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間發生矛盾時,不要拿孩子成為綁架關係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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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拿孩子當作「武器」應該是每個成年人養育孩子的共識。

夫妻之間發生矛盾時,不要拿孩子成為綁架關係的「武器」

老師您好:

在您這裡看了很多故事學到了很多道理,給您傾訴的目的是想說出我的難題,並想從您這裡得到解決問題的方法和幫助。這個故事不是男女關係,是親子關係,是離異後孩子爸爸對孩子沒有足夠關心的關係。

我自己80後,出生在南方城市,獨生子女,父母都是普通上班族,從小比較疼愛我,我普通也自律,讀書比較順利,高三順利考上985、211的省會大學,大四那年還沒開始備考研究生,學院公布的10個免試保送研究生名單里有我,也是得益於我自己平時做事認真有計劃。

研究生畢業後來到沿海的一個二三線城市Z城的一所大學任教,那時候25歲,讀書期間也交往過男朋友,比較讓着我,那時候經歷少,不會處理各種問題,然後就分手了。工作後談過戀愛,我媽急着催我結婚,男朋友說再等半年,作為年輕小姑娘,我就覺得結婚這種事電視裡都是男生求着女生,怎麼到我這裡了,你還推三推四,我挺生氣,就鬧情緒分手了。

平時也是我粘着他,他老是說工作忙,就沒有我這麼投入,所以我也挺多不滿。現在想想,也是自己太不成熟了,把愛情婚姻想的太簡單了。

2009年通過網絡認識了孩子的爸爸,就叫他H吧。認識後,他幾乎每天下班後去我學校看我,他工作在市區,事業單位,我學校比較偏,他下班坐公交車到我學校大概都晚上7點多,那時候我爸媽已經退休來學校和我宿舍一起生活,所以每次他過來後我已經在家吃完晚飯。

我們見面就是聊聊天,他比我大7歲,有過一次婚史,前妻據說比他還大7歲,對他特別好。他說因為女方一直沒有懷上孩子,所以他就提出離婚了。他很快就提出跟我結婚,當時我爸媽看我28歲了,很着急,他年紀也不小,老家農村的,也一直催他快點成家生孩子。

所以每次見面我們聊天都是圍繞婚後生活。他知道我讀書多,獨生女,不太擅長家務這塊。工資婚後交給我。每次聊天完我回去也會跟父母匯報聊天內容。我媽認為他雖然原生家庭條件差一些,但他自己是事業單位,收入穩定,婚後在家務及經濟問題上又這麼遷就我,就很快同意我們結婚了。

現在我自己回想起來,當時我和他的交往只停留在語言溝通上,沒有一起旅遊,同居,沒有從實際活動中了解他是不是一個誠信的人,為婚後的生活埋下了很多隱患。

結婚時他說同事辦酒席都在比較好的餐廳,那家餐廳很貴,但是他如果不去那家擺酒又沒面子,他的意思就是不擺酒了,我媽同意了,就回我老家擺了酒,他說他老家條件太差,估計我不習慣,所以也不必去受苦擺酒席了,我也同意了。

我是第一次結婚,結果只在我老家擺酒,是他父母和親弟弟過來我家參加婚禮,我一直沒去過他老家。婚後第一大矛盾就是怎麼見面。婚前他是幾乎天天去我學校找我,婚後他突然不去了,我很生氣,兩人吵架,他反問我怎麼不去他宿舍找他,把我問懵了,因為我們以前相處是他過來我學校,他又一直沒提過要我過去他那邊,我沒有思想準備。

婚前我只去過一次他宿舍,特別遠,坐公交車要2個小時,我平時早上八點的課,那就得早起加轉車。重點還是我根本沒想到他有這種想法,他之前從來沒提起過,我覺得他如果想要我過去他那邊,應該提前跟我商量,而不是拿完結婚證再以故意不配合的方式反過來質問我。

我的習慣是有什麼想法都會先徵求對方同意,先商量。當時兩人互不相讓,準備去離婚了,離婚前我想應該去測一下是否懷孕,結果發現真懷孕了,我說去打掉,他不同意,突然又對我緩和態度了,最後我主動提出平時工作日他來我學校宿舍一兩次,周末我沒課,就去他宿舍找他。

