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內容為虛構故事,如有雷同實屬巧合。
我爸問我媽:「錢之桃,三天了,你到底把我媽弄哪裡去了?」
「她出去旅遊。」我媽說。
爸爸撥通奶奶電話想求證,奶奶卻不接。他笑笑,跟我媽說:「那你打。」
「不必了。老太太不接你電話就很能說明問題。意思就是說,她去哪裡,不用跟你報備!」
爸冷笑:「她不理我,只理你,對吧?她對你可真好。」
「沒錯,就是對我好。」
爸沉下臉來:「我媽糊塗,嫌我不是親生的,反而把你寵上天。可她也不想想,我是養子,你是養子的前妻,這關係又能近得到哪裡去?依我看,就是你為了獨占這個房子,把我媽給弄沒了。錢之桃,房子已經在千葉名下,你還不滿意嗎?非要趕盡殺絕?」
他有一點說得沒錯,我媽只是奶奶的「前兒媳」。
多奇怪,爸爸身為養子,平時對爺爺奶奶不聞不問,媽媽這個「外人」,卻多年如一日地照顧爺爺奶奶。
而一旦有個風吹草動,爸爸倒可以信口開河地污衊媽媽。
「我警告你,再不把我媽交出來,我就報警!」爸加重了語氣。
我忍不住了:「奶奶是自己有事出門了!你不要再這樣逼媽媽。」
「去辦什麼事?搞得神神秘秘的?我問你,她有沒有去寧城?」
這個地方好像有點什麼特殊意義,以前奶奶出門,爸也這樣問過。
我自然說沒有。但事實上,奶奶這次確實去了寧城。她說要去找一位叫吳學英的老友要債,囑咐我和我媽,對外最好要保密。
對外包不包括我爸呢?我的理解是包括。
「她沒去寧城,那她去了哪兒?」沉默了一會,爸突然襲擊式發問,一下子把我問懵,支吾半天都沒答上來。
等定下心神再想挽回,已經晚了。我這個死樣子,答案昭然若揭。
他是律師,他在用專業手段對付我。
爸又犀利地看了我半天,終於收回目光,匆匆走了,走得居然有些慌張,還絆了一踉蹌。
我也開始有點慌。他這是幾個意思?寧城怎麼了?莫不是有危險?
我立刻打了個電話問平安,奶奶在那頭笑:「沒事啦,最遲明天晚上,我就到家了。」
「那我來接您!」
「行!我快到站的時候給你打電話。」
然而第二天,我們一直沒能等到奶奶電話,我打過去時,她的手機已經關機。
時間一點點過去,媽媽抓心撓肝:「怎麼辦?報警吧?」
「好。」我說。
「咱們也不能坐着等!」
「沒錯。媽媽,您有吳學英的地址嗎?咱們去看看?」
這幾天,每當我問起吳學英的具體地址時,奶奶怕我跑去接她,總是說她很快回家,不必麻煩。
現在想來,我是真的太大意。
「我哪有啊,」媽媽苦惱,「不行,我們還是得去,哪怕一個人一個人問過去,也要把你奶奶找回家啊。」
一個人一個人地問,那無異於大海撈針,是不現實的。
「別急,我再去問問我爸。」我在紛亂中理出個頭緒。
爸昨天的慌亂,實在耐人尋味,似乎他知道寧城這個地方有什麼不妥。而今天奶奶果然失聯。
我連夜去找了爸爸,可他堅持說也不知道地址,還表示要追究我媽的責任。
我問他:「那你昨天提到寧城時古古怪怪,到底為什麼?」
「你哪隻眼睛看到我古怪了?是你想撒謊卻又不會撒謊,心裡慌,看錯了。」
是這樣嗎?難道我真的看錯了?
