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記一個人最好的辦法就是不要見,不要賤
失去比得不到更可怕
因為它多了一個過程叫曾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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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每個人都會遇到一個不能在一起的人,放手捨不得,堅持又太累,愛而不得時最煎熬,有多少人分開後瞞着世界愛了一個人很久很久都沒人知道,或許那個人也知道,只是裝做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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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春嬌說了那麼多次「不如我們算了吧」都沒能離開張志明,我說過無數次「就到這吧」還是沒能放棄,本以為我的不要臉可以打動你,卻發現你的生活沒有任何變化,離開的背影也是如此瀟灑,今天刪掉了所有的聊天記錄,我真的想要放棄你,我愛累了,因為太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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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走,我會挽留你第一次;你還要走,我會挽留你第二次;你還想走,我會繼續挽留你第三次;如果你最後還要走,那我就再也不會挽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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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你能明白,我是真的等了你很久,一直等到失去耐心和勇氣,才不得不讓自己放下,那種感覺我無法給你描述,畢竟你也不會懂,反正我也知道,要遇上一個自己喜歡同時也喜歡自己的人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兒,來日方長,你也只不過是剛好錯過了一個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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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我再也沒有主動找過你,再也沒有給你打過電話發過短信,再看見你只會擦身而過微微一笑出於禮貌,甚至當作路人笑都不笑,可你一定不知道,我有多難熬。
6
時間在變,人也在變。
生命是一場無法回放的絕版電影,有些事無論你怎麼努力,回不去就是回不去了。世界上最遠的距離,不是愛,也不是恨,而是從前熟悉的人,漸漸變得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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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感情中,我可以走一萬步去見你,也願意退一萬零一步離開你,我不得不承認,自己也曾有那麼一刻,以為會和你一輩子在一起,我放下了我所有的驕傲,遷就你的一切,可還是沒能走到最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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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我才知道,那些真正要走的人,吝嗇得連說再見都覺得是浪費時間。而那些嚷着說餵我要走了,還一步三回頭的人只不過是想你說一句,留下來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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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的東西感觸很深,對情感上幫助很大
發了正能量的信息了 還是不回怎麼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