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現場丨女友聊微信被認為出軌 男子殺害女友一審獲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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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女友與人使用微信聊天,懷疑對方出軌,男子持刀將女友殺害。北青-北京頭條記者11月23日從中國裁判文書網獲悉,今年25歲的李新北(化名)一審被判有期徒刑15年。

據證人朱某回憶,2020年4月15日上午11時15分,李新北突然打來電話說是他殺害了楊玲(化名),朱某就前往案發現場查看情況。因為房子上鎖,朱某撿起石頭將門砸開,隨後見到倒在血泊中的楊玲,於是立即撥打急救電話。

證人何某(被害人繼母)說,案發當天中午11時40分她下班回家做飯,推門進去看見楊玲躺在門口,脖子上有一處刀傷,從朱某處得知事情原委並在醫護人員到現場後就迅速報警。「李新北和楊玲已經同居,沒有領結婚證,兩人育有一個三歲的女兒,現在居住在瀋陽。」

據兇手李新北供述,他案發前是一名保安員,有了孩子之後,感覺女友越來越看不上自己,有時還夜不歸宿,兩人因為孩子和房子等瑣事多次發生爭吵。「再加上她總是跟別的男性微信聊天,我就斷定她出軌了。」

壹現場丨女友聊微信被認為出軌 男子殺害女友一審獲刑15年

2020年4月15日早上8時許,李新北下夜班後嘗試和女友楊玲視頻,被楊玲掛斷,判斷對方在和別人通話,導致自己心情不好。楊玲在李新北上夜班的時候就會去她奶奶家住,他前往尋找,進門前楊玲正在客廳里與人視頻聊天,進去後楊玲把視頻掛斷。兩人開始爭搶楊玲手機,並發生爭吵,情急之下,他將女友殺害。

遼寧省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李新北故意殺人,致一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被告人案發後主動投案並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系自首。鑑於本案系因感情問題引發,及被告人已經取得被害人家屬諒解,可以從輕處罰。根據被告人李新北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一審認定李新北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

內容來自北京頭條客戶端

[ 北京頭條客戶端 ]

評論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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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8 12:04:44

老師真厲害,耐心而又理智的去幫助受傷的人,文章寫的讓人很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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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6 11:04:13

如果發信息,對方就是不回復,還不刪微信怎麼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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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5 00:04:52

如果發信息不回,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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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4 03:02:01

發了正能量的信息了 還是不回怎麼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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