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匯法理情 斷好家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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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 黃 岩 劉 樂

引子

5月27日,記者在瀋陽市法庫縣人民法院旁聽了一場特殊的「審判」。

通往「法庭」的走廊牆麵粉刷成暖色調,傳遞「和合」理念的圖案和箴言醒目,置身其中,讓人感受到踏實和溫暖。審判區舒適的沙發旁邊,還有供兒童玩耍和休息的區域。法官周錚和法官助理任翠玲給兩位當事人倒茶,茶几上的桌牌寫的也不是「原告」「被告」,而是「丈夫」「妻子」,背面還有「想想對方的好」幾個字。

融匯法理情 斷好家務事

這場特殊的「審判」,更像一次充滿人情味兒的家庭會議。落座後,法官和當事人從家長里短嘮起,經過一下午拉家常式的勸說,「丈夫」當場撤訴。

眼前的這一幕,反映的只是全省各級法院創新「法院+」家事審判方式和工作機制的一小部分。

近年來,婚姻家庭、繼承糾紛等家事案件呈現出感情糾葛複雜化、利益分歧巨大化、矛盾升級化等趨勢,這就要求法院在判決家事糾紛時,不能簡單地用「一刀兩斷」式的判決來處理,而是要着力於矛盾糾紛的化解,變「對抗」性的訴訟為「柔性」審理,使得案件審理變得更有人情味,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相統一。

依法妥善審理家事案件,對於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保障未成年人、婦女和老年人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意義重大。全省各級法院持續轉變家事審判理念,創新「法院+」家事審判方式和工作機制,推動家事審判與社會治理深度融合,進行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積極探索,讓家事審判更有「溫度」的同時,實現了家庭療傷、社會減壓、法院減負的共贏。

「一刀兩斷」絕非良策——

釐清感情糾葛,修復婚姻家庭關係,追求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相統一

「我一定要跟他離婚!」面對法官的調解,原告賈女士堅定地說。而她的丈夫則威脅說要報復她。

這是近日大連市西崗區人民法院審理的一起離婚案件。作為案件的承辦法官,馬世艷說,該案被告性情暴躁,常年家暴,原告離婚意願強烈。這樣的案件,如果簡單地一判了之,極有可能引發潛在風險。

面對這種情況,馬世艷一方面邀請心理疏導師對原告進行心理疏導,另一方面多次勸導原告作出適當讓步,緩和與被告的關係,並向原被告雙方闡釋案件走向、財產分割等法律問題。最終,被告對自己的行為表示懊悔,雙方和平「分手」。

針對家事案件多為家庭成員內部發生矛盾衝突的特點,近年來,西崗區法院形成以調為主、以判為輔的新型調判關係,改變家事糾紛重「判」輕「調」的簡單做法,切實把調解作為化解家事糾紛的重要手段和首要結案方式。

「家事糾紛紛繁複雜,不能簡單地用『一刀兩斷』式的判決來處理。」對此,在家事審判一線工作多年的周錚深有感觸。審判不是家事法官的目的,在處理家事糾紛案件時,法官要着力於矛盾糾紛的化解,既從法律層面解決糾紛,又從根本上解決當事人之間的感情糾葛。除了需要具備紮實的法學功底和較強的庭審駕馭能力,更需要洞悉人心,通達事理,在依法判案的同時,以情動人、以理服人。

省法院出台的《關於進一步深化家事審判方式和工作機制改革的實施辦法(試行)》明確了從事家事審判法官的基本條件:熟悉婚姻家庭審判業務,掌握相關社會學、教育學和心理學知識並善於做群眾工作等。

離婚、撫養、繼承、贍養,聽上去家事法官處理的案件並不複雜,但恰恰家事難斷。「家事糾紛案件當事人之間的矛盾糾紛更複雜,激烈程度更大,更容易激化。」據西崗區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趙玉慧介紹,家事糾紛案件當事人之間往往具有夫妻關係或者親屬關係,這決定了當事人之間更容易存在較多的感情糾葛。一般情況下,當事人容易自覺或不自覺地將感情糾葛帶入法律糾紛中,從而使法律糾紛塗上感情色彩,潛藏着矛盾激化的風險。再加上案件通常要經歷漫長的訴訟程序,當事人在承受家庭分崩離析的同時,還將消耗大量的精力和金錢,更容易給社會安定埋下隱患。

家務事不好斷,「清官」更不好當。省法院民一庭法官郝寧告訴記者:「情感糾葛的根源性是家事糾紛與其他民事案件之間最顯著的屬性。正是基於血緣、情感的因素,權利、義務關係表現得比較複雜,不能簡單地作出是非對錯的判斷,而應將改善、維護、穩定婚姻家庭關係作為家事審判的基本職能,以消除對立、彌合親情、修復夫妻感情、改善婚姻家庭關係,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係為最終目的,併兼顧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唯其如此,才能真正實現家庭和諧,社會穩定的大局目標。」