我更加煩躁得五內俱焚,到最後豁出去和爸大吵一架。吵也沒用,我最終還是一無所獲地離開了。
走後沒多久,繼母給我打來電話:「如果你肯把房子過戶給我,我就告訴你吳學英的住址。」
她所說的房子,是指爺爺奶奶的一套三居室,年代雖久遠,地段卻特別好,蠻有增值空間。
爺爺去世前,把房子過戶到了我名下。這是繼母一直接受不了的事。
一方面,她覺得我弟是男孩,應該獨占所有財產。另一方面,爸爸對繼母其實也不怎麼好,她缺乏安全感,於是想方設法謀後路。
她的話我自然不予考慮,但卻給我提供了一個思路。
繼母既然知道地址,那我是不是可以請弟弟幫着打聽一下呢?他一向和奶奶親厚,應該不會拒絕我。
說起我這個同父異母的弟弟,我就又想起了奶奶在家的時候,看着我倆滿眼是笑的樣子。
我們姐弟倆都和奶奶沒有血緣關係,但從小到大,她和爺爺對我們所傾注的愛,並不遜色於任何有血緣的祖父母。
想到這兒,我不由在黑夜裡停住腳步,望向路的盡頭。
我想起很小的時候,有一天,奶奶就是沿着這樣的一條路,走到我和媽媽面前,跟我們說:「走,我們回家!」
爸媽離婚時我七歲,隨媽媽住到外婆家。
除夕那天,外公說出嫁的女兒在娘家過年,會對兄弟不利,命我媽連夜住出去。
那晚尤其寒冷,我和媽媽徜徉街頭時,雪花扯絮般落下,落到臉上冰涼刺骨。
奶奶就是在那時候出現的。她板着臉說:「找了你們一路,趕緊跟我回家!」
媽媽搖頭:「我都已經離婚了。」
「離婚了,千葉也是我孫女,你也是我孫女的媽!」
那時爺爺還在,正在家做好豐盛的年夜飯等着我們。吃完我們一起看春晚,奶奶抱着我說:「千葉不怕,還有奶奶呢。」
我從小就和爺爺奶奶親,這下我更是再也不想回到外婆家。
媽媽只好跟我講道理:「奶奶家雖好,媽媽肯定不能住的,你想跟媽媽分開嗎?」
我當然不想。
媽媽又說:「等我拿到你爸給的錢,就去按揭一套新房子,到時我們接爺爺奶奶過來住!」
爸媽離婚時,約定房子歸爸爸,房價的一半折現,補償給媽媽。
我聽了這話很開心,因為我真的留戀爺爺奶奶。
可是等爸爸把錢付清,是個非常艱難的過程。在這個過程當中,爸抽空又結了個婚,並且生下弟弟。
生弟弟時爸爸出差,奶奶去照顧了繼母好些日子,卻也不忘安慰我:「雖然有弟弟了,奶奶還是特別愛千葉!」
等終於拿到錢,媽媽開始四處看房子。
我那時年紀小,心裡藏不住事,有一天外公訓斥我時,我說漏了嘴:「等我們買了新房子搬出去,就再也不用看到你!」
外公眼睛放光:「你媽媽拿到錢了?」
「反正我們要買房子!」
不久後,媽媽看中一套房,想要付款時,發現銀行卡里竟只剩下十塊錢。
那時媽媽還沒有手機,收不到短信提示,錢到底是什麼時候沒有的,她也茫然不知。
到銀行調取監控時才發現,取走卡里錢的人,竟然是我舅舅!
媽媽驚呆了。真是家賊難防。
的確,也只有家賊,才有可能拿得到銀行卡,才能猜到用我生日設定的密碼。
媽媽氣得發抖,去找舅舅理論,舅舅一臉無辜:「卡是爸給我的啊!」
外公都懶得否認:「你弟弟也要買房,做姐姐的當然要先支持他啊,拿到錢還瞞着我們,我看你的心是早就黑透了!」
媽媽崩潰了,她前所未有地憤怒,和外公據理力爭。爭論的結果是,她砸翻桌椅板凳,也挨了外公許多耳光。
錢沒能要回來,外婆家卻是沒法再住,我媽帶着我頭也不回地走掉。
外婆追上來,拼命嗚咽。
「您就知道個哭!從來不會幫我說句話。」媽媽冷冷地對外婆說。
後來媽媽告訴我,在那一刻,她的心已經涼了。
那天晚上,媽媽牽着我的手一直走。卡里剩下十塊錢,身上也只有少許現金。
我們走了好久,最後疲憊地坐到路邊休息。媽媽摸了摸我的頭,我對她笑了一下。
然後非常突兀地,她扯開喉嚨,嚎啕出聲。
她那哭聲是沒有轉折的,直渺渺地劈開寧靜的夜晚,一聲一聲,只吼到幾近窒息,吼到小小年紀的我,也第一次嘗到心痛的滋味。
當晚,我們是在媽媽一個朋友家借宿的,打了一夜地鋪。
