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瘋傳「歲月媽媽」的18歲照片是編的 被盜用者維權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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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兩年前拍的藝術照 怎麼成了「歲月媽媽」的18歲 「小百花」演員遭遇維權難,涉嫌侵權賬號上百個,很難找到相關責任人

  開局一張圖,內容全靠編——這件事在浙江小百花越劇團演員何青青身上發生了。

網上瘋傳「歲月媽媽」的18歲照片是編的 被盜用者維權難

  最近一個月,何青青不僅自己刷到了,還收到了十來個不同朋友發來的視頻截圖。視頻大同小異,都是講一位九十多歲卻保持優雅美麗形象的老奶奶,上面寫着「(奶奶)18歲照片竟然這麼漂亮」,用的卻是何青青的照片。

  「這是我2020年拍的照片,怎麼就成了不認識的九十多歲老奶奶的18歲照片?」何青青感到非常困惑。

  事實上,類似網絡上私人照片被涉嫌盜用的情況多次發生。如何保護我們的照片?如何反擊照片盜用?何青青向錢江晚報·小時新聞記者講述了自己的維權過程。

  兩年前的照片被盜用,聯繫涉嫌侵權者後被屏蔽

  被涉嫌盜用的照片均出自何青青兩年前拍攝的同一組藝術照片。在這組照片裡,何青青畫着細眉,盤着發,身着旗袍,典型的復古風格。

  涉嫌侵權的抖音某情感賬號,在視頻畫面上放了一張對比照。左邊是老奶奶,右邊是何青青。兩張照片合在一起,成了一個過去是大小姐,如今依然優雅的老人的故事。

  在另一個微信公眾號底部,何青青的照片又和一位老人的照片擺在一起,寫着:她結婚2次,6大富豪為她終生未娶;一生錯愛,驚艷世界——是給網文導流的。

  「你的照片被盜用了!」收到好友的轉發後,何青青兩次聯繫發布視頻的賬號,「有一個賬號刪除了視頻,還有個賬號把我屏蔽了,但視頻仍然在置頂。」何青青曾經舉報過一個視頻,而後該視頻被平台刪除,但新的視頻依然源源不斷地出現。

  3月23日,何青青在自己的抖音賬號上發布了澄清視頻。何青青說,希望大家不要為了博取流量而欺騙他人,好的平台應該有真實、正能量的傳播,而不是虛構。「但這條澄清視頻下,僅有135個點讚。」何青青說。

  盜用照片的視頻目前已有超過5萬點讚,居然還有人反駁評論里的澄清內容:你嫉妒她,這就是一個人……

  涉嫌侵權賬號至少上百個,很難找到相關責任人

  2020年,何青青的這組照片由「穀子旗袍照相館」發布,剪輯了包括何青青在內的多位模特照片。截至發稿前,這條視頻獲得兩千多點讚,被置頂在賬號首頁,封面便是何青青的照片。

  「穀子旗袍照相館」主理人告訴記者:「作品是我們創始人有償邀請何青青作為我們模特拍攝的。現在盜用的情況很嚴重,很多平台各種形式都在盜用,我們維權起來很麻煩。」他們曾諮詢過律師,對方建議協商處理。目前,他們每發現一條涉嫌盜用的視頻,就會舉報並警告對方刪除。一般情況下,侵權賬號都會刪除視頻。

  「我們工作室創作的作品就這樣被人盜用,我們真的很痛心!」主理人說,目前涉嫌侵權的賬號至少上百個,他們很難直接找到賬號和平台的負責人,「實在是太多了,公眾號、小說推廣廣告、淘寶商品圖、抖音、小紅書、微博等全有。」

  在一些視頻中,和何青青做對比照的老人被稱為「歲月媽媽」。記者發現,在短視頻平台上確實有一位「歲月媽媽」,擁有超過300萬粉絲,她發布的圖片也被用來和何青青對比。「歲月媽媽」的賬號簡介上這樣寫着:歲月媽媽生於1928年,曾經是大小姐;如今94歲媽媽子孫滿堂,生活美滿幸福。賬號發布的視頻以老人的日常生活為主。記者聯繫上該賬號,詢問是否得知照片涉嫌盜用的情況,截至發稿仍未收到回應。