基本上兩人關係就緩和了,當時我就提出要買房,因為有了孩子,宿舍條件差,他很爽快地答應我孩子落地之前他一定買好房。我的預產期是正月,過年期間他叫他爸媽過來Z城過年,我父母也一直跟我照顧我待產,人多他就在他單位附件新租了一個房子。

現在想想我那時是特別單純,不習慣事事懷疑他人,親近的人答應的事我就想當然認為他會做,所以我一邊上班一邊待產,沒盯着他問買房的事,因為一直以來我對自己的事情是很自覺的,我自己也是個很誠信的人,我要麼不答應,答應了的事基本都會正常去做。

我生活的環境裡,我父母也會很主動完成家裡的洗衣做飯各項事情,我也會認真完成自己的工作學業,從來不需要父母監督或者檢查。家人之間彼此非常信任,即使偶爾家人鬧矛盾,吵架,大家除了鬧情緒,其他該做的事也都不會落下不做。

我正月生下了孩子,是女兒,可能他很想要兒子,但他之前也沒直接表達過重男輕女,只是在孕期經常用我兒子這我兒子那這種語言表達。在我們老家我的同齡人都是獨生子女,周圍的人也沒有男女有別的思想。

我生完孩子,就正式住進那個出租屋,在大路邊,特別特別吵,24小時都有車輛來往,我平時對睡眠環境習慣了要安靜,坐月子又不能出門,24小時只能待在屋子裡,所以我特別煩躁,這時候我去催他買房,他就轉變態度了,不同意買了。我說多了,他就說沒錢,我爸媽看我住的條件太差,就答應我爸媽負責出首付,我和他拿自己公積金供,他也不同意,還說不想因為房子和我綁住一輩子。

所以月子期間兩人總為買房爭吵。租來的房是個老破小,老鼠蟑螂各種蟲很頭疼。我滿月後,我就帶着孩子回娘家去休產假,老家住房條件還好一些,休完學校規定的半年產假我就回Z城繼續上班,那時候孩子還沒斷奶,孩子跟我住學校宿舍。

我回到Z城拿着他給我的工資卡去銀行取錢,剛結婚他是按婚前商量好的把工資卡交給我的,每月大概3000多元,結果那天銀行工作人員告訴我這張銀行卡被掛失了,還用奇怪的眼神看我,好像是我偷了人家的銀行卡去取錢。

事後問他,他不肯好好溝通,看得出他不肯把工資卡給我了,也就是生完孩子後都是我拿自己的工資一個人在養孩子。問他要奶粉錢生活費他也不給。態度很壞,我也不好意思怎麼找別人要錢,因為從小到大,我也不亂花錢,上大學父母都會存夠生活費給我。

我回到老家帶孩子期間,他自己貸款買了一個卡羅拉的汽車,他說首付2萬,其他月供,他自己開,那時候我有駕照,但沒實際開過車,叫他拿這個車教教我,他教過一次,嫌我踩油門太猛浪費油,他就不肯再給我碰這個車了。孩子不到2歲,我和他就去民政局拿了離婚證。當時他想要孩子,我說孩子生下來都是我在花錢養,我在花時間帶,他媽媽還說願意按每月2000塊補償錢給我,讓我把孩子給他,他弟弟勸他說,我一個女人拖着個孩子不好嫁人,等到我想嫁人的時候肯定還是要把孩子扔給他,不如等那一天,何必現在還要給我錢。

其實我父母就我一個女兒,家庭條件也還算過得去,他就是給我2000塊每月我肯定也不會把孩子給他,而且對他們來說,給我那麼大筆錢他會恨死我。因為之前孩子不到1歲的時候兩人鬧了矛盾,他沒跟我提離婚,直接跑到法院起訴我要離婚,當時我收到傳票,上面他寫的是要求我把之前他給我的工資全額返還給他。

我這裡還有起訴狀原件,當時法院發傳票給我的時候一起寄給我的。離婚時,我和他都沒提到分割他這個車,他買的時候我不在場,後來也一直沒給我開過,我總覺得不是我的東西。他的公積金每月有三五千,我也沒想過分割,房子沒有購置,所以我可以算是淨身出戶。

