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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個女孩,是我們的讀者,前兩天在後台留言說:
這輩子都不想跟准婆婆打交道了。
實在太煩人!
就因為一個小事情,鬧得男友要跟自己分手。
事情的起因是,暑假准婆婆過來跟他們生活了一段時間,有次晚上買了河蝦,因為沒有及時處理,就有些變了味道。
女孩要扔,准婆婆卻捨不得,堅持炒了,還一個勁地招呼他們吃。
女孩沒動筷子。
准婆婆當場不高興,拉着兒子一頓吐槽:
「這就是矯情!」
「怎麼不能吃了啊?」
「哪有這麼金貴?」
委屈歸委屈,女孩倒也不打算計較,可沒過兩天,男友卻提了分手,理由是:「我媽覺得你太作!」
女孩慌了神,對着准婆婆大加討伐。
我聽完卻有些哭笑不得:
那變了質的河蝦,不吃是對的。
你男友,倘若是因為他媽媽說了一句你太作,就打算分手,那這段感情其實也怪不了你那准婆婆,更沒有什麼挽回的必要了。
沒想的是,不到兩天,又收到了這位女孩的來信:
說原來一切都只是男友的藉口,自己已對他徹底失望。
上周睡到半夜,迷迷糊糊從夢中驚醒,卻發現身邊的人已不在,反倒是書房傳來了斷斷續續說話的聲音。
而那時是凌晨3點。
他壓着嗓子在跟別的女孩發語音。
女孩說:
反應過來他在做什麼之後,感覺心裡被扎刀子似的難受。
想分手就分手啊!拿別人做什麼擋箭牌?
之前還覺得他媽媽不對,現在覺得他才是真正的面目可憎。
明明早有二心,卻把過錯推到別人身上。
為了分手,還真是什麼理由都能想得出來啊!
特別巧的是,那天我在微博上看到一條熱搜,說的正是男人提分手的一百種理由:
我媽不喜歡獨生女;
我們星座不合,性格也不合;
和你在一起太累了;
你人挺好的,但我忘不了我前任;
我給不了你想要的,分開是最好的選擇。
理由層出不窮,千奇百怪,有些讓人咋舌,有些讓人無奈,有些讓人心疼。
評論下面有一個故事,真的很戳心:
去年冬天的時候,男友突然提了分手,理由是在一起並不覺得開心。
可我真的很喜歡他,兩年的感情,根本做不到說丟就丟。
他想分,我不肯分,拉扯了許久,那天我們一起去參加朋友聚會。
飯桌上,我為了活躍氣氛,說了一件自己的糗事,朋友們都哈哈大笑,唯有他無動於衷。
那一瞬間,我突然侷促到不行,冒冒失失碰翻了桌上的杯子。
大冬天的,一整杯水倒下來,把裙子澆得濕透。
他卻仿若沒有看到我的狼狽一樣,在別人都給我遞紙巾的間隙里,自顧自地玩起了手機。
那一瞬間,我突然就覺得心死。
意識到他已真的不再愛我。
是啊!
愛的表現從來都只有一個,就是和你在一起。
而不愛了,就是不愛了。
常常聽人說:
分手是感情的一面鏡子,他愛不愛你,分手理由告訴你。
可是說到底,所有分手理由背後都是因為愛得不夠深啊!
故事的最後,女孩特別動情地說道:
得知自己分手的時候,爸爸很失望,講起他們那個年代的人,對待感情就像對待鐘錶,壞了就反覆地修,總想着能讓那些時針秒針恢復到最初,不像你們現在的年輕人,東西壞了就總想換掉。
可明明已經很努力了!
也曾反覆地修,也曾反覆地挽回,但只有一個人拼命堅持的愛情,怎麼修得下去啊?
所謂無能為力,就是這樣吧,可這都不是最難過的。
最難過的,大抵就像他們說的:
是分手之後,你發現他還是過得風光漂亮,很快有了新的人,有了新的生活。
而你還活在過去,心裡有他,夢中有他。
醒來後依然會淚流滿面,悵然若失。
我不知道你有沒有哪一刻突然覺得對不起自己?
