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記者從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獲悉,今年三季度,我市、縣(區)兩級消保委共接受消費者來訪、諮詢477人次,受理投訴75件,共計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13.68萬元。從投訴性質來看,質量(25件)、售後服務(23件)、合同(20件)類投訴較多。
隨着房地產經濟發展和住房制度改革不斷深入,商品房在居民生活消費中的地位日趨重要,有關商品房及房屋中介消費領域的諮詢、投訴也與日俱增。三季度,我市12315平台共受理關於商品房及房屋中介消費領域的投訴、諮詢150餘件。主要問題有:消費者購買或租賃房屋預付款項退還難、房產證遲遲不能辦理、房子實際學區與銷售人員的說法不符等。其中,8、9月份是學生報名、入學期,關於學區宣傳與實際不符的諮詢投訴激增。很多小區銷售人員對學區規划進行口頭宣傳,而在具體認購協議中並沒有相關條款,導致部分消費者在給孩子報名時才發現小區並不屬於銷售人員所說的學區。因此,市消保委提醒消費者,商品房的學區劃分信息要看教育部門規劃建設以及學校的招生簡章,要充分考慮學區劃分的風險因素後再簽訂購房協議。
三季度關於商品質量類投訴較去年同期明顯增長,主要涉及家用電子電器、交通工具、服裝鞋帽等。關於家用電子電器產品質量方面的投訴,主要有新購買的電器出現故障、售後維修不及時等;關於產品質量方面的投訴,主要是新車購買後短期內出現問題,消費者往往要求換車,但是根據汽車三包相關法律法規,又不能夠達到換車條件,導致矛盾激化;服裝鞋帽質量方面的問題,主要集中在鞋子開膠、脫皮、變形等以及衣服掉色、起球、脫線等方面。市消保委建議,購買這幾類商品時,在選擇正規商家、正規品牌、索要正規票據的同時,多多留意商品細節。
三季度關於校外培訓方面的諮詢、投訴,較去年同期也有所增長。主要表現為「雙減」實施後,學科教育類教學不能在周末或假期教學,導致老師提供的培訓時段無法達到學生及學生家長的滿意。當學生家長要求退費時,部分培訓機構推諉拖延。市消保委提醒家長朋友們,在選擇教育培訓機構時,應注意查看其是否具有教育行政部門(行政審批服務部門)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民政部門頒發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或市場監管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不盲目相信培訓機構營銷人員作出的保證性承諾,並要仔細核查違約條款,詳細了解合同中的培訓內容、質量標準、培訓期限及收費項目。根據相關規定,培訓機構不得一次性收取超過3個月的費用,消費者也儘量避免一次性高額繳費。消費者在繳費時,還應索取與培訓機構名稱相一致的稅務發票,保存好包括合同文本、交易憑據、溝通記錄等相關證據。如果遇到權益受損問題,建議先與商家協商和解,協商不成的,可以向轄區相關部門和消委會投訴諮詢,也可依法提起仲裁或訴訟,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記者 王雲)
【來源:宿州市人民政府_部門動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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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人的感情往往都是當局者迷,找人開導一下就豁然開朗了
發了正能量的信息了 還是不回怎麼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