離婚協議書上約定,他每月付1200元生活費給我,我另外加上一句,其他實際支出每人一人一半。自2012年離婚後,他每月有按時支付1200元,其他實際支出大部分他都不同意,也不分攤,有些小錢,例如買吃的用的買多了點,我也沒找他要,有些大錢,例如我帶孩子出去長途旅遊這些費用,我知道他肯定不會給。我找他要的主要是幼兒園學費,以及課外培訓班這些費用,孩子3歲讀幼兒園,我跟他要一半學費,他不肯給,說不必那麼早上學。後來又說身邊的新女朋友勸他要自己開心一些,不必跟爛人(指我)計較,就給了我一半。

孩子學鋼琴,他分攤了兩次,後來就說沒必要沒條件,就不同意給了。舞蹈班也是。我這邊又要自己先掏全額的學費,又要督促孩子練琴練舞,還得看他臉色小心翼翼找他承擔他的一半,還經常被他拒絕。

帶孩子很辛苦,我出學費很辛苦,每次找他報銷更辛苦,也很無奈,他還罵我每次發信息就是錢錢錢。還好是我爸媽一直一起住,幫忙帶孩子,孩子也很可愛。那時候我爸媽就老勸我,那就多講一些客氣話,別老直接提錢。

可是我跟他離婚的時候就是因為不欣賞他這個人,討厭他的不講誠信,欺軟怕硬。他報銷的那部分費用本來就是一個爸爸應該給的,但是因為當時是淨身出戶,我要獨自承擔房子車子的費用,在Z城這個新二線城市,房價都是2萬多,我為了孩子,買了120平的三房,首付70萬,月供要8000,所以也經常為了錢不得不和他好好說話,孩子大一點了我就叫孩子打電話給他,要正常的費用之前也得親親熱熱叫爸爸,討好他,就這樣,他也總是拒絕多於同意。

生活上,剛離婚那陣他大概是一個月見一次孩子,非要帶回去他宿舍過夜,孩子1歲多,特別認生,我不放心打過幾個電話問他,他都說特別好,孩子小也不太會講話,後來有次聽他說他開着車深夜帶孩子到處去兜圈,因為那時候孩子整夜哭整夜哭。好容易孩子和他待一天熟悉了,把孩子送回來孩子捨不得他走,孩子又使勁哭。我建議他不要帶回去過夜,他就發火,我也覺得爸爸還是有對等的權利的,就沒有堅持。

後來來接孩子,他就帶了一個美女一起過來,他說在麻將館認識的,後文稱F,F每次都化妝很注意儀表,F也有個兒子,比我女兒大3歲,據H說,F從來沒上過班,現在聽他的話去上班了,聊天時一會說F兒子的爸爸早死了,一會又說他沒死,還會管兒子。H跟我說不會和他結婚,更不會跟他一起生孩子。

還說F聽他話把兒子送回老家了,他才不要給人家養兒子。孩子2歲多時,有一次我父親住院,我要跑上跑下,孩子在過道被人撞倒摔跤哇哇的哭,我打電話給H,問他能不被把孩子接過去照看兩天,他回覆你爸生病關我什麼事,別麻煩我。所以後來家裡老人孩子生病都是我跑前跑後一個人處理,從不打電話給他麻煩他。

大概在孩子3歲那年過年時,他突然開車去了我老家,事先沒打電話跟我提過,他找到我了才說他媽媽病了,他想把孩子帶回給老人看看,本來我想着我爸生病的時候你對我對孩子都那麼無情,我也沒心情幫你,但是家裡人都勸我,給他行個方便。我當時就想,平時除了1200,好些費用他都不肯分攤,我也找不上他,這次他來找我,我就想趁機讓他補上,加上過年去他家,給孩子買點新衣新物品,我就說明來由,讓他補3000塊錢給我。

我爸媽還一直希望我和他復婚,所以覺得他找上我,我正好抓住機會。那天晚上,我也好好跟他講話,借孩子之口說還是想一家三口能團圓,他沒反對,在準備在同一張床上就寢之時,我突然想起他那個女朋友,我就說那回去Z城,他就和女朋友結束同居,結果他立馬拒絕,我就突然清醒過來,就去另外一間房睡了。

不過我還是打算只要他補上孩子的3000塊費用,我還是會讓孩子跟他回老家的,第二天要出發時,他還是拒絕給3000塊,孩子放在他車上,發現平時帶她的外公沒上車,就拼命哭拼命哭,因為孩子認生,我就提出那就外公一起過去。

