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許我們再也說不出口的,原來是那句「來日方長」。
我和前任分手3年多了,在這3年多里,我沒有見過他一面,也想象不出再次見到他會是怎樣一個尷尬的局面。
以前還會想着再見一面,還能寒暄兩句,後來覺得沒這個必要了,不互相打擾才是本分。
見,不如不見,否則也是徒增煩惱。
我們不算和平分手,其中經歷了一些挫折。
這是我生平第一次談戀愛,也是第一段說分就分的感情。
對方是個說一不二的人,我說分手,他也沒半句挽留,可能是因為看到了我表面的決絕,可能是因為沒那麼愛了。
也曾複合過,只是複合後的感情大不如前,或者說我們的緣分是時候走到頭了,以至於熬不過一個星期,就徹底鬧掰了。
原本以為我是個對待感情很灑脫的人,總覺得分手沒什麼大不了的,想不到的是原來失去的感覺比想象的還要難過。
失戀那晚朋友來家裡安慰我,大哭一場後,感覺也沒那麼傷心了。
如果有人問我,還能跟他做回朋友嗎?
就算我願意,對方也未必願意啊。
感情里被傷得更深的一方哪怕有一天再見面,也只會是形同陌路,就算你想跟他打聲招呼,他也全然當作看不見。
那些分手後還能和沒事人一樣做朋友的,不是沒真心愛過的,就是所謂的和平分手,好聚好散。
其實大部分人說出「」分手後還可以做朋友」時的那股灑脫,也不過如此而已,沒有幾個真的能當作普通朋友一樣,再一起吃飯,聚會,和往常一樣的見面,兩人的生活基本都是沒有交集了的。
而且就算做得了朋友,對方的現任會不介意嗎?和什麼人做朋友不好,非得要和前任做朋友?是還沒愛夠,還是貪圖分手後潛在的曖昧?
看過太多和前任糾纏不清的例子。
有的人明明有新的戀情了,卻還和前任藕斷絲連,甚至表示自己心裡還有他,這些人難道都只是把現任當作消遣的玩具嗎?
我曾經看過前任還留着前任的微信,他和我坦白他們之間沒有發生什麼,也不聊天。儘管如此,我的心裡還是有些不舒服,畢竟她是那個曾和我擁有過同一個你的女孩啊。
所以要不就把過往爛在肚子裡,要不就清理得乾乾淨淨,不留痕跡。
所以我也不明白分手後還聯繫,還做朋友的人是怎麼想的。
分寸感在人與人之間的關係里發揮着極其重要的作用。
不和前任聯繫,和有對象的異性適當的保持距離,是一個人該學會的本領。
前段時間有個熱搜說的是一個女人給丈夫送便當時,因看到丈夫給別的女人撐傘,於是心理承受不了,選擇自殺,所幸被救了下來。
評論兩面倒。
一些人說女人過于敏感,不夠大度,承受能力低。
一些人則表示男方做出此舉實在不應該,一點也不知道分寸。
其實雙方都有錯,女人太把男人當作自己生活的中心,整個世界都圍繞着他轉,自然會無限放大一些旁人看來不值一提的事。
可是有老婆的男人總該避嫌吧,一把傘把兩人的距離拉得這麼近,甚至避免不了肌膚接觸,這應該是比較忌諱的吧。
朋友說她遇到過一個同事,對方是有婦之夫,經過她身邊或者給她遞東西的時候偶爾會碰到她的手,讓她覺得不太舒服。她知道要和有家庭的人保持距離,儘量不要有肢體接觸,雖然不知道他是有意還是無意的,但足以說明他是一個不懂分寸的人。
這和「分手後還能做朋友嗎」是一樣的道理。
回歸正題,我覺得,能做朋友也不要做,甚至這都不該成為一個問題。
互不打擾才是一個合格前任必備的修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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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拉黑了,還有希望麼?
發了正能量的信息了 還是不回怎麼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