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女人來說,愛的含義就是被愛。
——張愛玲
Chapter 1 和華仔的甜蜜時光
那一年我27歲,也許不算是一個女子最美好的年華。但認識了華仔,我覺得那就是我一生最璀璨的時光。
那一年華仔25歲,剛大學畢業。我們識於一場漫不經心的相親。
沒想到的是華仔上了心,每天準點接送我上下班,風雨無阻。
周末我們約會,逛街,看電影等。他會用他打工的錢,送我達芙妮的高跟鞋。會排長長的隊伍買我最喜歡的紅豆蛋糕。
那時候真覺得「有情便可飲水飽」。
即使周邊親戚告訴我,他的媽媽很不講理,家裡人氣不強。可我還是像飛蛾一般,為了愛情義無反顧。
帶着小女人式對婚姻所有甜美的憧憬,兩個月後,我和華仔閃婚了。
Chapter 2 灰姑娘的南瓜車不見了
婚後蜜月旅行讓我們的幸福生活達到了高潮,但也預示着快要結束。
婚後我發現他絲毫沒有社會經驗,習慣用學生思維做事。起先我說他,他會聽。後來,說得多了,漸漸就有了爭吵。
直到公婆從老家前來入住,還帶着華仔離異姐姐的兩個兒子。直接一步步將我們的矛盾升級。
婆婆每次來直接穿我的拖鞋,兩個孩子將家中的物品毀壞的不少,牆壁上的塗鴉都出自他們的傑作。
雖然心生不快,但總覺得是小事情,總得容忍。
公公在事業單位上班,收入尚可。可能上一輩人仍習慣節儉,面對每日的粗茶淡飯我倒也能接受。
可不知從哪裡聽說了我從娘家帶來5萬嫁妝,婆婆攛掇華仔找我要,說再買輛車供他開。我自是不答應。
後來的結果是婆婆故意慪氣,住在家裡,不再出一分錢。冰箱裡空空如也,每次都是我重新填滿。
即使家裡該繳電費,老兩口守着電力局也不去繳,一個電話把華仔從廠子叫回來去繳電費。
最後婆婆不讓有住房公積金的公公還婚房房貸,竟逼着我和華仔還。直到現在我才知道,婚前允諾我什麼都不用管的話是騙人的。
華仔工資2500,我工資3000,每月還貸3000後,只剩日常開支,沒有餘存。
華仔去跟公婆說,沒想到第一句就給罵了回來:爹娘養你這麼大容易麼,現在就該你們回報二老了。這口氣說話是多麼不孝!
我媽教育我說,老兩口不容易,你們年輕人就該自己奮鬥。我們咬牙自己還。
Chapter 3 童話結局都是到「結婚」止步
後來我懷孕了,看着滿街新鮮的草莓我竟然一點都捨不得買,總想着多攢點錢給自己孩子做教育基金。
日子不知道竟然過成了緊巴巴的樣子。
直到孩子出生,華仔爸媽一看是女兒,長得也不好看,眼裡藏不住地失望。坐月子每天只給我兩個雞蛋加一碗紅糖水。連小米粥都沒有。
婆婆說她女兒坐月子時就喝一箱子營養快線,就好了。
那一陣我真得了產後抑鬱症,覺得人生無趣。華仔看我每天這樣,起先的安慰到厭煩。
後來無意中竟發現他在網上和別的女孩曖昧的聊天記錄,一下子成為壓死我婚姻中最後一顆稻草。
我提出離婚,他們拖着不離,只好法院起訴。最後我連孩子哺乳期的撫養費都沒要,淨身出戶。
Chapter 4 離婚了,還能再相信愛情嗎
離婚後,真的有些心灰意冷。自然是有恨意的,我想不通,為什麼善良的人反而得不到善良的對待?
原來婚姻並不是嫁給一個人那麼簡單,它是兩個大家庭的融合。
三觀可以不合,但一定得有尊重和包容。兩個家庭必須好好經營這份難得的婚姻。
半年過後,我仍然走不出這一段傷痛。
為了女兒,我和朋友自主創業,事業上倒是如魚得水。女人經濟獨立,內心豐盈才會真正意義上強大到不需要男人。
當他拿着微不足道的1000塊撫養費來看女兒,道歉時,我眼淚刷刷流出來,選擇了原諒他,也放過自己。
以前的刻骨銘心真的是風輕雲淡了。
接着還是小心翼翼地去開啟下一段感情,總怕悲劇重演,所託非人。但我總覺得還是要相信愛情的。
每一個離婚的女人都有再次被愛的權利,不是嗎?
故事裡的「我」原型是我的一個好朋友,看着她一步步從婚姻失意中走出來,慢慢獨立強大,由衷為她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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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列表
我一閨蜜諮詢過,很專業也很靠譜,是一家權威諮詢機構
老師,可以諮詢下嗎?
可以幫助複合嗎?
被拉黑了,還有希望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