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最好的年齡才剛剛開始》中有這樣一句話:「沒有婚姻不等於沒有愛情,有婚姻不等於找到了真正的人生歸宿。」
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亦是如此,兩個關係親密的異性不一定有愛情就能在一起,這個世界上有很多的愛而不得,步入婚姻未必是他們最後的結局;而進入婚姻的夫妻,也不等於就找到了可靠的愛人,就能夠放心把自己交與對方,有一輩子的歸屬。
正如《圍城》當中所說:「婚姻是一座圍城,城裡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進來。」對已經進入婚姻殿堂的夫妻來說,有了這一層婚姻關係的束縛,就真的能保證兩個人可以白頭到老嗎?
當然不能,感情的路上需要披荊斬棘,一旦稍有不慎,兩個人就可能走散,在原本的婚姻很難持續的情況下,這就有了二婚的產生。對於二婚的夫妻而言,已經有過一次失敗婚姻的他們,當然希望這一次選對了戀人,希望兩個人的感情能夠長久,然後想盡辦法維護自己目前的婚姻。
二婚里,似乎考慮最多的一點就是孩子,眾所周知,孩子是愛情的結晶,如果再婚夫妻有了共同的孩子,那就有了共同的利益,兩個人就被捆綁在一起。但有了共同的孩子,二婚夫妻就能沒有隔閡走一輩子嗎?
這個問題的答案是不一定,現在麗萍才明白,即便是有了共同的孩子,她也沒法決定自己二婚的幸福,沒法決定兩個人是否能夠走下去。二婚裡面,孩子是個因素,也能把兩個人的利益捆綁在一起,可除此之外,你還要考慮到經濟的問題以及兩個人感情的深淺。
02
麗萍的第一段婚姻並不太幸福,她是在結婚之後才發現自己和丈夫三觀截然不同的。前夫是一個節省又極其摳門的男人,他會把錢都花在吃還有住房上,而麗萍平日裡不注重這一點,她花錢大手大腳,喜歡買漂亮衣服和包包,消費觀和前夫完全是背道而馳。
除此之外,其實,前夫真的沒什麼錢,還總是和鐵公雞一樣,所以麗萍受不了,和他在一起三年多就離了婚,好在,她沒有早要孩子,讓孩子成為負擔。
第一段婚姻結束以後,麗萍單身了很久,她也有想要再找個人的想法,也打過二婚的主意,可二婚想找到一個稱心如意的對象並不容易。麗萍也是經人介紹,談了好幾個,最終才敲定了華強,華強的各項條件都不錯,尤其是家世條件,要比前夫好太多。
不過,年紀上華強比麗萍大五歲,還帶着一個女兒,麗萍剛認識他的時候,覺得他的經濟條件不錯,也挺成熟,對她也好,所以才和他相處下去了。麗萍的長相不錯,目前的工作機會也不錯,性格大大咧咧的,沒什麼心眼,華強也是看中了這點,才對她有好感,想要和她結婚的。
後來,他們相處了半年之後就步入了二婚的殿堂。
剛剛結婚那會兒,兩個人的生活還是挺幸福的,華強對麗萍也不錯,只不過在經濟問題上,華強掙錢多,工資都是自己拿,這一點麗萍多少心裡有點不舒服。當時他們住的是華強的房子,平日裡的日常開銷有華強留在抽屜的錢,錢不多不少,麗萍要買東西,足夠,可亂花錢的話就要自己出。
麗萍覺得華強對自己還是心有芥蒂,所以她就想到了孩子,她和華強的女兒相處不錯,也希望自己能有個孩子,特別是和華強有一個共同的孩子,這樣才好捆住華強的心。
於是,麗萍旁敲側擊,跟華強表達了自己想要孩子的想法,華強對此倒沒有什麼意見,他心裡也想有個兒子,麗萍很認真積極地備孕,就這樣一年後,麗萍和華強也有了共同的孩子。
