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州泰興市民劉先生突然發現自己談了五六年的網戀對象竟然是一名男子,而自己在這段"戀情"中,前前後後還付出了近30萬元的代價。
劉先生所說的這名男子姓王,今年只有20多歲,與劉先生是一個村的。
2015年,一次偶然的機會,王某得知大齡青年劉先生急着找對象。
泰州泰興市公安局燕頭派出所民警黃冬明說:「被害人劉先生在莊上開了一個小超市,嫌疑人那段時間經常到超市里買東西,說要幫被害人介紹女朋友,並且加了社交賬號。」
然而當時劉先生並未注意這個社交軟件賬號是王某申請的小號,只知道對方性別註冊為女性。
過了大概半年左右,王某在小號的社交賬號上聯繫了劉先生,並在微信朋友圈裡找了一個外地同事的生活照片,發給了劉先生,稱是「自拍」。
劉先生看照片覺得不錯,此後,王某就開始假裝給劉先生「牽線搭橋」,自己切換於相親對象和介紹人之間。
犯罪嫌疑人王某說:「兩個人沒有見過面,就是代聊。」
從2015年9月到2020年5月期間,王某冒充女性與劉先生在社交軟件上聊天,並確定戀愛關係。
之後以買車、開店、生病等理由向受害人騙取錢財,共計近三十萬元。
期間劉先生也提出想見面、打電話、視頻聊天,但都被以各種理由拒絕了。
今年5月,劉先生覺得實在不對勁,調查一下才發現是「一人分飾兩角」,隨後他將王某扭送至當地派出所,一開始王某並不承認。
泰州泰興市公安局燕頭派出所民警陳哲說:「我們民警跟他溝通了一個多小時,嫌疑人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並且交代了自己詐騙的犯罪事實。」
目前,王某因涉嫌詐騙罪被警方採取強制措施。
小蘇提醒
防騙要點:
1.遇到非常熱情、聯繫時間很短,就主動要求確立情侶關係的人,需要提高警惕。
2.請勿相信任何未曾見面,即要求匯款或充值的理由,即便見面後,對於涉及金錢往來的事情,也需格外小心。
戀愛過程中
不要被愛情沖昏了頭腦
在錢財等方面保持清醒
遇到詐騙
留存好證據
立即報警
來源:江蘇網警
編輯:網警小碩
評論列表
我對比過很多家,你們家的服務真的很不錯,很慶幸選擇你們幫忙挽回!
如果發信息不回,怎麼辦?
發了正能量的信息了 還是不回怎麼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