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與結婚經常都被人關聯在一起,但是談了戀愛未必會跟這個人結婚,結了婚也未必與其談過戀愛,所以其實二者不能混為一談。而現實生活中自由戀愛結合的離婚率並不比相親結婚離婚率低,主要出自以下原因:
一、家庭
如果婚姻關係建立在戀愛的基礎上,二人經過互相吸引到你儂我儂,再到以身相許,感情確實是比較好,但是這只是戀愛,中國人的婚姻從來都不是兩個人的事情,是兩個家庭的事情。自由戀愛一般是先喜歡上人,相戀後到婚前才去詳細了解對方的家庭,對方的媽媽強不強勢、對於兒子的事情是不是事事插手,這些都不清楚,甚至對男生在家庭里的表現沒有辦法特別清楚,會不會太懶或者是不是媽寶都不了解等等,短時間的婚前接觸沒有辦法真實地感受到家庭氛圍。
同事小玲談了兩年戀愛,雙方見過父母后就訂了婚,打算挑挑日子就把婚事給辦了,這個時候男朋友的媽媽出場了,要求小玲要買了房才能給她兒子結婚,不然她不答應,小玲氣得上火了,跟男友說,結果男友沒有回應,這才知道對方在家裡一直都是媽寶,媽媽說什麼就是什麼,沒有自己的主見,也不會去維護自己的女朋友。男朋友自己沒有買房,但小玲也並不是買不起房的人,她的想法就是房子我可以買,但是你不能要求我買,這事是錦上添花不能是基礎條件,兩個人相愛到談婚論嫁的地步了,男朋友都不敢出來為了她說一句話,結了婚就更不可能為她說話了,她這麼一想趕緊把婚退了,就算咬牙買了房子結婚,男朋友的媽媽可能還會不依不饒地有其他要求,到時候受不了再離婚就晚了。
李敖一直當胡因夢是女神,卻在婚後看見胡因夢如廁時便秘,臉憋得通紅,女神形象盡毀,便不再崇拜胡因夢,並且最終與其離婚。如果不是婚後,可能我們也不會知道一個男性對於女性的認知如此匱乏。
相親時雙方在互相不熟的情況下反而會把自己對於家庭的要求都放在明面上說,如果不滿意就可以直接拒絕對方,而且一般都會與家人一起聊相親對象,多聽取意見,但是風險在於相親雙方其實不一定真的了解自己、對於事情的衡量標準不一致,遇上事情同樣還是有可能需要重新認識對方。此外,在婚前適度包裝自己也容易導致男女雙方覺得婚後對方就變了,為離婚埋下種子。
二、經濟
自由戀愛多不會考慮對方的經濟狀況,會覺得在感情面前談錢俗氣,但是大家都是人,真的要在一起總要面對柴米油鹽醬醋茶,不談經濟的話就是架空基礎,如果沒有足夠的經濟收入來支撐,愛情的樓房便會倒塌。 而有一部分人離婚的原因是因為家庭的支出永遠都是一方承擔,另一方不聞不問,如果支出方收入很高就還好,如果也不是手頭寬裕的人,那一次又一次的付出,最終還是會消磨掉彼此的愛意。
同樣相親時,這些問題都會擺在明面上說,但是如果想要了解對方真實的經濟收入狀況,可能也要婚後才清楚。
一個阿姨在回想自己當年的相親時的情景時說,當時叔叔兜里裝了好幾百(那個年代好幾百很多了),也不避諱把錢拿出來,一直覺得叔叔挺有錢的,到婚後才知道那是他的全部家當了,以前工資都是取現金,叔叔每每出門就直接帶上。
三、期望值不一樣
自由戀愛的兩個人經常探討對婚後生活的美好幻想,可是面對婚後的現實,總有落差,加上生活的瑣碎,總會有些失望,婚前到婚後做的是減法題。
相親雙方一開始就不會對對方有太高的期望值,一般以適不適合過日子為先,在慢慢接觸的過程中再發現其閃光點,甚至有些人是先結婚後戀愛的,總會有些驚喜,讓其對於婚姻不斷有信心,婚前到婚後做的是加法題。
此外,自由戀愛而結婚的大多對於對方的容忍度不及相親而結婚的人,因為自由戀愛的人見過對方最愛自己的樣子,並以此為標杆來要求對方,沒有達到便會鬧離婚,而相親者在感情基礎不深的情況下多覺得要不再看看,慢慢就接受了對方,原本在一起就有些許無奈,能湊活的話就湊活吧。
個人還是覺得婚姻應該多一些溝通與理解,不管是不是自由戀愛結婚的,感情永遠是要交流出來的,遇上問題就多交流、互相理解,幸福的家庭就是你們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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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列表
情感方面有問題,真的是要找專業的諮詢機構
被拉黑了,還有希望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