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婚前三天,男子突然反悔、執意不娶:我接受不了曾同過居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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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苦短,愛恨隨意。

文/涵美一

訂婚前三天,男子突然反悔、執意不娶:我接受不了曾同過居的女人

01

兩個人談婚論嫁時,最需要做到哪一點?

我個人認為是:真實。

從家庭條件到情感經歷,甚至是對婚後生活的想法、計劃,都要大大方方、清清楚楚地講明白。

這樣「提前聲明」的做法,有利於了解兩個人是否有相似的三觀,以及婚後能否過到一起,避免了因為某些信息的「不透明」而引起不必要的矛盾,特別是在個人感情方面,有過什麼樣的經歷、對未來的感情抱有怎樣的期待,這些最應該讓對方知情、了解。

畢竟,每個人對感情都有自己的評判標準,有時候,你覺得微不足道的小事、或者認為不值得一提的事情,在對方那裡,他可能會覺得是一道跨不過去的坎兒。

當然了,把最真實的自己擺放在對方面前,不但需要有一個好的心態,而且肯定還需要很大的勇氣,但,兩個人既然決定要步入婚姻,就意味着你們在往後的日子裡,不僅都要看到對方的優點,更要接受對方可能存在的不足和缺點,而不是只把優點展現給對方,或者說只願意看到對方好的一面,如此,婚後生活才會更加的幸福、順遂。

02

26歲的小吳原本是打算在這個周末和相戀一年半的女友文文訂婚的,未曾想,因為得知了一個「真相」,他突然就反了悔。

面對着雙方父母的不理解,以及文文的指責,小吳不認為是自己的錯,相反,他覺得非常慶幸,畢竟在婚前弄明白了兩個人有些觀念不一樣,也省得以後結了婚會矛盾不斷。

你說我這個人封建也好,保守也罷,反正我就是從心裡一點都接受不了。有一句話不是說嗎,真愛一個人,一定會把最好的自己呈現給對方,不管是男還是女,你若真愛對方,肯定是願意把美好一直保留到結婚的時候,這是做人最基本的分寸,也是對自己、對對方最大的尊重。

究竟是什麼「真相」,會讓小吳有如此感慨呢?

還是要從小吳的感情經歷說起。

小吳在大三上學期時談了一個女朋友,兩個人直到畢了業、參加工作還在交往,只不過,當時因為女友聽從了父母的建議,執意要回到老家的城市工作,而小吳想留在大學所在的城市,所以,畢業後的兩個人算是開啟了異地戀的模式。

本來小吳和女友商量的是,在當年的十月一,趁着假期互見一下對方的家長,如果雙方父母都不反對,那麼兩個人就奔着結婚的目的而去,誰知,剛步入七月,女友就支支吾吾地表示,父母已在本地給她介紹了一個對象,男方與她條件相當、門當戶對,考慮到她家只有她一個女兒,她不想扔下父母遠嫁,也不想因為婚姻的事讓父母傷神。

因為女友是初戀,和自己又聊得來,彼此性格也合適,還都是獨生子女,小吳於是苦苦挽留了很多次,只是,只因他是省外人,終究無濟於事。

為此,小吳傷心了很長一段時間,自此,他便再也沒找對象,平時把心思都放在了工作上,有時父母和朋友介紹對象,他也是置之不理的態度。

後來,直到工作中遇到了文文,小吳才算是重新充滿了活力。

說起文文,她比小吳小一歲,是小吳客戶公司的行政,老家是和小吳一個地方的人,雖然文文的家庭條件沒有小吳好,但她性格開朗,為人踏實、努力,很有朝氣。

這其實也是她吸引小吳的一點,儘管文文總說因為在家父母和哥哥處處遷就她,導致她有點任性、霸道,但「情人眼裡出西施」,在小吳看來,這些都是文文惹人喜歡的優點。

當然,在接觸的過程中,文文也向小吳說了自己的情況,她有過兩任男友:大學期間談了一個,處了一年半,畢業時因為分道揚鑣便分了手;還有一個,是參加工作時交往的,談了兩年,因為性格和家庭條件都不太合適,再加上當時被單位的領導發現,而公司又禁止辦公室戀情,兩個人算是和平分手。

看到文文如此坦誠,小吳於是也向她講了自己的感情經歷,雙方都覺得對方不錯,於是很自然地就發展成為了男女朋友關係,自此,兩個人開啟了你儂我儂的模式:

每天小吳上班前,都會提前去到文文住的地方,和她一起上班,下了班,兩個人也是誰下班的時間早,就去另一個人的公司樓下等着,然後再一起吃晚飯、逛街。遇到周末以及節假日,他們不像別的小情侶那樣,在外吃喝玩樂,而是相約好一起健身、去圖書館,報輔導班。