在陌生的環境裡,睡在硬硬的地板上,我有生以來第一次失眠了。
那幾天,我們一直居無定所。
奶奶得知消息後,到我學校門口堵媽媽,強行要帶我們回家。
「我不!」媽媽倔起來。
奶奶火了:「你跟我逞什麼強啊?有本事別讓我孫女到處流浪!」
我媽不理,拔腿就跑,奶奶追都追不上。
後來還是爺爺想了個轍,他們老兩口找到家政公司,指名要僱傭我媽做住家保姆。
可我媽是真倔,為了躲他們,竟然乾脆換了個公司。
媽媽改變主意,是在爺爺腳踝骨裂住院期間。
爺爺一住院,奶奶慌了手腳。她被爺爺寵了半輩子,家務活幹啥啥不行,煲個湯都能搞到煤氣泄漏。有時候人出了門,水龍頭卻忘記關,導致家中水漫金山。
我媽替她發愁,再看爸對老人從不問津,心就軟了。
「你奶奶笨笨的,連個菜都不會炒。」她坐我身邊絮叨。
「爺爺奶奶說想請我當保姆,也是為我們好。」
「他們這個情況,我再不管,有點說不過去。」
我不吭聲,心裡卻開始歡呼。哇!我終於可以住回奶奶家了。
果然不出我所料,第二天,我們回到奶奶家,媽媽正式接管一切家務,她負責一日三餐,奶奶負責陪護爺爺,我負責蹭吃蹭喝。
爸爸和繼母聞訊上門,要把媽媽趕走。
「我要辭退你!」繼母嚷嚷。
奶奶問:「辭退她?你有什麼資格?」
爸爸說:「當然了,我們能有什麼資格?在您眼裡我才是外人。所以爸爸住院這種事,您都不跟我說。」
「我不說你也沒問啊?」奶奶指着門口,「知道你們忙,請便吧!」
就這樣,他們被奶奶趕了出去。但繼母太害怕我媽「謀奪家產」,所以又帶着弟弟來做情感公關。
弟弟似乎還記得奶奶,伸手要抱。他並不知道自己是個工具人,真情實感地表示着友好。
繼母讚嘆:「看!寶寶最懂得親疏遠近了,知道誰是自家人,誰是外人。」
奶奶冷下臉,打算把弟弟還給繼母:「我這裡沒有什麼外人。」
正說話間,弟弟突然不依不饒,他癟着嘴嗚嗚咽咽,又努力對奶奶伸出小胳膊。奶奶神色微震,想了想,又把弟弟接過來。
回到奶奶懷抱的一瞬間,弟弟停止哭鬧,一笑百花開,把奶奶笑愣在當場。
我後來總是想,也許就是在那個時候,弟弟徹底撞進了奶奶心裡。
不過奶奶並沒有因此而決定趕走媽媽,這讓繼母大為傷心,到處去訴苦。
終於流言四起,都說我媽厚顏無恥,覬覦前夫父母的財產。
媽媽漸漸扛不住了,收拾東西就要走人,被我奶奶攔住:「你自己走可以,但要把千葉留下。」
媽媽愣了愣,突然爆發:「您還有一個孫子,為什麼偏要跟我搶千葉?」
奶奶把桌子一拍:「就搶了怎麼着!實話跟你說,你要是敢再犟,我只能想辦法拿回千葉的監護權!」
媽媽驚詫了:「所以您一直以來,打的是這個主意?」
奶奶點頭:「她是我的孫女,我不能讓你把她帶成小流浪兒。」
她鄭重地說完,走開了,媽媽卻原地不動,蹙眉沉思良久。
幾天後,媽媽正式向舅舅提出警告,要麼還錢,要麼等着報警。盜竊罪金額巨大,足夠舅舅坐上好幾年牢了。
舅舅卻說:「還錢?沒有。早就用完了。」
繼而七大姑八大姨也次第登門,來勸媽媽大度,勸不動時,就罵她冷血不顧親情,又罵奶奶缺德,勸人骨肉相殘。
對於這些人,奶奶統統趕出去。她對媽媽說:「別怕,有我呢!」
「他們說我六親不認。」我媽委屈。
「為自己爭取正當權利,六親不認又如何!哪怕是為了千葉,你也得硬氣點。」
媽媽想了一夜,果然再次打起精神,向舅舅發出最後通牒後,直奔派出所。
她在半路被舅舅截住:「姐,銀行卡是爸拿出來給我的,密碼也是他猜出來的。你想想好,這一告,告的可是我們爸爸!」
「沒錯!」媽媽說,「我報我的案,你儘管把事情推給爸就行!」
後來媽媽跟我說,當時派出所近在眼前,但她的腿是軟的。
她反省說,在自己貌似強悍的表面下,軟弱早就根深蒂固,刻在了血肉和骨骼里。但只要她一猶豫,奶奶的話就會響在耳邊。
為了我,媽媽決定搏一搏。
最後媽媽成功了,舅舅終於認了輸。
他答應會把錢還出來,希望媽媽能夠給他一年時間。
「一星期。」媽媽說。