  何青青至今沒有打算走法律途徑:「花費的時間太多,我最近也很忙。」

  剛開始,何青青覺得這對自己來說影響不大,她一直說服自己,「算了,沒事,要用就用吧。」

  但隨着視頻增多,何青青自己也刷到了類似視頻。何青青看到評論區裡有人留言:老太太年輕,這麼漂亮,穿戴又非常時尚;希望老太太的女兒,為母親訂幾套時尚的服裝;絕對是真的,是我見過最漂亮的老姐姐……

  何青青又覺得自己應該行動起來:「如果是真實的,當然讓人感動,但這都是假的。大家那麼真情實感地看視頻,結果被假視頻欺騙了感情。」她認為,短視頻平台應該起到審核的作用,減少虛假信息的出現。

  照片被盜用後怎麼辦

  律師建議保全證據並向平台投訴

  在何青青之前,網絡上涉嫌盜用照片的現象也多次出現。

  博主「_Niki君_」和外公的合照,被轉發並造謠為「73歲東莞清溪企業家豪娶29歲廣西大美女,88萬禮金+88萬二房公寓+豪車一輛。」而後,造謠網友被刑拘,「_Niki君_」仍在維權中。

  另一位女生的照片被涉嫌盜用,稱其為「海王中的女霸王」,戀愛一年花費男友20萬元,並與上百位男生開房。女生因此收到大量謾罵私信。目前,該女生已經決定起訴平台。

  遇到照片被涉嫌盜用該怎麼辦?曾代理「女子取快遞被造謠出軌」事件的浙江京衡律師事務所鄭晶晶律師,接受了記者的採訪。

  鄭晶晶律師認為,何青青照片被涉嫌盜用,明顯侵犯了她的肖像權,她可以向侵權人主張損害賠償責任。但考慮到使用該照片時並未醜化、侮辱她的公眾形象,也未降低公眾對她的評價,沒有造成消極影響,很難稱其行為對姑娘造成了嚴重後果。因此,該侵權訴訟中恐很難主張精神損害撫慰金。

  依據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下簡稱《民法典》)第1019條第1款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醜化、污損,或者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偽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權。未經肖像權人同意,不得製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要注意的是,《民法典》刪除了「民法通則」原先所規定的,侵害自然人肖像權「以營利為目的」的構成要件,加強了對肖像權的保護。也就是說,根據《民法典》的規定,除非法律另有規定,只要是未經肖像權人同意而製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肖像的行為,均屬於侵權行為。

  鄭晶晶律師特別提到,尤其是在互聯網環境下,存在大量不以營利為目的侵害肖像權的行為,比如以醜化、謾罵、曝光,或者是惡作劇的形式出現。實際上「女子取快遞被造謠出軌」事件,它的基礎也是肖像權侵權,屬於肖像被他人惡意演繹的情況,尤為惡劣。

  此外,法律保護的肖像並非只是與本人完全相同的外部形象,還包括經過了藝術加工或後期處理的不完全真實的形象。如果以社會一般人的認知標準,通過PS處理過的照片能清楚識別出原圖主人,那麼P圖盜用的行為仍然構成侵犯肖像權。

  鄭晶晶律師建議,發現自己照片被盜用後,首先要第一時間進行侵權證據保全,尤其是網絡侵權的證據,更需要及時進行證據保全。

  證據保全後,可以向網絡平台進行侵權投訴,要求平台及時下架該照片或視頻等。平台在收到侵權投訴後沒有及時採取必要措施的,要對擴大部分的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依據法律規定,當肖像權被侵害後,除了提起人格權侵權訴訟,還可以申請人格權侵害禁令。

  本報記者 陳馨懿

(錢江晚報)

評論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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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6 03:09:25

我最近了解了一下,是我朋友給我推薦的,很靠譜,推薦大家情感有問題的可以嘗試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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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9 00:12:35

發了正能量的信息了 還是不回怎麼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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