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是社會的細胞
家庭和睦則社會安定
家庭幸福則社會祥和
家庭文明則社會文明
中山法院作為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全國家事審判改革試點單位和廣東省首批家事審判改革法院,勇於探索、銳意創新,在家事審判領域開創了一系列「中山經驗」。
//一起來看
中山法院家事審判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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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
中山法院首發「人身保護令」和對違反保護令的「拘留令」,全國首推「離婚證明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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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
在全國首創「離婚財產申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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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中山法院建立新型專業化家事審判團隊,創設被告信息申報、冷靜期、婚姻修復指導等十大家事訴訟程序制度,相關經驗被納入《廣東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程序指引》。建立了圓桌審判庭、心理諮詢室等10個家事審判特色功能區。藉助科技實現越洋審理,首例越洋離婚遠程調解從立案到調解僅用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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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中山中院聯合市婦聯等13家單位,簽署《家事審判方式和工作機制改革聯席會議制度的意見》,建立司法、行政和社會力量相結合的新型家事糾紛多元解決機制和家庭危機援助體系。首創「離前一課」、「父母課堂」集中調解新模式。
五年來,中山法院發出50份保護令,助500多對夫妻成功修復婚姻,和諧妥善化解1300多個家庭的矛盾,家事調撤率達到近80%,集體和個人先後獲評「全國維護婦女權益先進集體單位」、「全國法院家事審判工作先進個人」、「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個人」等國家、省、市級榮譽。
中山中院編輯部
一審:朱靜漪
二審:王 念
三審:范華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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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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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感謝你了,我們現在都已經和好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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