因為要去好多天,去到一個孩子從沒去過的地方,見一些從沒見過的親人,孩子肯定不習慣,我怕孩子生病,另外H去照顧生病的媽媽,估計也沒時間沒精力照顧一個3歲的寶寶,我講了一通道理,H還是拒絕,最後他就自己一個人開車回去了,後來聽他說他母親大概半年後過世,他就一直記恨我怪我沒讓奶奶看到孫女最後一眼。

再後來H就更少來看孩子了,有一陣子大概是八個月之後才出現看孩子,後來聽說買房了,跟女朋友結婚了,2017年正月初一剖腹產一個兒子。又買了一套更大的房子,F和前夫的兒子也被接回來Z城一起生活。F的外婆也住過來一起照顧小弟弟。

補充幾個細節,平時學習上都是我一個人輔導督促,孩子多次請H加入學校班級群,班級群里老師會發孩子們學習活動的照片消息,H都拒絕加入,H拉黑孩子老師,對孩子的具體學習生活大部分都拒絕參與。

有一次開完家長會他跟孩子聊天問孩子今後目標是什麼,我之前跟孩子聊過以後考中山大學,孩子就說中山大學,結果他把孩子教訓了一頓,說目標怎麼這麼低,至少是清華大學啊,實際上,孩子請他買幾本學校要求的書籍,他就說忙,不買。

孩子四年級期末考了年級第二名,想要一個英語學習機,他就說爸爸小時候都是靠自己,哪裡用得上培訓班學習機這種東西,學習要靠自己,孩子還試圖講道理,說自己馬上生日了,那個學習機可以當生日禮物,媽媽也承擔一半費用,在此前提下H還是拒絕。

後來他兒子讀幼兒園了,H在女兒面前抱怨了幾次說弟弟在校外英語班學了好久,還是發音不標準。F和我孩子的相處,平時態度上對我孩子特別熱情,還好幾次主動發信息說要不要阿姨把你接過來,給你爸爸一個驚喜,細節上有一次和他們睡完一晚第二天送回來,孩子渾身發臭,那時候是夏天,孩子說家裡四個人都洗澡了,他們都換了乾淨衣服,就我女兒沒帶乾淨衣服也沒換衣服,所以渾身發臭。我想的是我又不是你付錢的保姆,你女兒你可以自己準備一兩套換洗衣服放家裡,每次都要我替你準備一切物品,我也很無辜啊。

後來又有一次,送回來後第二天女兒肚子疼,疼得大喊大叫,問她她說可能是晚上睡覺對着空調的出風口了,受涼了,還得是我又帶去醫院跑前跑後照顧。目前H偶爾把女兒接過去玩,是H,F,小兒子,我女兒四個人睡一個床,我女兒說不好睡,弟弟總是踢她,F又時不時要帶弟弟上廁所什麼的,一夜把她弄醒好幾次。

好容易有一次國慶節7天假去H家,H說要去出差,可以帶上家人,結果F不同意去,也叫H不要帶我女兒去,說不太方便,她可以自己照顧我女兒,後來我女兒回來臉上過敏長好多痘痘,她說是F給她打了粉底化妝啥的,我女兒是很愛美,嚮往化妝那些,平時我在家總不允許,怕孩子過敏。F在家三個人就吃一個菜西紅柿炒蛋,爸爸在家才有肉吃。給我的感覺是阿姨是很熱心,但重點不是真心照顧好我女兒,而是為了讓H開心。

她還老要霸占女兒和H培養感情的時間。2020年的時候我下定決心要改善這個情況,我想H早就升職加薪了,小兒子也上了幼兒園,家庭生活也穩定了,我想在H給女兒的金錢和時間上都重新溝通出一個標準,費用一人一半很多他根本不認可,還要我和孩子求着他給。

這種生活模式我一定要改改了。於是我先想到的是送禮,一大壺糯米酒,一個好朋友說挺好送我的,他收了,禮物不貴重,可是我總覺得本來我做好了我份內的事,是他把他份內的事不好好做,我還得求他,對我來說是挺大的一個心理挑戰,真是這年頭欠錢的是大爺,我好容易做好思想工作,主動了一回,事後他再沒提過酒的事,倒是女兒說,F問還有沒有那種酒,還挺好喝的,估計是他拿回家給F分享了。但是H來接女兒的時候我提出想跟他談一談,他還是一點機會不給,我大大方方跟他打電話,他就拉黑我,見面就說大家各自搞好家庭,不要講那些有的沒的。

