多行業,最後決定開一家小吃店。
我從最差勁的攤位開始擺攤,賣烤麵筋。
幾個月後,我終於賺到錢,搬到對面一個有冰箱的檔口。
幾個月之後,我租下一家店面。
開了我的第一家小吃店,每個月能賺1萬多塊錢。
現在,我準備開第二家店。
我老公是賣桶裝水的,他一個月賺三四萬塊錢,非常支持我開店。
但我開店,他從來不幫忙,也不管我怎麼運營。
他說兩個人開夫妻店容易吵架,不如自己開自己的店。
開店的時候,我每天都很忙。
還要帶小孩,做自己喜歡的事情,讀書、寫作,所以只剩下五六個小時睡眠時間。
每天晚上,小吃店凌晨十二點關門。
我還要繼續洗廚具,搞衛生,然後才能做自己的事情。
早上七八點,兩個孩子醒,我要起來給他們做早餐,帶着他們洗臉、換衣服……
中午,孩子睡午覺,我才有空做我喜歡做的事情。
到下午五六點,孩子睡醒,我又要帶他們出去玩。
(我給我的小吃店拍美食照)
因為我的店鋪很小,我都是自己經營。
經常手機里來信息,提示我有單。
我就要跟兩個孩子說:
「媽媽要回去做單了,做完單我們再出來玩。」
所以,我們經常都是玩到一半就回家做單,把單做完再接着出來玩。
剛開始,孩子不理解,總是哭鬧。
後來孩子習慣了,每次聽到來訂單的聲音都很興奮。
他們知道,來單就代表我又能賺錢給他們買喜歡的玩具。
兩個孩子都非常聽話懂事,我會給他們做早教啟蒙,跟他們說「我喜歡你」。
有次,孩子跟我說:
「媽媽,我要做你的暖寶寶,以後你就叫我暖寶寶吧。」
我聽完心裡真的暖暖的。
小孩子總是愛意滿滿。
在陪伴她們成長的過程中,他們給我很多愛,治癒了生活帶給我的創傷。
二十幾歲的時候,我覺得感情失利對我的打擊特別大。
現在,我30多歲。
歷經歲月洗禮,思想更成熟,對人生和婚姻有新的認識。
很多女孩子可能會覺得,沒有物質哪來的愛情。
可愛情就是愛情,如果非要加上物質,這樣的愛情不要也罷。
人家也會覺得:
「你根本就不是喜歡我,你看中的是我的錢、房子、車子,那我娶你幹什麼?」
所以,在我看來,擇偶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兩情相悅。
只要兩個人在一起,沒有什麼困難是克服不了的。
沒有錢,倆人可以一起努力,一起打工掙錢,或者創業。
人生其實有很多路可以走。
沒有物質,我們自己可以靠雙手去掙。
但想要不勞而獲,拿別人現成的錢,確實有點不現實。
(我的兩個寶貝牽手逛街)
而且,初戀一般都得不到好結果。
因為畢竟太年輕,很多地方都不成熟,抗壓能力、經濟條件都不行。
我認為在工作五六年後,能力、見識、眼界等各方面都成長一些,再戀愛結婚會更好。
如果早早結婚,壓力會特別大。
畢竟自己也是小孩子,沒有經濟來源,也無法承擔起家庭責任。
所以,我覺得在特別年輕的時候,結婚這件事真的要慎重考慮。
我身邊有很多這樣的例子,在思想還不成熟的時候,過早結婚幾乎沒有好的結果。
因為婚姻雙方都不成熟,吵架的頻率很高,日子過得雞飛狗跳。
晚婚的話,會對婚姻雙方的人品考察更深入。
而且,我們自己每年都學習、提升自己。
當我們優秀的時候,站的山頂就會更高,看到的人會比之前更優秀。
好的婚姻,要慢慢來。
願每個年輕女孩,都能有堅定的內心,耐心等待屬於自己的白馬王子出現。
這是【小鹿訪談錄】記錄的第 29個真實人物故事。
我覺得,真實自有千鈞之力,擁有感動和溫暖人心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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