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螢火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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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保護當事人隱私,全文採用第一人稱。
01
人的一生,最大的成功,莫過於婚姻的成功;女人最大的幸福,莫過於家庭的幸福;女人最重視的親情,莫過於夫妻之情。
然而,這些我都沒有。
在今天之前,我一直以為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嫁了個好老公,婆媳之間相處得愉快,家庭也是充滿歡聲笑語。但是,今天發生的一件事,讓我對他們寒了心,我才醒悟,原來自始至終,幸福只是我一個人的獨角戲,老公和婆婆從來沒有當我是親人,當我是家庭的一分子,他們一直把我當外人。
幾個月前,老公和我說,做生意需要資金周轉,問我能不能借給他點錢,他向我許諾,幾個月內時間就可以把錢還給我。當時,我問他需要多少,他想了想,說5萬吧。
那時,我覺得咱們都結婚快十年了,彼此之間除了感情,就是信任的基礎。我相信他向我要錢,是遇到資金上遇到了困難才會和我開口,因為在這之前,咱們的財政都是分得很清楚,家裡的開支我來負責,他的錢除了生意上要周轉外,剩下的就給婆婆和給孩子學習用。我從來沒管過他的錢,但是我相信他和我結婚以來,所花的每一分錢都是有去處的。
於是,我毫不猶豫地給了他,並且相信他是為了家裡好,才會需要更多資金,做更大的生意。
然而,是我想得太天真了。
02
昨天中午吃飯的時候,我問起老公,能不能把那5萬元還給我,因為我有急用,我娘家人生病住院了,需要錢動手術。
老公當時擦了擦嘴巴,把碗筷放下,思索了一會,然後回答說好,說完就起身回房了。婆婆也在場,她默默地吃着飯,什麼也沒說。這讓我覺得空氣中有些異樣,當時只是感覺我可能說錯話了,因為我不應該在吃飯時和老公提5萬元的事。但我沒想到,事情會反轉得那麼快。
今天上午,我在外面跑業務跑到10點多,感覺有些不舒服,便和公司請了假,想回家休息,但是就在我快進門時,隱隱約約聽見家裡傳來討債的聲音。
「你兒子過年時和人擔保的50萬元,到底什麼時候還?」一個男高音問婆婆。
「快了,再給我們一點時間!」婆婆哭着回答,「我兒媳婦會賺錢,我再向我兒媳婦要。之前懷給你的那麼多,都是我兒媳婦給的!實在不行,我再叫她把這個房子賣了,反正她那麼多房子。」
「媽,這是我的事,不能連累你!」老公的聲音傳來。
「兒子,這怎麼叫連累呢?你老婆那麼有錢,結婚的時候都是她們家出的錢,你做生意也是她們家幫襯的,現在你出事了,也應該叫她幫你還!」婆婆說,「媽沒錢沒本事,如果不是媽,你當初也不會娶她做老婆……」
我天旋地轉,捂着耳朵,無法再繼續聽下去。
03
原來那麼多年,我感覺的婚姻幸福,自始至終就是一場騙局,是一場老公和婆婆精心設計的騙局。
老公當初會娶我,只是看上我家的錢;
婆婆當初對同意,也是因為我家的錢;
老公這些年要求財產分工明細,是因為將來有一天他可以理直氣壯地和我分開;
婆婆這些年從來不告訴我老公給了她多少錢,就是因為給他看好私房錢;
老公前幾個月向我借錢,不是因為什麼生意資金周轉,而是因為他給人擔保欠了別人好多錢。
婆婆前幾個月突然對我好,不是因為她真心對我這個兒媳婦好,而是為了她兒子,才會對我這個外人好。
原來這個家,除了老公和婆婆是一家人,我只是個外人。他們住着我的房子,卻從啦沒有當我是親人!
在他們眼裡,錢永遠是第一位,從來沒有考慮到我的感受!
04
後來,我鼓起勇氣,回到家,裝作什麼也不知道的樣子,很平靜地收拾好衣服,然後去諮詢了律師。
現在,我把我故事說出來,是因為我想告訴你們,女人在婚姻里,不能太傻,不能太相信老公和婆婆會把你當親人。特別是門不當戶不對的婚姻,千萬不要嫁。當初因為愛情衝動結的婚,現在就要為它流淚受到懲罰。
還有一點,就是太重視錢財,始終不把未來兒媳婦當親人的家庭,千萬別嫁!
今日話題:
你的婆家當你是親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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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的情感服務機構真的不錯
如果發信息不回,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