我沒辦法了,想到走法律途徑,法律援助處說可以找律師起訴他,我父母生怕起訴會影響他的工作形象,影響他前程,不主張我這麼做,讓我先去找找相關部門,嘗試和他先自己溝通解決。我就打給他們區婦聯,我們區婦聯,還有他們區紀委,我網上查的這種事情可以找這幾個部門幫忙,他們接了電話也同意找他溝通,但是他們都說自己只有建議權,沒有行政權,也就是配不配合還要看H的態度,結果H仍然不同意和我對話,他早已經把我拉黑了。

這時候法律援助處的律師都開始怪我反反覆覆,要不就結束委託了,我就狠下心請律師去提起起訴了,結果在H收到傳票後,他就主動聯繫了當初我找婦聯的工作人員,說同意見面調解,也怪我沒經驗,調解那天我心裡想的是他以前那麼態度蠻橫,肯定調解不成,我就沒怎麼做準備。結果在那些工作人員面前,他又變得挺正常的,他說現在F的爸媽也病多,F有個兒子,他們又有個小兒子,不是他不肯給錢,確實生活壓力大,他現在開的雷克薩斯車月供要4000多,所以實在沒能力,我反駁說有錢養車,沒錢養女兒。

在撫養女兒的實際開支中,衣食住行,住在我們城市是很貴的,為了女兒上小學,我16年買房,首付70萬,月供8000,這筆大開支H沒有承擔一分錢,包括裝修,給女兒房間買空調,窗簾,她喜歡的粉紅色窗簾,還有床品,檯燈,這些費用他都不認可,他就是只給1200元。

接送小孩我買了一個10萬元的車,雖然也是家庭用,但說孩子的需求使用了四分之一也是不誇張的,因為我上班兩點一線,自己也不喜歡開車。而按照律師的意見,這些實際生活中為孩子產生的開支法律都是不支持的。目前他的收入據我了解大概有一個月2萬元,網上我查到按男方收入的20%-30%給撫養費。我提出5000塊,後來他說房貸車貸太多了,現在每月給2500,等三年後車貸還完了,改成3000每月。我也就同意了。

當天我提出來以後每個星期給孩子打一個電話,每月見面兩次,關心孩子,他同意也簽字了。但後來H對孩子的關心仍然是看自己心情,一個月不打一個電話,不見一面。最近一次孩子發微信給他,指出他一個月不看她一次,他說那你來J區上學,你來我這裡住我天天陪你。我和他同在Z市,我在G區他在J區,車程四十分鐘,女兒說好,但是要和現有的生活質量接近,目前女兒10歲,我給她準備了單獨的臥室。

他就罵女兒說,爸爸就這條件,你不體諒我,你不配做我女兒。他目前家庭住房和我的差不多,都是120平,三房兩廳兩衛,他們家他和他老婆,現兒子住一間房,老婆的前兒子住一間房,老婆的媽媽住一個房,每次我女兒過去就是睡他那間房,四個人擠一個床。而且我分析的是,如果他真是願意每天回去陪女兒,那陪的時間拿來打個電話給女兒也是很容易的。

所以我分析的是,他故意這麼說是賭我不捨得讓女兒過去生活,這樣他就可以甩鍋給我,說是我不肯了。第二如果我真肯的話,他帶女兒肯定也是看心情,有心情有時間就自己管一下,旁邊那個F總是很熱心的要替他管女兒,他正樂得清閒。而F自己有個和前夫的大兒子,又有個4歲調皮搗蛋的小兒子,能有多少時間精力替我管女兒,親媽干着都嫌累都煩惱的事,她總是非常熱情的要接手,我覺得要麼她就不安好心,像王熙鳳着急把尤二姐接回家那種心思,想在自己掌控下,要麼就是沒打算好好抓質量。

聽女兒回來說,F經常叫我女兒給弟弟提鞋,餵弟弟吃東西,陪弟弟玩,我女兒很乖順的,在他們那一點不像在自己家裡隨意任性,在那邊都是他們說讓做什麼就做什麼,一點不給他們添麻煩,有難受也都自己忍着。

