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醉駕都能辦女子狂騙百餘萬!王某因詐騙罪被判10年,自稱辦事靠運氣仍有30多人上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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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圖 半島全媒體記者 劉玉凡 尹彥鑫

  如果你被交警查到違法怎麼辦?是老老實實接受處罰?還是想着找人、托關係逃避處罰?青島就有這樣一個「能人」王某利用人們急於「找關係」的心理,煞有介事與受害人簽了所謂「合同」。1月18日,老家泰安的李先生致電本報,稱自己於2019年與王某簽訂了「合同」,辦理酒後駕駛證保級業務,但已經與王某失去了聯繫。其實,早在2019年6月24日,本報就報道了王某涉嫌詐騙一事。1月21日,半島全媒體記者從裁判文書網獲悉,法院判決王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酒駕醉駕都能辦女子狂騙百餘萬!王某因詐騙罪被判10年,自稱辦事靠運氣仍有30多人上當

法院判決書顯示多人被騙

>>>進展

酒駕後花錢駕照保級

2年多了還沒有消息

  「我辦理了酒後駕駛證保級業務,自己的駕證從B證降到C證了,當時有合同書,但現在聯繫不上對方了。」1月18日,老家泰安的李先生反映,2019年7月份,李先生與王某簽訂了一份所謂「合同」。王某自稱能給他辦理酒後駕駛證保級業務。記者從李先生出示的「合同書」上看到,王某收取了12000元「駕駛證服務費」。

  其實,王某是半島全媒體記者的「老熟人」,此前半島已多次報道王某涉嫌詐騙的行為。1月21日,記者從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發布的一份刑事判決書上看到,王某於2020年12月25日因涉嫌犯詐騙罪被刑事拘留,2021年1月29日被逮捕。

本報曾多次報道王某涉嫌詐騙

  公訴機關指控,2019年6月以來,王某虛構能違規辦理駕駛證保級、吊銷的駕駛證恢復、醉駕免刑保證等業務的事實,騙取被害人宋某、李某、張某等三十餘人人民幣100餘萬元。王某騙取資金後,既未辦理完成相關業務,又採用不接電話、不回信息將被害人電話號碼放入黑名單等方式逃匿,且拒不返還騙取資金。

  公訴機關認為,王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詐騙公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王某自願認罪認罰,建議判處十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法院認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詐騙多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構成詐騙罪,依法應予懲處。王某到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自願認罪認罰,可以從輕處罰。王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王某違法所得人民幣一百一十八萬四千八百元,依法予以追繳。

>>>回顧

大貨司機向本報求助

記者介入王某無奈退錢

  早在2019年6月,半島全媒體記者就接到了大貨車司機王先生的求助電話,王先生告訴記者,因交通違法被記12分,王先生的A2駕照將降為B2駕照。「降為B2駕照,我將不能駕駛牽引車,這份工作也就丟了,收入上損失挺大。」於是,在朋友圈內看到有王某發的駕照保級的消息後,王先生也看到了「希望」。聯繫到王某後,王先生很痛快的交了19500元。不久後他就收到了一份手寫的「合同」。

李先生的轉賬記錄

  「合同」上寫明了付款金額以及辦理事項,並有王某的身份證號和手機號碼。「當時也沒有核實這個王某的身份信息,以為有這么正規的合同,自己的駕照肯定能保住了。」王先生告訴記者過了約定辦妥的時間,他給「王某」打電話就打不通了,連續打了兩個多星期王先生意識到自己可能被騙了。

李先生與王某簽訂的所謂「合同」

  半島報道了王先生遇到的問題後,之前不接電話的王某坐不住了。王某主動給王先生打電話稱可以退錢,但是需要將記者的報道刪除,對於這個條件王先生沒有同意。隨後王某聯繫到記者表示有話要說:「我不是不退給他錢,我們必須面對面地處理這個事,他把合同給我,我才能夠把錢退給他。」最終,在記者的介入後,王先生拿回了自己的這筆錢。

>>>背後

「成不成」碰運氣

仍有受害人不知情

  王某真的有這麼大能量能給必須降級的駕照保級嗎?就這個問題,王某也跟記者談話的時候提起過,她告訴記者,自己確實給別人辦成過。主要的方式就是聯繫處罰地交警部門,通過延緩錄入的方式,讓記分司機在本記分周期內不被記滿12分。但是,雖然通過這種碰運氣的方式,王某辦成的這種事少之又少,她卻找到了「商機」。