兩個人想得很簡單:在能奮鬥的年紀不能沉迷於安逸享樂,能充實自己就多提升一下自己。

也正是因為兩個人有着相同的想法、目標,在日復一日的相處中,他們都漸漸把對方當作了共度一生的人,於是,很是順理成章地見了父母。

看到雙方父母都沒有意見,小吳在和文文商量後,便決定在本月的20號邀請雙方的父母和親人、朋友,在一起坐一坐,定下婚期、好好準備婚事,甚至就連車房彩禮一事,小吳都做好了準備,打算在訂婚宴上給文文一個驚喜。

誰知,驚喜還未等到,突如其來的「驚嚇」卻讓小吳倒吸了一口涼氣。

訂婚的前三天,小吳單位的一個女同事聽說他要訂婚,在多次向他確定是真事以後,很是神秘地問了一句,「你真的了解文文嗎?她全都向你坦白了?你們男人結婚時真的不介意嗎?」

看到同事一副看不透的神情,小吳心裡泛起了嘀咕,他耐着性子問了幾句,女同事猶豫了一下後,告訴了他實情。

原來,文文和第二任男朋友交往時,兩個人同居了將近兩年,那時或許因為是和平分手,男方從公司辭職後,在沒找到新住處前,還繼續和文文同住了兩個月。

這對小吳來說,可謂是一個晴天霹靂,他雖明白思想上要開放,但在有些方面,他還是接受不了,至少他認為作為男人,他都能約束好自己,那麼,以後的另一半,也要向自己一樣,「守規矩」。

小吳想了很久,當天下班後,他不但直接問了文文同居一事是否屬實,而且還憤怒地問了她,為什麼要欺騙自己?

文文一臉坦然,「我不覺得這是欺騙,我以為你能懂,畢竟現在都什麼年代了,哪有那麼保守?而且我也不覺得自己有多髒!你們男人都可以有很多女朋友,甚至都可以和一個個女朋友同居,為什麼要求女人必須得守身如玉呢?再說了,誰都有為愛犯錯的時候,年輕時不懂事,總以為遇到了一個能廝守一生的人,誰能想到處到最後沒能走到一起?

小吳情緒很是激動,「我不知道別的男人是什麼樣,反正我的家教告訴我,要讓自己愛的人保持清白,同時要娶進家的也得是一個清白的女孩子!我不認為同居才能證明才是愛,相反,我覺得真愛一個人,肯定會替對方考慮,也肯定有足夠的耐心等到結婚的那一刻,我和你交往了那麼久,都沒有主動要求和你住一起,就足以證明了我的心!算了,咱們倆觀念不同,沒必要強融,就當我配不上你吧!」

聽到小吳的話,文文非常生氣,她覺得小吳的話太傷自己,一邊哭一邊指責小吳太自私、薄情。

只是,即便文文哭鬧得再凶,小吳還是鐵了心要分手。

03

事後,面對着雙方父母的詢問,小吳什麼都沒說,只是把責任攬在了自己身上,他這樣告訴我,「我不知道別人都怎麼想,反正我接受不了曾同過居的女人,想一想,以前畢竟真心相愛過,互相給對方留點餘地吧,只希望我們以後都能遇到對的那個人。

實話講,「同過居」的女人不一定是壞女人,但一定會有男人介意這一點。

作為女性,我其實還是建議,未婚的姑娘們在戀愛時謹慎一點,理智一點,不能為了愛就衝動把自己交出去。

因為,很多時候,你不知道,那個一時讓你覺得對的人,他待你到底是真心還是假意?他會不會一轉身就成為了陌生人?

當然,我這裡並不是說「同居」是可恥的,而是指在你不確定能不能和這個人走到婚姻殿堂時,最好慎重一些,千萬不要聽信了甜言蜜語,或者是過於戀愛腦,輕易就做了決定,不然,真等到以後遇到可以託付終身的人,你的同居史很有可能會讓你失去對方。

不要以為一個人的感情經歷是可以隱瞞的,至少不要以為你的過往可以瞞得過伴侶,不管是男還是女,對自己多加保護,不僅僅是愛自己的體現,也是對未來伴侶的一種尊重。

我一直覺得,如果兩個人足夠愛對方,肯定會為對方的未來着想的,換言之,如果一個男人真心愛這個女人,一定會有耐心等到結婚的那一天,那些稱「不同居就不是愛」或者「不願意把自己交出去就不是愛」的男人,在他說出這句話,或者有類似的舉動時,其實就已經證明了他是一個靠不住的男人。

曾看過這樣一句話:「男人,要麼留她清白,要麼給她未來。

雖然隨着時代的發展,有的人意識和思想逐漸都變得開放,對「同居」也看得開,但還是希望未婚的女性朋友,在戀愛時多思考一點、多理智一些,這並不是為了讓自己更好地嫁給誰,而是對自己最好的愛護。

當你懂得好好愛自己時,別人才會真心去愛你。

評論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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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2 13:08:46

情感機構有專業的老師指導,我就在老師的指導下走出了感情的誤區,真的很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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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2 22:07:47

發了正能量的信息了 還是不回怎麼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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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8 23:03:10

可以幫助複合嗎?

頭像
2024-01-04 03:01:29

如果發信息不回,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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