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伊雪
林姨和馮伯伯結婚已經有三十九年了。
他倆都是工人,現已退休,本來工作了大半輩子,女兒已經長大成家立業,雙方都有退休金,應該沒有什麼後顧之憂,頤養天年的時候才對,可是,臨老了卻三天兩頭吵吵鬧鬧。
怎麼回事呢?我們來聽聽他們的說法吧。
林姨訴苦說:
我們結婚四十年了,以前吧他的工資卡都交給我,現在呢?工資卡不上交了。我們有個女兒,生了個二胎,想自己買個房子住,她從結婚都一直和公眾婆婆一起住,你說一起住久了肯定有意見不和的時候。我就想咱們就這麼一個女兒,出點錢幫幫她,老頭子就不干。
平時呢,他有空就出去玩,和一幫豬朋狗友一起喝酒,喝得醉醺醺地回來,吐了一地,還不是我幫他收拾的。叫他不要喝酒偏偏不聽,喝了回家搞得亂七八糟怎麼不叫他那些狐朋狗友來收拾?有次出去旅遊,也不告訴我一聲,電話也不打回來,害得我一個人在家擔心。
我姑娘生了二胎,我想幫她帶,老頭子又不讓,畢竟我現在還能帶得動。我想讓他出去打工打工,攢錢補貼補貼咱們的閨女,但他不干,一天就和那幫朋友喝酒打牌。不知他是怎麼想的,他不上交工資卡,真的不想跟他過了。
這是林姨的說法。
我們來聽聽馮伯伯的說法。
馮伯伯說:
我們結婚四十年了,以前都是把工資卡交給她,但是她呢買東西給她娘家戚就捨得花錢,給我母親花就不捨得,我一氣之下就把工資卡要回來了。至於閨女這事,我們管她小,不能管她老。她想買房就得靠自己去奮鬥,不能老依靠我們老的。我們也需要防身錢,爹有娘有不如自己攥着。
帶孩子這件事,孩子有爺奶奶,我們瞎摻和啥?帶孩子也是事,要負責任,萬一有個磕着碰着我們也擔當不起。喝酒這件事,我有個朋友搬進新房,叫我們過去慶祝慶祝,我們那叫溫房。本來說好喝到七八點就回去,結果七八點另一個朋友才趕來,我才想走又被他拉住,說不陪他喝兩杯就是看不起他,結果就喝大了點。
至於旅遊,我們幾個一起去爬的泰山,大家都不准告訴家裡人,電話也不許打,告訴家裡婆娘就會拖了後腿。我不帶她出去是有一回我帶她去公園玩,她看見人家垃圾桶倒地上,她就上去說人家,教訓人家去。我覺得她多管閒事,以後去哪我都不願意帶着她了。
我現在好不容易退休了,該享受就享受,我才不去打工,我有工資,一天喜歡幹嘛幹嘛,早上打打牌,中午回家休息休息,下午去圖書館看看書,看看報,日子多滋潤。她要是再這麼的強勢管我,我也要考慮跟她脫鈎,不跟她過了。
你看,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假如我們充當一次法官,該如何勸勸他們呢?
我的結後語:
其實許多三觀不合的夫妻,吵吵鬧鬧也能過下去。對於雙方的父母和他們共同的子女,只要盡了自己的義務就行了。陪伴自己的始終是彼此的愛人,凡事應該考慮愛人的感受為先。
林姨要幫女兒帶孩子,就應該支持她周末接孩子來享受天倫之樂,她愛孩子是短時間不能一下子改變的,其餘的時間老兩口支配。
至於馮伯伯,退休了自由地放鬆享樂一下沒什麼不可以,但不能太過,差不多就得了,不能愛得只剩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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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機構有專業的老師指導,我就在老師的指導下走出了感情的誤區,真的很不錯!
被拉黑了,還有希望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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