舅舅氣得差點升天:「我是你弟,那是我們的爸,你的心就這麼狠?」
媽媽笑出聲來:「我無家可歸時,你們對我心軟過嗎?」
人總是欺軟怕硬的,媽媽堅定起來後,外公一家就慫了。他們借遍親朋,背了一身債,這才把錢還給媽媽。自此,老死不相往來。
我們很快擁有了一個新家,兩室一廳,雖小,意義非凡。
為了還貸,媽媽首次走上創業之路,開辦了自己的家政中心。
店開業時,爺爺奶奶都來了,於人群外圍並肩而立,沐浴着一身陽光,對媽媽展顏歡笑。
那一幕如同烙印,永遠留在了我腦海里。
當我們有了自己的家,奶奶真的不再重提要搶走我的事。媽媽開始忙碌,她和爺爺主動到我家來照顧我。我家小嘛,塞進四個人,立馬有種熱氣騰騰的熱鬧。
爺爺奶奶愛我,待媽媽也親厚,該表揚表揚,該批評也絕不留情,就像對自己的兒女一般無二。漸漸地,我們之間形成奇特而溫馨的家庭模式。
日子哪裡都好,就是奶奶開始念叨弟弟,可爸和繼母態度冷淡,她又拉不下臉。
我被給予了足夠的愛,精神富足,因此並不嫉恨弟弟。為了奶奶,我主動聯繫爸爸,說我想他,也想弟弟。爸爸被我弄迷糊了,偶爾也會帶着小胖墩出來跟我玩。
管他聽不聽得懂,我都給弟弟講爺爺奶奶的事,到了家,又給爺爺奶奶講他的事。
弟弟漸漸長大,上了幼兒園,我又陪爺爺奶奶到圍牆外偷看他。
「哪個哪個……哦哦看到了……哎呦,好漂亮一個小子……」奶奶叨叨個不停。
末了她突然嘆口氣:「傻麼不是!這孩子跟我們有什麼關係呢?」
「你心裡還是疼建華的,從他十來歲開始,你做她媽媽也有半輩子了,哪能沒感情。」爺爺說。「這孩子長得多像建華啊!」
「可是他……他……」
「那件事別再提了。終歸只是你的猜測,對建華不公平。」
我聽得一頭霧水。
後來,爺爺發現自己認識園長,便常常「假公濟私」地,帶奶奶進校園去看一眼弟弟。
弟弟上小學後,爺爺又發現自己認識小學校長。
最後,他們這種行為終止於奶奶的一次衝動。
有一回弟弟被個男孩給打了,奶奶見着,袖子一挽就衝上去,逮住對方的屁股猛抽了幾鞋底。
對方家長不樂意了,到學校大鬧。為了弟弟,奶奶只好又道歉又賠錢,把自己搞得可氣又可憐。
但誰都看得出來,她是打心眼裡疼愛弟弟。
時光過得真快,彈指間,弟弟長成小小少年,跟我關係很好,更天然地對爺爺奶奶有親近之情。
爸爸見攔不住,也就不攔了,甚至還有點藏不住的高興。借着送弟弟過來的由頭,他和爺爺奶奶的關係也有緩和跡象。
我高考那年,爺爺突然被查出癌症,需要入院治療,爸爸也跑前跑後。
我暗暗猜測,或許爸作為兒子,心底里也一樣期望着父母的愛吧。
可就在這段時間,奶奶有一天突然暴怒,將爸爸趕出病房。
「再敢來,打斷你的腿!」她邊罵邊還落了淚。
後來我聽說,原來是爸爸想要拿爺爺的房子去做抵押擔保,爺爺不同意,爸又逼他立遺囑,把房子留給他。
爺爺氣得病情加重,一度被下病危通知。
媽媽哭了兩宿,決定搬回奶奶家,像上次那樣照顧他們。
這一回,媽媽變得分外堅強,任別人說什麼都不理睬,一門心思照顧爺爺奶奶。
「我有錢,犯不上打兩個老人的主意!」面對各種揣測,媽媽總是底氣十足。
好在老天保佑,爺爺的身體在精心照料下,恢復得很好。除了瘦。
我媽心疼壞了:「胖老頭都瘦成一把骨頭了,好可憐!」
她琢磨着要給爺爺增加營養,爺爺卻琢磨着要把房子過戶給我。被我媽幾次拒絕後,爺爺的情緒有些低落。
奶奶勸媽媽:「老頭子的身體……今天不知道明天的事,咱們還是聽他的吧,讓他心安。」
媽媽最終還是同意了。她其實也明白,爺爺是擔心自己走後,爸爸對房子下手,奶奶會防不勝防。
房子過戶給我,不失為一個折中而安全的辦法。爺爺的想法質樸,他大概是覺得,爸爸再怎麼壞,也不至於搶自己女兒的東西。
於是我真的跟爺爺奶奶去辦理了過戶手續。
爺爺囑咐我說,等他和奶奶百年歸老,房子其實是要留給我和弟弟兩人的。但要等弟弟成年後,才能在房產證上加上他的名字。否則這房子終歸還是要落到爸的手上。
