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張家口男子袁某為了和前女友王某複合,屢屢糾纏,在遭到拒絕後,袁某惱羞成怒破門而入,強行兩次強姦王某。2021年11月,懷來縣檢察院公布了這起強姦案細節。
袁某1993年出生,河北張家口懷來人。因涉嫌強姦罪,於2021年4月13日被懷來縣公安局刑事拘留;經批准,於2021年4月26日被懷來縣公安局執行逮捕。
2021年4月11日12時許,袁某到前女友王某租住房內,欲與王某複合,在王某未予回應後,袁某將王某的臥室門破壞進入房間,強行與王某發生兩次性關係。
檢方指控:袁某違背婦女意志,強行與婦女發生性關係,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一款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強姦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此案已經在懷來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說法點評:
1.分手了還能做朋友,這似乎只是言情電視劇里的常見橋段。在現實生活中,分手後形同陌路,甚至翻臉成仇的例子並不少見。而像袁某這種為求複合不擇手段,遭到拒絕就惱羞成怒實施強姦的,也大有人在。
所以說女性在選擇開始一段感情時,一定得對另一半的人品考察清楚,以免在分手後還遭遇侵擾。在分手之後,能斷乾淨就斷乾淨吧,別輕易把前男友放進家,誰知道他的肚子裡到底打着什麼主意?
2.袁某會判刑多少年?
刑法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袁某的案件中沒有其他加重情節,應在三年以上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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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了正能量的信息了 還是不回怎麼辦呢?
老師,可以諮詢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