然而,讓麗萍沒有想到的是自己有了孩子之後,還不如沒有得好,二婚後她生的也是女兒,華強對女兒的態度一般,而她後繼的婆婆對她生女兒的事似乎很不滿,每當她跟着華強回老家的時候,婆婆對待兩個孩子的態度更是天差地別。婆婆的年紀也不小了,所以有了女兒之後,麗萍是被迫成為全職主婦的,原本經濟大權就不在她的手裡,有了女兒之後,她的花銷更是受到了華強的限制。
麗萍怎麼也沒有想到自己會因為孩子的事越來越被動,她是第一次當媽媽,所以有了自己的女兒之後難免會特別寵她反而忽略了華強的女兒。之前為了和華強在一起,麗萍對華強的女兒特別的上心,她的興趣愛好她都知道,家庭作業都是麗萍輔導的。
現在不同了,麗萍有了女兒之後,很難再抽出心思來照顧老大,那天她還忘了參加華強女兒的家長會,害得她被老師批評,因為這事,華強第一次說了她:「是不是有了自己的女兒就不用心了?我希望你知道不管什麼時候,我都會以老大為重,她是我的女兒我不能看她吃虧。」
華強的話一出,麗萍反倒不明白了,自己生的也是華強的親女兒,就因為是老二,所以不新鮮了嗎?
就這麼等到自己的女兒長到三歲,麗萍才出去繼續工作,然而這時候,麗萍想的卻是要儘快工作,好有準備和華強離婚,這三年以來,華強依舊沒有解決好兩個人的經濟問題,隨着女兒的長大,兩個孩子「爭風吃醋」,華強的偏心讓麗萍寒了心,還有女兒出生以後,華強的前任時不時就回來看女兒的狀態,仿佛她虐待了華強的女兒似的,這樣的日子讓她一點盼頭也沒有。
03
的確有很大一部分人認為,再婚之後有了共同的孩子就有共同利益,不可否認,孩子有助力的作用,是維繫夫妻關係的法寶之一,但是孩子是愛情的結晶,卻不能成為長久維繫婚姻的紐帶,不然你想想看為什麼那麼多有孩子的頭婚離婚了,說起來兩個人也有共同的利益,最後不是還是離婚了嗎?
不管是在頭婚還是在二婚里,孩子只是單獨的一個因素而已,如果兩個人的三觀不合一,或者對於婚姻的忠誠度不高,兩個人的日子還是很難長久。而且,二婚之後,你不僅要面臨自己和愛人的問題,自己孩子的問題,還有經濟和前任。
之前,確實有人問過我這樣的問題,再婚不如原配好,如果再婚之後有了共同的孩子,會不會好一些呢?
我的回答是真的不確定,要不要孩子,有沒有孩子都要看對方的人品和對方選擇你的真實想法。若是真心誠意的想要和你走完餘生的,肯定會接受你,對於這些夫妻而言,有孩子和沒孩子差別很大,有了孩子,兩個人更能一條心。然而,對於像麗萍這種情況的,有了孩子反而成了大麻煩。所以,我的建議是二婚之後不要慌着要孩子,要看一看男人對孩子的態度如何,如果你只是試圖用孩子捆綁兩個人的經濟利益,那自己失望的幾率很大。
而且,孩子不是冷冰冰的工具,只有兩個人真心誠意的想要孩子,並且真的有感情,才能保證有了孩子之後,兩個人的感情會更好。
二婚儘量不要過早得要孩子,至少培養一兩年的感情,摸一摸對方的脾氣秉性,問問對方孩子的意見,在雙方都不確定心意的情況下,要了孩子,到時候事情往不利的方向發展,後悔都來不及。
今日話題:二婚里你們對孩子會一視同仁嗎?歡迎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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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YIBAO;情感原創作者,寫這個世界溫暖的感情事。
評論列表
服務特別好,而且給人的感觸也挺深的,真的可以的
老師,可以諮詢下嗎?
可以幫助複合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