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離婚時,她說我的家產不用跟她平分,只要我給她800萬分手費,她立馬就簽字走人。說實在的,她要的分手費在我看來並不多,如果給了她800萬,此後再無瓜葛,我想還是可以考慮的。
我叫李自強,是一個擁有8000萬資產的企業老總,今年62歲,10多年前老婆肝癌去世,一直單身了好幾年。
前年,在朋友的聚會上認識了一個叫呂瑩瑩的35歲離異女,因為期間彼此很談得來,所以互留了微信。
交往了一段時間以後,對瑩瑩有了一種異樣的感覺,是那種很甜蜜的感覺,越來越讓我覺得離不開她了。
經過了解,瑩瑩跟前夫沒有孩子,家裡只有一個跟我差不多年紀的老媽和一個30歲的弟弟,家庭條件很普通的那種。
我有兩個孩子,一子一女,都已成婚。所以瑩瑩有沒有孩子我真的一點都不在乎,就算有,我也會把她的孩子當成自己的孩子對待的。
至於家庭條件,我更是沒放在心上。不好意思地說,畢竟我8000多萬的資產,也算是個有錢人吧。
我喜歡瑩瑩,直覺告訴我瑩瑩也喜歡我,但考慮到自己的歲數跟她相差這麼大,所以不知道怎麼跟她開口。
直到有一天,我喝多了酒,借着酒勁大着膽子向她求婚,沒想到瑩瑩一口答應了,這讓我非常開心。
接下來,我們開始籌備我倆的婚禮。
因為我倆都是二婚,也不想太張揚,除了親朋好友之外,只邀請了十幾個關係很鐵且有着業務往來的企業頭頭來參加。
婚後剛開始的幾個月里,瑩瑩還很矜持,一般不問我要這要那的,畢竟我每個月給她的20000塊錢零花已經夠用了。
可3個月以後,她問我要錢的次數越來越多,數額也越來越大,動輒10萬20萬的,我問她錢都花哪去了?她遮遮掩掩地不肯告訴我。
這讓我的心裡有了懷疑,於是使用手機定位跟蹤她。這樣我才知道,每次她跟我要錢之後,都去了前夫家裡。
這讓我很憤怒。等她回來以後,我壓制着怒火,藉故問她要幾千塊錢用用,她竟然拿不出錢來。
在我的百般追問下,她承認了把錢給了前夫,並且很直白地告訴我說,她和前夫是為了保留部分財產的假離婚。
她之所以嫁給我,是為了幫前夫還債,因為前夫的公司破產了,外面欠了很多錢,否則以她的年紀,怎麼可能喜歡我這個老頭子?
我聽了瑩瑩的話以後,直接崩潰了,我該怎麼辦呢?對於這種女人,我是不是滿足她800萬分手費的條件,從此跟她一刀兩斷?
這是我鄰居老李的親身經歷,當他來我家串門時對我講述這一切的時候,我心裡竟然有種說不出的難受。
一個女人為了達到自己的目的,竟然把自己當成籌碼去尋找獵物,獲取利益,這個用心是非常險惡的,就算有苦衷,也是不該被原諒的。
瑩瑩的這種行為已經構成欺詐,老李完全可以搜集證據,然後通過法律途徑,讓瑩瑩淨身出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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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真厲害,耐心而又理智的去幫助受傷的人,文章寫的讓人很感動
如果發信息不回,怎麼辦?
被拉黑了,還有希望麼?
可以幫助複合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