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女子取快遞被造謠出軌!剛剛這個案子判了

情感導師 7508

 添加導師LINE:jaqg

獲取更多愛情挽回攻略 婚姻修復技巧 戀愛脫單幹貨

2021年4月30日,杭州市餘杭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郎某某、何某某誹謗一案。法院當庭宣判,分別以誹謗罪判處被告人郎某某、何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郎某某、何某某出於尋求刺激、博取關注等目的,捏造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絡上散布,造成該信息被大量閱讀、轉發,嚴重侵害了被害人谷某某的人格權,影響其正常工作生活,使其遭受一定經濟損失,社會評價也受到一定貶損,屬於捏造事實通過信息網絡誹謗他人且情節嚴重,二被告人的行為均已構成誹謗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

杭州女子取快遞被造謠出軌!剛剛這個案子判了

鑑於二被告人的犯罪行為已並非僅僅對被害人谷某某造成影響,其對象選擇的隨機性,造成不特定公眾恐慌和社會安全感、秩序感下降;誹謗信息在網絡上大範圍流傳,引發大量淫穢、低俗評論,雖經公安機關闢謠,仍對網絡公共秩序造成很大衝擊,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公訴機關以誹謗罪對二被告人提起公訴,符合法律規定。

考慮到二被告人具有自首、自願認罪認罰等法定從寬處罰情節,能主動賠償損失、真誠悔罪,積極修復法律關係,且系初犯,無前科劣跡,適用緩刑對所居住社區無重大不良影響等具體情況,法院對公訴機關建議判處二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及辯護人提出適用緩刑的意見,予以採納。法院當庭宣判,分別以誹謗罪判處被告人郎某某、何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

事件回顧

女子取快遞遭偷拍

被惡意造謠「出軌快遞員」

被傳謠「出軌快遞小哥」讓吳莉(當事人化名)她覺得自己陷入深淵,「不是我想爬就能爬出來的。」

郎某在吳莉所住小區的大門邊開了家便利店。2020年7月初,他在當地一個275人的車友群內,發布了一段隔壁快遞驛站的視頻,時長9秒。在驛站門口等着取件的吳莉出現在視頻里,她穿着及膝的碎花連衣裙和白色細帶高跟鞋。

同在車友群的何某聯繫郎某去「耍耍」群友。何某用小號假裝吳莉,同扮演「快遞小哥」的郎某在上聊天,編造二人發生了兩次性關係。聊天對話中,兩人不僅互相撩撥,還約好了下次上門的時間,並為「約會現場」配上了事先從網上找來的不雅視頻和音頻。

這段視頻先被發在了一個有百來號人的車友群里,後被再次轉發至其他群中,有人抱着吃瓜、獵奇的心態合併轉發了上述內容,還有人為了給自己的賺流量而繼續添油加醋,此後「吳莉出軌快遞小哥」的謠言開始擴散,引發了大量。

△編造的聊天記錄與偷拍吳莉的視頻

2020年8月7日凌晨,一位北京的朋友在群里看到了有人轉發的謠言,讓兩位與吳莉同小區的朋友當面告訴了她。彼時,關於「吳莉出軌快遞小哥」的謠言已經在網絡上發酵了3天。

就連遠在國外的前同事都發來私信說:「你跟別人出軌的事,我們全公司的人都知道了,勸你出門戴上口罩吧。」

「整個人都是懵的。」那個晚上,吳莉反覆播放着那段視頻。她不明白,在一個「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取快遞場景里,自己既沒有穿着暴露,也沒有任何輕浮的舉動,怎麼就和後面露骨的聊天記錄掛上了鈎?

去年七八月份,盛暑天氣。原本愛玩、愛逛、愛穿連衣裙的吳莉不敢在白天出門了,夜晚散步也只敢跟在男友的身後,長袖、長褲、帽子、口罩一樣不落,熱得渾身都汗津津的。

忍無可忍之下,吳莉選擇報警求助。8月13日,杭州市公安局餘杭區公安分局就此事發布警情通報。造謠者郎某和何某因誹謗他人被行政拘留了9日,並錄製了道歉視頻。

但吳莉表示,在錄製道歉視頻時他們多次修改 。「一再跟我們討價還價,避重就輕。他們的道歉不具備任何誠意。」

事件發酵後被公司勸退

之後查出抑鬱

2020年8月15日,吳莉接到公司人力電話,對她進行勸退,「人力告訴我,讓我在家好好休息,並且利用休息的這段時間再找找工作。」男友徐健(化名)的工作需要頻繁出差,為了照顧她,也離職了。

那段時間,吳莉時常會在家漫無目的地繞來繞去,「一旦停下來,就感覺內心裡有什麼東西要炸出來了。」

9月8日,在杭州市第一人民醫院臨床心理科,吳莉被診斷為抑鬱狀態。

在諮詢律師後,吳莉開始通過、微博向大家發布求助信息,希望大家把看到謠言的渠道截圖給她,作為之後維權的證據。一共有198位網友發來信息,統計後發現,這條謠言在群、等渠道的閱讀量至少達到6萬多人次。

