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如今燈紅酒綠的社會中,需要面對的壓力跟責任很多,但同時誘惑也很多,不僅僅是防止自己被騙進入圈套,還要堅守住自己的道德,以防會誤入歧途,不僅毀了自己的一生,也讓家人們帶來傷害跟失望。就算我們訂過這些,還有對於金錢跟美色的誘惑,這對於很多男人來說,不一定能夠毫髮無損,很多成功人士,事業做得很成功,卻栽在女人身上,這樣的例子數不勝數。
俗話說得好,天上沒有掉餡餅的事,如果有餡餅也是有顏色的,所以一定不要乞求遭砸到自己,而是提前有多遠跑多遠,不然後悔的機會都沒有,這個世界是沒有賣後悔藥的,最後不僅僅自己會上當,弄不好整個家庭也因此受到連累。在江蘇就有一位男子,如果在酒後能夠控制住自己,也不至於攤上牢獄之災,整個家庭因為他支離破碎,連父親都離開人世。
事情要從男主人公說起,周某一直都是家裡的驕傲,從來都沒讓人操心過,妥妥是別人家的孩子。不僅學習好頭腦還靈活,從大學時期就一直研究創業方面的書籍,有着遠大抱負。不想給別人打工的他,早就開始琢磨創業方向了,畢業後在江蘇老家縣城跟同學合夥投資,開了一家火鍋店。在22歲奔波就業的年齡,他就已經當起了老闆。
不僅事業風生水起,愛情也沒拉下,畢業不久後就跟相戀已久的女友結婚生子了。在親朋好友眼中周某非常優秀,商業頭腦很好,在經營方面更是有自己的一套。包括很多人都羨慕周某妻子,找了這麼一個好老公,按理說在他這個年齡已經實現財務自由,提前享受生活。
可不了好景不長,大禍臨頭來得太快,一次意外事件讓火鍋店難以再維繫下去,只能選擇關門大吉。而作為老闆的周某,覺得員工這幾年為店裡付出很多,雖然無法再繼續經驗,也應該好聚好散,剛好一個店員生日快到了。所以他選擇在關店前,趁着晚上沒有客人的時以慶生的方式,做出一個圓滿的結束。當天不僅有店員在場,過生日的壽星,還請來了自己的朋友跟妹妹來熱鬧。
當天整整兩大桌人非常熱鬧,特別是作為壽星的女店員,如同自己是豬腳一般,特別地主動,在喝酒上毫不吝嗇,不僅跟周某多次喝酒,還有其他幾位店員,也感謝人家能夠參加自己的生日。期間還有意無意拽周某衣服,甚至還有摸臉的行為,對於她的舉動,現場作為女員工的妹妹,也提醒過她注意一些,但姐姐卻聽不進去,最後受不了的她,選擇先離開。
其他人依舊繼續,到了凌晨多的時候,大家也都酒足飯飽了,陸陸續續離開結束,最後剩下周某、女員工還有一位男同事。本來兩人想要將她送回去,但怎麼也不走,表示不能這樣回家,父母看到會將她罵死的。面對這樣的情況,沒有辦法的兩人,只能將其帶到男同事租住的房子裡。
當天晚上女員工就跟周某發生了關係,中間她還多次發過微信跟語音,跟家裡報備過,還跟男朋友通過電話。不過說的是謊言,畢竟有說跟周某在一起,反而是說自己喝多了在外面住賓館我,晚上沒有回家。對於這點帶他們來自己這的同時也表示過,當時兩人進屋後就有親密舉動,自己也不好多說什麼,更無法面對,所以就回屋再也沒出來過。就這樣,女員工當晚就跟老闆發生了關係。
可能周某覺得從生日會上,她對自己的主動能夠感受到,而在發生關係過程中,並沒有拒絕,所以完全是主動了,兩人不過是一夜情而已,所以也並沒有當回事,第二天起來照常上班,一開始女員工也沒有怎樣,可是在頻繁接聽電話後,突然找他請假,當時只是覺得怪,並沒有在意。
可沒過多久,自稱是她男友的就來店裡找事,說要跟周某討要說法,聲稱是他將女友強姦了,女生並不是自願的,而是他強迫其發生的關係,聲稱是周某將女友強迫做出這種事情。面對這樣的局面周某是打死不認,因此該男子選擇報警處理。
很快經常就趕到現場,簡單了解情況後,方將周某帶回去調查,通過監控調查以及雙方詢問求證,法院認為受害者當時確實已經頻繁飲酒,還出現摟抱等行為,確實是喝醉了。對此周某卻認為她並沒有喝醉,在兩人發生關係期間,很多時候她是主動的,而且身上並沒有我強迫傷害的痕跡,兩人是自願發生的。
對此受害人還提供了一段聊天記錄,上面顯示她跟老闆之間的正式情況,因為辭職扣工資的原因,是有過矛盾的,自己怎麼可能還送上門。而且正是因為喝醉了,才沒有任何的反抗,是不會有什麼痕跡的。
最後法院審理認為,從各種方面來看,女員工是被人強迫發生的關係,外加聊天記錄作為證據,給予周某強姦罪處置。但作為受害人的女店員,是願意諒解的,為此還受了周家道歉,並出具了一份諒解書,因此周某以強姦罪獲獲刑4年6個月。
對於這樣的判決,周某跟其家人都不服,表示會向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為此奇蹟讓也一直沒有放棄過,想方設法尋找蛛絲馬跡,想要還周某一個清白。特別是周母一直各地奔走,只為兒子求個清白。
在她的努力下終於有所突破,對於自己兒子她認為是有多的,不能做出這種錯事。但結果不能只讓自己兒子承受,通過調查周母得知受害人並沒有我們想得那麼簡單跟單穿,她在成為火鍋店員之前,在當地步行街是出了名的陪酒女,酒量非常得好,一度因此而出名。
由此可知在事發當晚她並沒有合作,不管是說話邏輯還是思路都很慶幸。而周某也曾說過,兩人發生關係前後,她還跟家裡跟男友頻繁打過電話,從這些細節都能說明女員工並沒有喝醉。而案發後經常也並未從她血液里檢測到酒精成分,更驗證了這個說法,她並不是被強迫發生關係的。
為此周母還提供了一段,受害人跟其妹妹的聊天記錄,從內容來看她並沒有真的喝醉,妹妹是為了親人的角度,做了偽證而已,由此可見在強姦這件事情上,周某極有可能是上當了。很有可能是計劃好的,從周母的調查來看,女店員就是個陪酒女。
因為她不僅主動簽了調解書,拿到了一筆錢,對於自己經歷這樣的事情,換做哪個女生都無法接受,更不會用錢來侮辱自己。反而是她卻如此輕易接受,說是自己已經可以好好生活,給他一個悔罪的機會,但從事實來看並不是這樣的事情。
從這件事情也能看出,周某極有可能並沒有強迫女員工,之所以淪落到這種地步,也只能說是咎由自取。不僅對不起老婆孩子 ,更對不起父母。據說因為這件事情周某的父親被氣死。而他也因為管不住自己的下半身,而做出了這輩子無法挽回是事情,不知道你們看完是什麼感受,認為周某是上了別人的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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