說回我和孩子的相處,孩子1歲8個月時我和H離異,我這10年間既當媽又當爹,經濟成本上,買房裝修買車旅遊這些開支H不分攤一分,正常孩子的醫療保險他也不認可,基本上就是最基礎的餐費和衣服費他有分攤,孩子說要喝牛奶,他給孩子的回覆是爸爸沒條件,是不是要爸爸去賣血。而其時他月入約2萬,開雷克薩斯代步,養兒子也是正常會報學習班,而我獨自付出了大量的時間和精力成本,孩子在小學一直成績優異,曾獲得各科總和分數年級期末考試第一名,多次獲得前三名,學習小標兵,寫字大賽二等獎,朗誦領誦,鋼琴2級,舞蹈4級,舞蹈金獎。

疫情期間,整個學期孩子都在家學習,我承擔了大半個班主任的工作,接收各種通知,督促原告完成各項作業,拍照打卡提交班群,既當母親,還當父親,還當老師,常常晚上10點給孩子洗漱安頓完之後才能開始備課完成自己的工作。第二天又要早起給孩子做早餐,送孩子上學。

平時老師布置各種手工,各種手機上作業App,手機都因此非常卡頓。H就理直氣壯的什麼都不做,偶爾打個電話,孩子還親熱的叫爸爸,他去年過年把孩子接去他家,孩子學校給每個孩子發了一本成績冊,裡面放着孩子的成績單和各項獎狀,回來時孩子告訴我忘帶回來了,因為H把這本成績冊帶去朋友家顯擺,忘在朋友家了。

每月就給1200元,其他什麼不管,為了其他額外的費用我還逼女兒巴巴打電話給H,甜甜叫爸爸,討好他,取悅他,希望他能分攤額外的費用的一半。這就是我過去10年一直過的生活。

我的挺多鄰居是這樣的生活模式,家裡爸爸在外工作,周末才回家,家裡媽媽就不上班,一個人帶孩子,爸爸承擔孩子的全部費用,房子汽車,以及家裡媽媽的生活費。我和他離異後,做的就是鄰居家媽媽的全部工作,因為他對孩子的生活,學習,或者任何活動都不管,都是我一個人在做。

我承擔了全部的人力成本,加上經濟上住房汽車大頭的經濟成本,我想這不是我一個人的困境,很多離異女性,甚至那些婚內抱怨喪偶式育兒的女性都可能正面臨這個困境,女性因為先天條件,生育的勞動由女性獨自承擔,而在其他方面男方是不是體諒女性的付出,願意共同承擔家庭勞動和育兒的經濟及精力成本,很大程度上完全取決於男性自己的看法,女性非常被動。

我現在的問題是,如何能讓H能正常的擔起一個正常的爸爸的責任,我承認他當初指責我的問題我也是存在的,沒有很好的表現一個妻子的溫柔和賢惠,我和他之間的事情我認為過去了就過去了,反正都分開了,畢竟我認為他很無情也不講誠信,我實在溫柔不起來。

但我現在對他沒有怨恨,我只是想爸爸這個角色,不像老師,老師不稱職,可以換掉,換一個稱職的老師來承擔,可是孩子的爸爸不稱職,其他男人很難會願意替一個沒有血緣關係的孩子做爸爸,我單身這麼多年,我也意識到讓一個外人替他完成他的工作也是不公平不現實的。

所以我只想他能按當初承諾的一個月見兩次,打四個電話,如果某周特別忙,可以改期,或者和孩子商量好把這個時間給孩子報一個興趣班,甚至託管來照顧孩子,只要他承認自己的這份責任,會像對待工作一樣正常的完成就好。而現狀就是他表現出他就是要按心情來做,像吃宵夜一樣,想吃就吃一次,不想就沒下文,他說沒空就是沒空,不要替代方案,而且沒得商量。

我希望能做到合法合規,總結下來我用過,1、送禮討好他的方法沒用。2、起訴的方法,律師那邊我諮詢後得到的答案是,法院只管撫養費,這種感情互動法院不受理,就算強制執行,見了面不說話沒質量又有什麼必要。

3、調解的方法,最後他答應了也沒用。4、接下來我能想到的是女兒自己亮劍,我借用女兒的微信,提醒他一個月不打電話給孩子孩子就不叫H爸爸,直接叫他名字。發給他德不配位,必有餘殃這種威脅性語言。