王某發出的「廣告」

  第一篇報道發出之後,半島記者就接連接到反映遭遇駕照保級詐騙的線索。給王某支付了5萬元保級費用,事卻遲遲沒辦成,2020年8月份,煙臺的楊先生在王某多次不接電話後,趕到其位於城陽區黑龍江路上的辦公地點,王某仍沒有出面。記者撥打王某的電話,王某稱自己準備回老家把房子賣了還錢,並一再強調一定會還錢。

  多人向記者反映王某詐騙自己錢財,記者介入採訪後,王某仍不收斂,繼續對外宣稱自己可以辦理相關業務,並收取「保級」費用。直至法院判決後,仍有受騙的司機給本報打來電話,反映王某沒有還款。

  記者從法院判決書中看到,王某的丈夫呂某知道王某給別人辦理駕照業務。剛開始王某挺正常的,後來他發現有人因為駕照業務沒有辦好,找王某退錢。王某沒有錢還,也不捨得賣房子,呂某就在老家跟親戚朋友借錢幫着王某一塊還。還錢的過程中,王某還繼續收錢辦理駕照業務。呂某沒有聽說過王某給別人成功辦理過駕照業務,不知道王某是否有這個能力。

  證人田某的證言證實,被告人王某曾於2020年8月份聯繫他辦理駕照保級業務。他當時想在中間介紹賺錢,就找周圍的汽車行業的朋友詢問,發現根本沒有人能夠辦理此類業務。他於10月份明確答覆王某說辦不了駕照保級業務,後二人再無聯繫。

■提醒

「托關係」消分不靠譜,小心財證兩失

  記者了解到,王某的「套路」並不高明,她利用了人們急於「消分」的心理實施詐騙。記者檢索發現,類似的騙局並不是個例。2021年10月26日,城陽區人民檢察院就通報了這樣一起案件。

  2021年2月28日凌晨,青平高速大隊某中隊在青銀高速處理一起交通事故時,發現王某涉嫌醉酒駕駛半掛車,於是對其進行處理。王某被查扣的車上拉着孫某的貨,王某便向孫某打電話求助,孫某作為中間人聯繫到了顧某,托他幫助王某拿回駕照。顧某說可以辦,但辦這個事情需要5萬元。王某於是轉賬5萬元給顧某。

  事實上,找關係拿回駕照這條路根本行不通,顧某心知肚明這件事辦不了,但他又想賺這5萬元,於是顧某在朋友圈找到了做假證的李某,花費950元從李某處購買了假的駕駛證,並將該假證件快遞給了王某。

  法院認為,顧某以為王某辦理酒駕事故能夠不吊銷駕照為由,騙取王某5萬元,後辦理假證交給王某,在得知王某報警後,迫於壓力退還5萬元給中間人孫某,此行為屬於案發後退還詐騙款物,不能否認其非法占有的目的,已構成詐騙罪。

  記者注意到,在類似的案件中,受害對象主要是因違反交通法律法規被記分較多面臨降級、吊銷駕照等人群。作案人員多自稱「有關係」,或者是自稱「在公安局上班」。他們騙取那些輕信可以找「關係」、托「熟人」幫忙處理違法記錄的群眾,索要錢財,一旦發現事情敗露,就開始玩起了失蹤。

  警方再次提醒廣大群眾:不要輕易相信他人可以幫忙處理違法記錄等信息,如有違法應通過公安部門依法處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此外,取回駕照的唯一途徑是到達一定時間後,通過相關考試後發還。托關係取回駕照不可信,面對所謂「有關係」的人,更要多一份警惕,小心「財證」兩失。

評論列表

頭像
2024-09-09 04:09:33

專業的情感服務機構真的不錯

頭像
2024-06-11 20:06:31

如果發信息,對方就是不回復,還不刪微信怎麼挽回?

頭像
2024-06-08 06:06:45

如果發信息不回,怎麼辦?

頭像
2023-11-24 10:11:38

如果發信息,對方就是不回復,還不刪微信怎麼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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