「一判了之」未盡全責——

打造前端訴源治理、中端矛盾調解、判後定期回訪全鏈條家事審判模式

近日,記者跟隨西崗區法院家事審判團隊法官回訪了一起贍養糾紛案件當事人王老漢一家。

此前,80多歲的王老漢4個子女在贍養問題上產生分歧,經過調解,雖然達成了贍養協議,但4個子女輪流照顧老人的約定無法正常履行,矛盾再次激化。最終,在案件特邀調解員王東坤的努力下,4個子女各讓一步,達成了輪流照顧老人的可行性方案。

將調解貫穿於糾紛的始終,法庫縣法院在實踐中進行了積極探索。院長陳林告訴記者,他們的做法是,矛盾初期,由村級調解員進行調解;訴前,由法院管理的特約調解委員會自行調解,或委託人民調解委員會、行政調解組織調解;訴中,由法官自行調解,也可以委託調解;判後,在對當事人進行的定期回訪中進行再調解。

為讓家事案件當事人感受到社會的溫暖,法庫縣法院還積極構建司法、行政和社會力量相結合的新型家事糾紛綜合協調解決模式,不斷強化與公安、檢察和司法行政機關的協調配合,加強與民政、婦聯、教育、共青團、社區等有關部門的溝通聯繫,推動建立家事調解委員會,聘請特邀家事調解員,積極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參與家事糾紛化解,不斷拓寬處理家事糾紛的途徑。

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嵌入基層社會治理最前端,延伸至群眾身邊。前不久,西崗區法院家事審判團隊法官王璐結束庭審工作後,和助理一起冒雨來到轄區街道,了解近期社區情況。

社區王書記告訴記者:「一年多來,西崗區法院家事審判團隊的法官定期到社區走家串戶,排查糾紛,提供法律諮詢,利用專業優勢化解家庭糾紛和矛盾。社區積極配合,力爭把矛盾糾紛在源頭上化解掉。」

為了更好地開展家事審判工作,西崗區法院在訴訟服務中心設立工作室,5個街道司法所設立工作站,47個社區設立工作點,234個平安網格設立工作崗,構建起室、站、點、崗協同聯動的四級工作體系,形成矛盾糾紛全域發現、分層過濾、遞進處置的訴源治理網格化格局。

「家事案件的妥善處理,不僅關係到男女雙方今後的生活,更關係到一個家庭是否和睦,親情能否延續。跟蹤回訪和幫扶,有助於幫助當事人走出家事困擾,讓家事審判的社會輻射功能進一步增強,使家事案件當事人充分感受法院的人性化關懷,將司法服務溫情延伸至庭外,這也是我們一直追求的目標。」省法院相關負責人說。

近年來,全省各級法院不斷強化與政府部門、民間機構、社區組織的長效合作機制,搭建全方位、廣覆蓋、多層次糾紛化解平台,為家事糾紛高效、快捷、低成本解決提供可替代性途徑,動員社會各界力量共同參與家事糾紛調解,效果良好。

「一家獨管」成效難顯——

建立綜合協調解決機制 營造全社會參與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的氛圍

家事審判是一項系統工程,只靠人民法院一家單打獨鬥是不夠的。最高人民法院強調,各級人民法院要積極爭取各級黨委和政府支持,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聯繫,建立完善聯席會議制度,動員社會力量協同參與,推動形成家事審判社會化工作格局。

「這麼多組織、這麼多人關心我,為我們的事情操心,雖然我們夫妻雙方不能在一起生活了,但大家把我們的後顧之憂都解決了,我們也不怨恨了,將來都各自好好生活。」這是近日鞍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成功調處的一起離婚糾紛案件中,當事人劉女士的感言。

劉女士告訴記者,和丈夫結婚4年,常因家庭瑣事吵架,夫妻感情早已破裂。他們雖然沒有孩子,但面臨一些財產分割糾紛。雙方有一套登記在兩人名下的婚房,作為共同財產需要分割,丈夫還要求她共同承擔當初為辦理婚事及購買婚房所借的60餘萬元外債,並返還彩禮錢。這一攤子爛事攪得兩家不得安寧。

「離婚糾紛不只是單純的法律問題,更是涉及情緒疏導、住房保障、子女撫養的系統工程。該案雙方矛盾突出,爭議較大,『一判了之』不僅容易激化矛盾,而且不能真正解決問題。因此,我們與市婦聯、婚姻家庭指導師、律師召開聯席會議,梳理案件基本情況,並制定了詳細的調解方案。在多方不懈努力下,當事人雙方認識到各自在婚姻中的缺點和不足,經過慎重考慮,最終還是選擇結束這段婚姻,並簽署調解協議。男方獨自承擔其主張的共同債務,婚房歸男方所有,並當場給付女方25萬元房款。」鞍山中院立案一庭第二速裁團隊負責人、四級高級法官郭盈說。

