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警官秉公執法,為民服務。如果沒有你們幫我核算賬目,我還以為真要給他3萬元……」10月7日,鳳里派出所治安中隊收到了報警人周某送來的一封感謝信。
事情得從9月20日說起。當晚10時許,周某到鳳里派出所報警稱,其在九二路被男友謝某毆打。值班民警遂電話聯繫謝某到派出所說明情況。經審查得知,兩人系男女朋友關係,因謝某出軌被周某現場抓到,兩人發生激烈爭吵,雙方在互相抓扯推搡中均有輕微抓傷,因雙方是情感糾紛且傷情輕微,派出所民警對雙方進行治安調解。
在調解的過程中,周某提出,雙方感情破裂,要求分手,但是雙方又存在經濟糾紛。原來雙方合夥做服裝外貿生意,周某個人投入約7萬元(兩人共計15萬元),至今沒有分到利潤,要求退還本金。謝某解釋說,因合夥生意均處於虧損狀態,要求周某承擔3萬元虧損費用。周某稱沒有直接參與經營,不同意,兩人再次發生激烈爭吵。
民警現場告知雙方,經濟糾紛不屬於公安機關管轄,雙方如果不能自行協商,應到法院去解決。後當事人周某、謝某選擇自行協商,並在鳳里派出所現場清算。期間,民警陳文智應周某的求助,幫助其一起計算。經過兩個多小時的核算,謝某應退款給周某3萬元。事實擺在眼前,謝某無話可說,最後當事人雙方對合夥賬目達成一致,周某退出,全部生意歸謝某所有,謝某退3萬元給周某。
整個糾紛歷時六個多小時才完成調解,當事人雙方均表示無異議。
(記者 王秀婷 通訊員 陳文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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