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山東男子同時娶2個老婆,生下2個孩子,兩個女人竟還是閨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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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貧賤之交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這句廣為人知的俗語背後有個典故,東漢時期,光武帝的姐姐湖陽公主看中了已婚大臣宋弘,便讓皇帝去做工作,面對娶公主走上人生巔峰的誘惑,宋弘用這句話表示拒絕,光武帝也無可奈何。

宋弘不貪戀皇家的權勢,不為攀附公主拋棄髮妻,留下了千古佳話。其實就算是在一夫多妻的古代社會,女子也多半渴望丈夫對自己專一忠貞,只有對一個人毫無感情才會不在意他和別的女人在一起,然而痴心女子負心漢的故事,卻在現實中不斷上演着。

2009年山東男子同時娶2個老婆,生下2個孩子,兩個女人竟還是閨蜜

2009年山東有過這樣一個案例,一名男子同時娶兩個老婆,安兩個家,生下2個孩子,離譜的是,這兩個女人竟然還是閨蜜關係,難道她們都不在意這種混亂的關係嗎?

韓梅(化名),山東泰安人,1973年出生於一個普通家庭的她很早就懂得要靠自立才能過上好日子的道理,因此,韓梅雖然沒讀多少書,卻相當勤勞踏實肯干,早早走入社會謀生後靠自己做起了一點小生意。

在這個過程中,韓梅遇見了後來的丈夫劉俊(化名),劉俊很欣賞這個獨立自強的女人,展開了熱烈的追求。

面對劉俊的溫柔攻勢,韓梅很快淪陷,她想找的就是一個可以和自己一起打拼、有上進心的男人,劉俊展示給她看的就是這樣的形象,兩人交往不久,便走入了婚姻。1997年女兒出生,夫妻倆感情更加好起來,韓梅一邊照顧家裡的老小,一邊與丈夫共同忙活生意,雖然內外兼顧挺累的,但韓梅覺得一切都值得。

因為劉俊結婚後還是保持了和婚前一樣的熱情,時不時便買些禮物回家送給妻子,有時間也會帶妻女一起出去遊玩,韓梅的朋友們都羨慕她找了個好老公。在韓梅的一眾朋友中,與她關係最好的是小麗(化名),小麗也早早便結了婚,但和韓梅不一樣,她婚後過得並不幸福。

她的丈夫不僅沒什麼上進心,賺不到多少錢,還有酗酒的惡習,在家喝上頭了,甚至發怒動手打人,每當這時小麗便哭着跑到韓梅家裡來尋求安慰,韓梅很同情閨蜜的遭遇,每每留她在家吃飯,甚至讓她留宿。

可讓韓梅意想不到的是,小麗和劉俊經常見面,漸漸地便生出了一些不該有的心思,小麗漂亮溫柔,區別於韓梅的直爽幹練,再加上她還是妻子的閨蜜,劉俊總忍不住心癢,「男人有錢就變壞」這句話在劉俊身上得到了很好的驗證,在韓梅看不到的角落,他開始朝小麗暗送曖昧的眼神。

小麗原本就很羨慕韓梅嫁了個比自己丈夫好百倍的男人,面對劉俊的引誘,她沒能控制住自己,一次,她照例過來找韓梅,卻見她家中只有劉俊一個,劉俊熱情地招呼她,拿出了家中的好酒,醉眼迷離間,小麗便隨着劉俊走進了臥室,徹底將閨蜜之誼拋在了腦後頭。

很長一段時間裡,韓梅並沒有發現不對勁,因為這兩人在一起不久,夫婦倆便商量着要去煙臺打拼,此後兩人在煙臺把生意做起來,買了房,安了新家,很少再回老家,劉俊與小麗自然也就分開了,所以,韓梅並不知道自己的閨蜜和丈夫還有那麼一段隱秘的關係。

直到2005年,劉俊接了一個老家的大工程,返回泰安,韓梅才逐漸察覺出了一點異常的地方,丈夫明明說這個工程很賺錢,可到了泰安後他幾年間都沒往家裡寄過錢,韓梅有時候問起來,劉俊便解釋說工程方給他打了白條,錢暫時拿不到,又經常跟妻子抱怨工程有多麼勞累辛苦。

見丈夫忙得從一月回家兩趟,變成了兩月回家一趟,連打電話都少了,韓梅也曾疑心,可想到自己這些年和丈夫共患難互相扶持着走過來,感情一直很好,她不願意往一些負面的方向想,甚至還因為怕劉俊在外面吃苦,主動寄了些錢給他。

2009年,韓梅對丈夫的信任徹底坍塌了。年初,她忽然收到好幾條匿名短信,對方告訴她劉俊在煙臺已經安了另一個家,與別的女人生了孩子,韓梅起初不信,打電話過去問,對面的女人聲稱,自己絕沒有故意破壞他們夫妻感情的意思,只是同為女人,她不忍心看韓梅這樣被負心漢欺騙下去。

如果韓梅不信,悄悄回一趟泰安老家看看情況不就知道真假了?說完,女人掛掉了電話,韓梅左思右想,覺得對方的語氣不像開玩笑惡作劇,終於還是聽她的話,買了去泰安的車票。

她沒有告訴丈夫,便直接找到了他的住處,一進門,她便差點昏倒在地,劉俊果然已經和別的女人在一起,「一家三口」的家看起來很溫馨,這個「家」的女主人赫然就是自己曾經的好朋友小麗!

之後,韓梅才知道,劉俊和自己去煙臺不久,小麗便離了婚,悄悄與劉俊聯繫,劉俊受不住這番誘惑,回到泰安後便與她直接同居,儼然夫妻一般。2006年,兩人的兒子出生,這才是劉俊沒往家裡寄錢的原因,他做工程賺的錢全花到「新家」上了。

得知真相,韓梅氣憤不已,果斷提出離婚,可劉俊卻不願意,他稱兩個家都有自己的親生骨肉,他都愛,要是韓梅可以與小麗和諧相處的話,他可以對韓梅進行補償,可韓梅已經無法忍受這個噁心的男人,她選擇走法律途徑維護自己身為合法妻子的權益。

《刑法》中有一條「重婚罪」,指違反法律有關規定,在有合法配偶的情況下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所構成的犯罪。按《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的規定,犯重婚罪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據當年的司法解釋,重婚罪的情形並不限於法律婚,事實婚姻也能構成,「有配偶的人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仍應按重婚罪定罪處罰」,韓梅決定搜集證據,追究帶給自己巨大傷害的丈夫和好友的責任,與此同時,她和劉俊離婚的話,她自然是無過錯方,根據原《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韓梅選擇直接了斷,該追究的責任一點不少,同時要求丈夫給予精神損害賠償,財產和撫養權問題算得清清楚楚,與丈夫結束荒誕的「一夫二妻」關係,經營好自己,是個明智選擇。

而劉俊對患難妻子的態度則令人唾棄,他以愛孩子為由想維持兩個「家」的局面,算盤未免打得太響了些,到頭來還是要失去真正深愛他的妻子,哪怕孩子長大,也不可能尊重這種父親,人得到不該得到的,就會失去不該失去的,夢想齊人之福,末了雞飛蛋打,自作自受。

(本文案例引自新聞報道。涉及隱私,當事人為化名;部分圖片源自網絡,配合敘事。溫馨提醒:尊重原創,請勿搬運、抄襲、轉載)

評論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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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4 13:09:22

我一閨蜜諮詢過,很專業也很靠譜,是一家權威諮詢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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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5 21:08:09

如果發信息,對方就是不回復,還不刪微信怎麼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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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9 19:03:30

被拉黑了,還有希望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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