該案的成功調處得益於鞍山中院構建的「五位一體」訴調對接機制。據了解,為深入推進家事糾紛訴源治理和多元化解,鞍山中院聯合鞍山市婦聯,探索推行由婦聯幹部、婚姻家庭指導師、律師、基層法律工作者和當事人近親屬共同參與調解的婚姻家庭矛盾糾紛「五位一體」訴調對接工作機制,充分發揮各界調解力量優勢,公正、高效化解紛爭,傳遞司法溫情。

採訪中,記者走進瀋陽市瀋北新區人民法院。2016年,該院被列為家事法庭試點單位,與婦聯共同研究將家庭矛盾糾紛調解融入家事法庭調解機制中。

據瀋北新區法院相關負責人介紹:「通過區委政法委的協調,我們與民政、婦聯等13個部門建立了家事案件聯合化解機制,並下發了《瀋北新區關於創建家事案件聯合化解機制的實施方案》,明確各部門在解決家事糾紛、保護婦女兒童權益以及反家庭暴力工作中的職責,推動建立了一套司法力量、社會力量、行政力量相結合的新型家事糾紛綜合協調解決機制。」

得益於這一機制,在一起案件中,從瀋北新區婦聯接到「家暴受害者」小芳的投訴,到瀋北新區法院依法簽發人身保護令,只用了4個多小時。時任瀋北新區婦聯權益部部長關麗君告訴記者,小芳婚後常年遭受丈夫毆打,有一次逼得小芳奪門而逃,戶籍、身份證明材料都留在家中。在區法院的指導下,關麗君迅速聯繫屬地派出所為小芳開具了身份證明,區法院開通綠色通道,當日立案並簽發了人身保護令。幾天後,小芳起訴離婚,法院一審判決准予離婚。

「家事糾紛的基礎是人身關係,其背後隱藏着複雜的社會關係。家事糾紛需要化解矛盾,修復感情,使瀕臨破碎的家庭重回和睦與幸福。因此,家事審判工作是綜合性、全局性工作,需要多方支持,推動形成社會參與家事審判的工作格局。」省法院相關負責人表示,隨着家事審判方式和工作機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吸納了越來越多的社會組織和政府部門參與,家事審判方式和工作機制改革成為多方面關注、多部門參與、多功效治理的社會系統工程。

下一步,全省各級法院還將不斷健全完善家事審判聯席會議制度,進一步推動司法力量、行政力量與社會力量相結合的新型家事糾紛綜合協調機制,形成合力,妥善化解家事糾紛。同時,深化訴源治理,繼續完善家事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充分調動各方積極性,實現信息互通、信息共享,儘可能發動更多力量參與家事糾紛化解,力爭把矛盾化解在訴前。通過整合社會資源,動員社會各方力量參與,創建家事糾紛社會治理新格局,實現家事糾紛「案結、事了、人和」,為全省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提供有力保障。

觀與思

功夫在「庭」外

黃 岩

家庭是社會的「細胞」,家事無小事,家事法官便是家事糾紛的「解鈴人」。當好這個「解鈴人」可不簡單,既需要懂法律,秉公判決,又需要懂生活,用巧勁消除對立、彌合親情、修復感情,從而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關係。在採訪中,所有法官都表達了同樣的觀點,家事審判不是簡單的「一判了之」,要讓群眾在審判中感受到春風化雨,斷好「家務事」,需要在「庭」外下足功夫。

功夫在「庭」外,意味着必須抽絲剝繭、釐清頭緒,將「剛性」法理注入「柔性」情懷。家事審判追求的不是「快刀斬亂麻」,而是需要法官以對當事人的責任心、修復親情的愛心和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公心,把解決矛盾糾紛作為己任,通過調查走訪、組織座談、上門調解等煩瑣的「路上審案」,融匯法理情,讓當事人信服,最終取得各方滿意的調解、審判效果。

法斷曲直,理通肺腑,情暖人心。「家和萬事興」,對於法院和法官而言,一起家事糾紛案件的處理,或許只是成百上千個案件中不起眼的一件,但對於社會而言,司法有溫度,法官有溫情,以「庭」外功夫解決「庭」內案件,提升家事審判水平,妥善處理家事糾紛,維護婚姻家庭的和諧穩定,保障婦女、兒童、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對於平安中國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2021-06-02 00:00:00:0面對感情糾葛複雜化等現狀,我省法院積極探索家事審判新路徑1154070遼寧日報http://epaper.lnd.com.cn/lnrbepaper/pc/con/202106/02/content_115407.html13融匯法理情 斷好家務事/enpproperty本文來源:遼寧日報

評論列表

頭像
2024-08-08 22:08:05

在你們這裡學到很多愛情觀和人生觀。對我們有很大的幫助。

頭像
2024-07-10 00:07:28

求助

頭像
2024-05-30 22:05:37

可以幫助複合嗎?

頭像
2023-10-17 06:10:34

如果發信息不回,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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