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名女粉絲被溫州42歲大叔騙財騙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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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龍港檢察

中年離異、目光憂鬱

6名女粉絲被溫州42歲大叔騙財騙色

做事勤懇、還偏偏善良孝順很有錢

只是偶爾言語中透出些許多愁善感

讓人明白這個男人曾經感情受了點創傷

需要找個人來陪伴……

如果你在抖音見到這樣一位

「憂鬱好男人」,你會關注嗎?

張某「火」了,憑藉在抖音營造的人設IP,今年42歲的他總能輕易吸引一些「女粉絲」的主動搭訕,在博取對方的信任和好感後,張某以「婚戀」名義與她們同時進行交往……

直到2020年7月,三位女士來到檢察院反應,稱被張某騙財騙色,可警方卻認定雙方系民事糾紛怎麼回事?隨着檢察官對案件事實抽絲剝繭,這個周旋在多名女性之間的「憂鬱好男人」面紗才逐漸被揭開……

2021年6月7日,經龍港市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張某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六萬元。張某不服,提出上訴。日前,二審法院依法採納檢察機關的意見,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憂鬱好男人」or 「騙財騙色」

(圖片來源網絡)

2018年10月,河北的胡女士通過抖音遇見了自己「心動」的人。屏幕中的張某,比她大2歲,做海鮮批發生意,雖然中年離異,但長相憨厚、做事勤懇、偶爾的多愁善感也讓自己不由自主地有一種心動的感覺。就這樣,兩人互加了微信好友,開始頻繁聯繫,從開始的聊過去、聊現在,到後來的聊共同的未來……

張某

「我們一起經營海鮮生意,一起努力……

「掙了錢後我帶你去國外看病,治癒後再生個孩子……」

「現在雖然有點困難,但保證以後會讓你過上好日子……」

每次看到從手機那頭傳來的「情話」,胡女士對張某的愛戀之情就與日俱增。很快,雙方確立了戀人關係,而胡女士也以為自己找到了一個可以託付終身的人,殊不知卻掉進了張某為她精心編織的「獵網」

「我現在要購買一批海鮮,但還差4700元,你能不能先借4700元給我周轉一下?明天我就還你……」2019年3月的一天,張某在微信上給胡女士發了這樣的信息。礙於情面而且錢也不多,胡女士毫不猶豫地答應了。果然第二天,張某如期將錢還給了她,這讓胡女士對張某更加信任。

可沒兩天,張某在微信對胡女士說,「自己要買一個海鮮凍庫還差3萬,先轉點錢給他,急用!」出於對「男友」事業的支持,胡女士再次把錢轉給了他。

從此,張某「借錢」一發不可收拾,幾個月來,張某以經營海鮮生意缺資、開海鮮店、屯海鮮、修車等各種藉口,向胡女士要錢,並每次承諾等自己有錢了一定會還。甚至,為騙取胡女士的信任,張某虛構自己名下有房、父母那裡有存款,還謊稱母親對她很滿意,希望能見見她……就這樣,胡女士被哄騙到龍港,與張某開始了「同居」生活,並且在張某一次次發誓結婚的許諾下,迷失了理智,前後十多次給張某轉了二十餘萬元。

2019年7月起,亟需用錢做心臟手術的胡女士多次催促張某還錢,但張某不僅不還錢,反而一如既往地以各種理由要錢。期間,胡女士意外發現張某微信上與其他女人曖昧不清,張某雖極力解釋只是個朋友,甚至還給她看了備註為「一生一世好閨蜜」的微信,但心中仍生了疑,此後幾個月,胡女士經常與張某爭吵。直到2020年1月,胡女士再次來到龍港,卻意外發現一個女人住在張某家裡,相互詢問之下才得知,原來對方也是張某的「女朋友」,也曾被張某帶去見過他的母親,也因類似的理由被多次借錢……至此張某地真面目才終於被揭開

「民間糾紛」or 「刑事案件」

2020年6月,胡女士兩人通過詢問別人,又輾轉聯繫上了另外一個受害者,隨後三人一同去派出所報了案。可警方經審查認為,胡女士三人與張某系民間借貸關係,不屬於刑事案件,作出不予立案決定。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這一切得從「三張借條」說起……

(圖片來源網絡)

原來胡女士三人先後多次找張某討要被騙取的錢款未果,無奈之下,只能先讓張某給他們出具「借條」,才得以安心,也正是這三張借條使警方認定對方有意願還款,不應認定為詐騙。於是,就有了文章開頭三個女士到檢察院申訴的那一幕,而三人所說的情況立刻引起了檢察官的警覺

檢察官

「現在的很多網絡婚戀詐騙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以給被害人打欠條、借條的方式企圖模糊民事案件與刑事案件間的界限,從而逃避刑事處罰,而本案的詐騙手法極其相似……」

為證實自己的判斷,承辦檢察官通過自行補充偵查,調取了張某相關銀行交易明細,發現張某與胡女士等三人同時以婚戀名義交往,在確認男女關係後,就向她們大肆借款,又隱瞞負債等事實,而出具「借條」是其在事情敗露後所作的事後補救措施,並非借款的真實意思表示,因此張某極有可能涉嫌詐騙罪

2020年7月29日,龍港市檢察院向市公安局發出要求說明不立案理由通知書。8月26日,公安機關對張某涉嫌詐騙罪立案偵查。龍港市檢察院隨即同步提前介入,引導公安機關把握偵查方向,快遞固定關鍵證據,通過梳理銀行賬戶、微信、支付寶賬戶等交易數據,以及對微信聊天記錄的抽絲剝繭,最終查明張某參與詐騙的事實,同時在被害人人數上,警方發現張某的女友不止胡女士三人,還有另外三名,她們均是張某在2018年6月至2020年1月期間通過抖音認識的,經調查,她們都不同程度地被張某騙財騙色。

2020年12月16日,公安機關將此案移送龍港市檢察院審查起訴。2021年3月10日,龍港市檢察院審查後認為,張某在自身沒有償還能力的情況下,以經營海鮮需要資金周轉為幌子,騙取多名被害人錢款30餘萬元,遂以涉嫌詐騙罪將其提起公訴

2021年6月7日,本案宣判,法院採納檢察機關全部公訴意見及量刑建議,作出上述判決。而在這之前,胡女士三人專程來到龍港市檢察院,將一面寫着「立檢為公 執政為民 心繫人民 百姓靠山」的錦旗送到承辦檢察官手中,感謝檢察機關的用心辦案,為民辦事,同時也讓他們真真切切感受到公平正義就在身邊。

檢察官提醒:

這些年,隨着線上通信平台的高速發展,人們的婚戀交友的範圍與交友習慣也在發生着變化。一些不法分子以「結婚」、「談戀愛」為幌子,實施線上詐騙或先線上後線下詐騙,牟取非法利益的案件屢見不鮮。

本案中,張某就是通過網絡發布其婚姻不幸、做海鮮生意等,騙取被害人的信任,騙財騙色。檢察官在此提醒大家,交友須謹慎,要提高防範意識,練就一雙能夠識別「渣男」、「渣女」的慧眼。一旦發現上當受騙,切記第一時間報警。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第一款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評論列表

頭像
2024-07-25 01:07:08

兩個人的感情往往都是當局者迷,找人開導一下就豁然開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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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2 17:06:29

被拉黑了,還有希望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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