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說法」妻子讓女閨蜜試探丈夫,丈夫沒有把持住發生了關係,閨蜜告強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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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個快速發展的時代,尤其隨着信息網絡的發達,人們的觀念呈現多元化,各種誘惑衝擊着人們固有的價值觀,最使我們感受身切的就是人們婚姻家庭觀的變化,一些感情基礎不穩固的婚姻快速分崩離析,離婚率連年遞增,呈直線式上升。而絕大多數的夫妻仍堅守着愛的誓言,彼此相惜相愛,日子雖然暫時苦了點,仍彼此相愛有加,雖經風雨,婚姻仍堅如磐石,這一切只源於兩個字常守於心,那就是彼此的「信任」。

夫妻間的信任是相互的,也是《民法典(婚姻家庭編)所要求的夫妻互為忠實義務的落腳點,信任不是盲目的,單方的信任是欺騙,偏離了愛的本意,是引發夫妻感情破裂的導火索。信任是常駐於心、見之於行動的悠然的自信,那些試圖採取試探手段來檢驗對方的忠貞,是極不自信且缺乏安全感的愚蠢行為。不可否認,人是有情有感的動物,面對誘惑沒有人會不動心,之所以有的人能頂得住誘惑,經得起考驗,仍堅守夫妻愛的陣地,說到底還是愛的支撐,而愛是以彼此的信任為基礎的。下面將和大家分享的話題:妻子讓女閨蜜試探丈夫,丈夫沒有把持住發生了關係,丈夫是否構成強姦罪?

「以案說法」妻子讓女閨蜜試探丈夫,丈夫沒有把持住發生了關係,閨蜜告強姦

丈夫對妻子疼愛有加,妻子卻越發變得不自信

王莉,年方三十六歲,身材妖嬈,長相靚麗,與大學同學方敏相戀並結婚,隨着兩人孩子的出生,王莉為了家庭放棄了原來不錯的工作,專心做起了家庭主婦,相夫教子,三口之家其樂融融,在外人眼裡,是一個令人羨慕的三口之家。

丈夫方敏在與妻子結婚不久,也辭去了原來的工作,下海經商,經過幾年的打拼,生意做得有聲有色,收入頗豐,而方敏除了公司經營所需周轉資金外,所有收入全部交由妻子王莉保管打理,按理說,作為妻子應對丈夫給予足夠的信任,儘管方敏將信任交由於妻子,而妻子卻越發變得不自信起來,丈夫因生意應酬回家稍晚了點,便會剌激着妻子的玻璃心,總是懷疑方敏在外面有人了,雖然王莉沒有和方敏因此發生爭吵,在王莉心裡總覺得不一塊放不下的世石,丈夫是不是對自己還有着唯一的忠貞?這是王莉急於尋求的答案。

為尋求答案,妻子讓漂亮的女閨蜜試探丈夫

王莉有一個大學女同學於梅,後來兩人成了無話不說的閨蜜,說起於梅,方敏對其並不陌生,也是家中的常客,方梅雖然也是而立之年的人了,也許過於挑剔的原因,至今仍單身,因此,逢年過節,方梅便是王莉家中的常客。

方敏基於與妻子良好的感情及信任,總是小心翼翼對待這個妻子的閨蜜,就怕與於梅多說兩句而引發妻子的不快,因此,三人之間以正常的狀態相處得很好。

方敏因生意所需到南方某城市出差五天,於梅便與王莉同住。一天晚上,王莉和於梅說出了壓在自己心底的話,請求於梅試探一下方敏的忠貞,並一五一十地說出了自己的計劃,開始於梅沒有答應,經不起王莉的再三勸說,為了王莉,於梅勉強答應了王莉的請求。

妻子設局,讓閨蜜「勾引」丈夫

五天時間一晃就過去了,王莉開始實施自己的計劃。方敏一下飛機就火急火燎地往家趕,一進家門,一桌豐盛的接風宴便呈現在方敏面前,方敏打心裡感激妻子對自己的體貼,而為其接風的還有於梅。

今晚,王莉破天荒地端起了酒杯,三人推杯換盞之際,王莉突然接了一個電話,臉色變得凝重起來,告訴方敏父親的老毛病又犯了,急需去醫院,方敏起身欲與王莉一起去,王莉便勸說,你剛出差回來,一路勞累,加之喝了酒無法開車,再說父親犯的是老毛病,自己打車送父親去醫院處理一下就可以了。說罷,王莉起身急匆匆地出了家門。

屋子裡只剩下了方敏和於梅,為完成王莉交待的任務,於梅便開始於「演戲」,沒想到稍有酒意的方敏卻假戲真做,在於梅的再三反抗下,對於梅做了不該做的事。

閨蜜與丈夫假戲真做,丈夫構成強姦罪嗎

強姦罪的本質是違背後婦女意願,強行與其發生關係,本案中,於梅發自內心來說,不想也不可能與方敏發生這種關係,且在於梅的反抗下,方敏強行與其發生了關係,那麼,方敏構成強姦罪嗎?以下從強姦罪的犯罪構成上,分析方敏的行為。

從構成要件上來說,方敏違背了於梅的意願,在於梅的反抗下,強行與其發生了關係,侵犯了於梅性自主權或性的自己決定權,侵犯了強姦罪的保護法益,其行為具有客觀不法性。

從責任要件上來說,由于于梅實施與王莉共同制定的計劃,對方敏采言語及行動上的「勾引」,使得方敏誤認為於梅放棄了對自己性的決定權,因此,方敏與於梅發生關係時,主觀責任形式為過失,而強姦罪只能由故意構成,過失強姦不構成犯罪

因此,本案中,於梅不構成強姦罪。

結語:通過本案例,再一次告訴我們,夫妻之間彼此信任是維繫良好婚姻家庭重要因素,試圖以不當手段試探對方的忠貞,勢必會將對方推離身邊,親手扼殺原來幸福的婚姻,本案就是適例。本案中,雖然客觀上方敏違背了於梅的意願,強行與其發生關係,侵犯了刑法保護的法益,但方敏主觀上為過失,強姦罪是故意犯罪,過失強姦並不構成犯罪。您對本案及本文觀點有什麼看法?不妨留言討論。

來源:身邊的刑法故事

評論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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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2 23:07:02

我朋友諮詢過,還真的挽回了愛情,現在兩人已經結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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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5 05:06:17

如果發信息,對方就是不回復,還不刪微信怎麼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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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9 04:10:35

可以幫助複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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