可是這樣下去,我擔心他更有理由批評孩子不孝順,以後更沒感情。而這與我希望他能和女兒建立正常的父女親情的初衷也是背道而馳的。

在給您傾訴的過程中,我想象了別人可能會想到的其他方法,比如找人打他一頓,或者找男性朋友壯膽去他單位找他鬧,這種偏暴力的方法我是一直沒嘗試過,我自己不是那種潑婦,對我來說很難邁出那一步,我生活圈裡也不認識這方面的人幫忙,還有萬一鬧大了我被拉去公安局我覺得更得不償失。

家庭瑣事說了一堆,也許在外人看來有點無關緊要,可是我作為一個教育工作者,我認為父愛對於孩子的成長也很重要,而且以後也很難彌補,我不想孩子心態失衡,缺愛,以後因為童年陰影又被渣男傷害,所以為了這個事,近兩年我是花了很多時間心思去思考,想要找到一個改善辦法。

他在和孩子面對面的相處中,我覺得大方向還是好的,見面的時候偶爾會帶孩子玩,他們倆年紀也都四十多了,也不會再多要孩子,對他來說,一個女兒一個兒子我覺得挺好,他也是有正常單位的人,我認為他完全可以做一個比較正常合格的爸爸,我這邊配合他,女兒配合他,工作忙的男人太多了,經濟方面適當的多付出一些女兒幸福感也會增加一些,所以我不想放棄。

如果實在改善不了,我也勸自己和女兒有個好心態,畢竟有的人天生可能有殘疾,每個人都沒法決定來處,但可以自己決定去往何方,但我還是想盡人事,聽天命。

我的回覆:

你在育兒方面付出了更多時間和精力,但是從法律上來說,男人並沒有多大過錯,不過是因為他現在經濟條件更好了,你希望對方多承擔一些經濟消費而已。

我覺得當初離婚協議是怎麼簽的,對方履行到了就好了,作為血緣關係的父女,更多是未來男人去世時,有分割財產的權利,在養育期間,如果他也給到了撫養費,也按照協議上的給了,也就沒什麼了。

從你這麼長的描述來說,現在需要改變的是兩個:第一,你的心態問題,在這段婚姻當中,你一直認為自己是被欺騙的,那種受害者的心態始終沒有走出來,這麼多年了,希望可以走出這種心態,對孩子來說,也是更好的,你不是受害者了,才可以更好的看清楚人性。

第二,不要拿孩子當作討伐男人的「武器」。你總是要孩子叫爸爸親一些,然後就順便問男人要錢,還有用孩子的微信討伐孩子爸爸,這些都沒必要。因為拿着「孩子」當武器,孩子也會感受到的,對她的成長影響非常大,如果你需要更多撫養費,應該直接和孩子爸爸談,從大的方面來說,男人也不是什麼都不管。

女人養育孩子是需要花費更多的時間和精力,從經濟上也需要更多的傾斜,但是我覺得並不是誰弱誰就有理,而是我們在法律允許的框架內,做好自己的事情就行。離婚和孩子的養育,當初你選擇離婚時就應該想到這些,並不能因為對方經濟變好了,你就想着多要一點。

萬一孩子的爸爸經濟沒變好呢?撫養費都給不起呢?孩子不也是要你自己帶着養育嗎?當初選擇生育,選擇離婚時就應該想到這些的。

不要把孩子當作你討要經濟的「武器」,這是最基本的,很多女人習慣這樣來控制男人,所謂的男女獨立,人格獨立,是從尊重孩子的獨立開始的,也是從尊重自己的獨立開始。

如果你想要男人付出更多,當初不選擇離婚,男人的沉沒成本增加,他就會對婚內的孩子更好。而你是在男人並不能賺錢時就結束了婚姻,男人沉沒成本不高,現在他也需要重新開始生活。

作者簡介:360度看心理,心理督導師/諮詢師,國內知名兩性心理研究、心理學家、教育家、思想家,深耕心理領域二十餘年,對當代人在婚姻、戀愛、親子等關係中遇到的情感問題有深刻洞察和理解,致力於心理諮詢的本土化,通過諮詢、授課、寫作等方式普及心理知識,幫助大眾收穫幸福。

評論列表

頭像
2024-05-28 03:05:54

給出的方案很有意義很實用,對我的幫助很大!

頭像
2024-02-27 10:02:18

發了正能量的信息了 還是不回怎麼辦呢?

頭像
2023-12-03 16:12:25

如果發信息,對方就是不回復,還不刪微信怎麼挽回?

頭像
2023-11-13 21:11:24

如果發信息不回,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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