我點頭同意,爺爺心中稍安,這才鬆了口氣。
可是,我們都太低估了爸爸,他確實沒向我出手,他向媽媽出手了。
事情的起因,是有個外地小姑娘來求職。
媽媽見她年紀小又舉目無親,就陪她去找房子,還幫她墊付房租。小姑娘再三保證,這錢會儘快歸還。
她們租得急,房東沒帶合同,就先交了鑰匙讓姑娘入住,約定第二天見面簽協議。
誰知這小姑娘住進去當天,就因為使用電器不當引發火災,連房帶人燒了個一塌糊塗。媽媽付了高額治療費,才把她從生死關口搶救回來。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房東把媽媽給告了。他一口咬定,這是媽媽店裡租給員工的宿舍。
租房合同沒簽,對房東倒沒影響,因為存在「事實合同」這回事。但對媽媽就非常不利了,她證明不了自己不是承租方。
房租是媽媽付的,租客是店裡員工,並沒有更好的證據證明媽媽的家政公司可以免責。
小姑娘倒是提供了證詞,可她又痛又怕,講話顛三倒四,反而起了反作用。
法官偏向受損的一方,提出調解,讓媽媽賠償房東損失。考慮到賠償金額並不大,媽媽最後也就接受了。
萬萬沒想到,小姑娘出院後,也告了媽媽的家政公司。
她說媽媽既然接受了調解,就證明了那房子是職工宿舍,她既然是在職工宿舍遭的災,自然就得由公司賠償。
最後媽媽敗訴,又賠了個底朝天。雪上加霜,她的公司只能停業。
而教唆小姑娘起訴,並幫小姑娘打官司的,正是身為律師的我爸。他和這姑娘約定好的報酬,是賠款的一半。
這回連爺爺都坐不住了,氣沖沖找到爸爸家。可爸爸的冷酷和善辯,哪是爺爺能招架的。
我們趕過去時,爺爺正被氣到差點暈倒。奶奶指着我爸渾身打顫:「白眼狼!白眼狼!」
爸冷笑:「既然你們寧願向着外人也不向着我,我當個白眼狼怎麼了?」
「你配讓我向着你嗎?」奶奶說。
爸的臉色瞬間變了,眼睛通紅,是委屈到幾近瘋癲的模樣:「對,我做什麼您都不會向着我!因為我不配唄!無論我有多努力,在您心裡我都不配!所以哪怕我努力讀書,我做了律師,您都瞧不起我!」
他抬手指向媽媽:「當年您非要塞這麼個又丑又蠢的東西給我,她連個正經工作都沒有啊!為什麼呢,就因為你覺得我只配得上她嘛!現在倒好,房子也要便宜她,憑什麼啊?」
我媽嘴角微不可察地抽搐,手也開始抖。
「我逼你娶她,是因為她正直純樸,本來以為有她在你身邊,能對你有好的影響,讓你走正道,但現在我好後悔,因為你根本配不上她!我當初是看得出你的品性的,堅持要你倆結婚,其實是我自私,害了之桃,我一輩子有愧於她!」
媽媽深吸一口氣,奶奶的話,好像命中了她多年的隱痛。
爸反唇相譏:「我的品性?是啊,我品性差,配不上她,更配不上您這個家庭。你總是崇尚正直純樸,嫌我心術不正,所以放棄我,把全部心思投到錢之桃身上,但其實我和她,都是您試圖培養的替代品吧?用來替代在您心中完美無缺的那個孩子。可您知道嗎?我也曾經努力過的,努力想要變成他的樣子,想要討你們的歡心。可您為什麼總是看不到呢?」
奶奶直勾勾地盯着爸。
「可你們那正直高尚的親兒子是怎麼死的,難道您忘了嗎?」爸爸笑意加深,問出最後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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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生活節奏太快,往往忽略了感情的經營,適當的情感諮詢還是有必要的,特別是像你們這樣專業的機構
老師,可以諮詢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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