△吳莉收到了198位網友給她提供的謠言傳播渠道

吳莉和徐健今年3月從北京搬到杭州,二人原本打算年內結婚,但計劃被突如其來的謠言打斷了。自始至終,令吳莉困惑的是,「明明自己什麼都沒有做,(為什麼)這一切的後果都是我一個人在承擔?」

郎某表示,等法院的判決下來,自己會承擔相應的責任,「原本就是發在群里大家開個玩笑的事情,發完之後兩三天我就在群里澄清了,說這假的。沒想到後來被轉出去後鬧得這麼大。」

「我哪怕不要一分錢賠償,也得讓他們知道自己的行為是在犯法。」在吳莉看來,她需要法律給一個答案,才能為這件事情畫上一個句號。

2020年10月26日,自訴人谷某某委託的訴訟代理人向餘杭法院提交刑事自訴狀及證據材料,以郎某某、何某某捏造事實,通過網絡誹謗自訴人谷某某且情節嚴重為由,要求以誹謗罪追究郎某某、何某某的刑事責任。12月14日,餘杭法院立案受理谷某某訴郎某某、何某某誹謗案。

2021年2月26日,杭州市餘杭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將被告人郎某、何某涉嫌誹謗一案向餘杭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今天上午開庭前,再次聯繫上了吳莉。她說很感謝司法機關的支持和幫助,這讓她覺得不是自己一個人在戰鬥。

之前,吳莉被問得最多的問題就是「你對量刑和賠償有什麼訴求?」

「說實話,我沒有具體的想法,法院立案對我來說就已經有結果了,立案就意味着這事是違法的,造謠傷人是要付出代價的。」吳莉說,她只希望那些還在試圖開玩笑的人在開玩笑之前能想一想:我要開這個玩笑嗎?

吳莉曾經來過杭州許多次,也不止一次地留戀過這裡的山山水水,「希望我的故事能幫到更多人,我相信接下來的生活是嶄新的、美好的。」姑娘這樣說道。

+新聞多一點:

1、自訴案件轉公訴,意味着什麼?

一般情況下,我們所了解的刑事案件是由公安機關立案偵察、檢察院審查起訴、法院最終審理判決的。但我國法律也規定,對於一些沒有危害到國家和社會利益,但是對當事人造成嚴重傷害,情節嚴重的違法行為,可以由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提起刑事自訴。其中,刑法第246條規定的侮辱、誹謗罪,就是可以自訴的案件類型。

那麼,吳女士提起自訴10天後,案件為何突然轉為公訴?

浙江省人民檢察院在案件通報中寫到,與以往口口相傳、社區傳播誹謗不同,類似本案被害人「吳女士」遭受的網絡誹謗案件發生後,寄望於公民個人按照刑事自訴程序自行取證或者由公安機關協助取證,以追訴犯罪、維護權益,顯然會遇到重重困難,只有公安、司法機關依法啟動公訴程序,才能及時有效追訴犯罪、維護被害人合法權益。

在2021年1月1日,正式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也有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侮辱、誹謗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譽權。

2、吳女士親歷的這起案件,在向社會傳達了一個什麼樣的信號?法學教授在線解讀

「這起案件能受到社會各界的關注,其實表明了我們的司法理念正在進步,民眾的法治素養在提升,民法典時代人格權保護呈現更立體、更完善。」浙江工業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地方法治與社會治理創新研究中心主任俞鋒接受採訪時表示。

「過去我們只知道誹謗罪和侮辱罪一樣,同屬於『不告不理』的自訴範疇,在全國範圍內都鮮有現實判例。所以當吳女士開始刑事自訴時,很多人並不看好。但其實《刑法》246條第二款對誹謗罪、侮辱罪明確規定『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這就是本案轉為公訴案件的法律根據之所在。」俞鋒認為,本案與普通誹謗的關鍵區別在於,被誹謗的對象具有不特定性,互聯網傳播的方式已經遠遠區別於傳統的誹謗方式,嚴重擾亂網絡社會公共秩序,給廣大公眾造成不安全感,嚴重侵害社會秩序。

在俞鋒教授看來,司法機關對這起案件的關注和進一步辦理,不僅為吳女士主持了公道,為網絡空間的綜合治理提供了法治保障,更對那些抱着「網絡屬於法外空間」「沒有接觸性的身體傷害就是無害」「輕罪等於無罪」等錯誤認識的法盲們敲響了警鐘。

不過,俞鋒也從吳女士遭遇誹謗後所承擔的痛苦中看到,我們現有社會治理體系中,對此類案件被害人心理危機干預、心理創傷治療的專業型心理服務供給,針對被害人「社會性死亡」的救助機制等仍存在一定程度的缺失,相關立法和服務亟待完善。

王艷穎 余法 余檢

來源: 杭州日報

作者/來源:光明網

聲明:版權歸原創所有,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與本網聯繫,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評論列表

頭像
2024-07-29 08:07:14

有時侯自己陷進去出不了只能找專業的人士幫忙,我覺得挺不錯的,推薦!

頭像
2023-11-27 02:11:20

被拉黑了,還有希望麼?

 添加導師LINE:jaqg

獲取更多愛情挽回攻略 婚姻修復技巧 戀愛脫單幹貨

發表評論 (已有2條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