那個人已經走遠,而你不但沒有往前走,還把自己弄得一團糟。
我學生時代的朋友盈盈,曾被在一起7年的男人,劈腿過。
誰都覺得他倆的事,是板上釘釘的事。
雙方父母已見過面,婚期也被提上了議程。
那男孩我見過,長得高高瘦瘦,對盈盈說一不二。
盈盈愛吃的,不愛吃的,過敏的,不過敏的,他都在備忘錄寫得清清楚楚。
對,就是這樣一個溫柔體貼的男人,最後劈腿了。
他跟公司一個女同事在一起了。
分手的理由也沒有對盈盈藏着掖着,簡單明了:
對方家室不錯,能幫助他創業。
盈盈眼眶都沒紅,二話不說,搬出了兩人的小窩。
期間男人有過微信轟炸,也有過電話轟炸,但盈盈沒有理會過。
直到一年後,盈盈準備接受公司調令,去新加坡總部上班。
彼時男人剛分手,得知盈盈可能會出國,馬上變臉,一米八幾的大男人,在機場哭的肝腸寸斷,懇求盈盈原諒。
同行的人無不動容,唯有盈盈「鐵面無私」,只給男人留了一句話:「再這麼鬧下去,我真覺得自己7年青春餵了狗。」
今年見面,盈盈身邊已經有了新男友。
回國當天,我去接機,那男人不知道從哪裡知道了消息,竟然也去了。
盈盈當着男友的面,對他說:
「過去的事兒,我沒法兒忘,也沒法兒原諒。」
「你也不用一直覺得多抱歉,我也找到了新的人。」
我曾問過盈盈:「你對他真的一點情義都沒有了嗎?」
盈盈說:「說沒有是假的,在一起的時候,掏心掏肺愛過,但他肆無忌憚傷害我的時候,我就沒打算再為他停留。」
電視劇《奮鬥》裡,夏琳有這樣一段台詞:
我愛過你,我的生活中除了你,就是你,因為我愛你。
但是現在,我不愛你了,你得從我面前消失。
關於感情,說到底,不是命中注定的那個人,就是命中注定的一堂課。
盈盈當時也是真的愛他,全心全意為他付出過。
但也許愛情就是這樣,真正地痛過以後,才會看清一個人的真面目。
而盈盈的愛情觀,在我看來,已經是最棒的愛情觀:
在一起時,希望一世相攜;
後來走散,我也問心無愧。
因為我曾將真心交付,你不珍惜,那我便收回。
對於一段錯的感情,分開不是錯,傻子才會死耗。
那個非常殘酷的故事,不知道你們有沒有聽說過?
有一隻駱駝在經過沙漠的時候,不小心踩到了一塊玻璃,駱駝火冒三丈,氣的用腳把玻璃踢了出去,沒想到腳掌也被劃傷了,鮮血流了一路。
殘留的血跡引來了禿鷲,一路追着駱駝,駱駝一路狂奔,累得精疲力盡,慌張地跑到了食人蟻巢穴旁邊,聞到血腥味的螞蟻傾巢而出,將駱駝包圍。
駱駝在奄奄一息之前,後悔地說:為什麼我要跟一塊玻璃糾纏?
是啊,道理是一樣的啊。
你為什麼要跟一個毫不在意你的男人死磕到底?
就像那句話說的:
所有的執着都是虛妄,而所有的不甘都是傷害。
他若喜歡你,你脾氣再大都叫個性;
他若不喜歡你,就算你溫順的像只貓,他不僅無動於衷,還會討厭你掉毛。
一個不值得你愛的人,就適可而止吧。
不必再去打擾他,不必接受他虛情假意的關心,不必期待他回心轉意。
不是你不夠聰明,也不是你不夠優秀,而是有些人真的不值得你念念不忘。
多年前,陳奕迅就唱道「燒完美好青春,換一個老伴」。
多年後,你會遇到自己獨一無二的伴侶。
命中注定會讓你們手牽手走過坦坦蕩蕩的一生,成為彼此真真切切的枕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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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諮詢過,還真的挽回了愛情,現在兩人已經結婚了
老師,可以諮詢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