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早上9點,周揚青發了一條千餘字的長文,宣布了她與羅志祥分手的消息,此文一出當即引爆全網,網友們再次被娛樂圈的複雜震撼,同時大家也注意到,此次分手事件的導火線是周揚青查了羅志祥的手機。原來他們在一起的九年間,羅志祥不止一次地說,不要看他手機,因為看手機會打破兩個人的信任。於是周揚青信了九年,結果看了之後才發現羅志祥渣的真相。
他們倆之間的故事大家應該看得夠多了,這裡也不多做贅述,只從法律角度來說說,夫妻之間手機到底還需不需要設置密碼保護呢?
從感情方面來說,夫妻之間自然要相互信任,不能從人性本惡的角度去揣測對方;但是從現實來看,有情飲水飽畢竟只是說說,在重大財產方面,還是要保證自身的財產安全,做到即使感情塌了,財產也不會塌。不要覺得這不重要,夫妻之間還分什麼你我,個人財產不重要的話、就不會有這麼多人因為房產證加名的分歧一拍兩散了。
所以我們的律師是這樣建議的:最好是取消指紋開機、人臉識別開機,只用密碼開機並且設置好SIM卡密碼。為什麼?因為債務是危及婚姻和人生最大的不安全因素之一。我國最新的夫妻共同債務司法解釋規定,共同債務原則上需要夫妻雙方共同簽字,一方借的貸,除去事後配偶追認、用於共同生活、因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小額借款、用於共同經營這四種情況可以認定為共同債務外,都應該認定為個人債務。
雖然這極大地避免了一方不正當借款給另一方造成不利影響,但其中仍有很大的漏洞可鑽,這個漏洞就是第一條中的事後追認該筆債務,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所謂的事後追認,就包括通過電話、短信、微信、郵件等等方式對所負的債務體現共同意思,想弄到短信微信確認簡直不要太容易,
趁配偶睡着了,用ta的指紋開機,然後給債權人發一條確認債務的短信、微信,然後再刪除。或者直接把手機SIM卡拔出來,放到自己手機上,發出一條確認短信,完全能做到神不知鬼不覺;相對於隨時翻看對方手機以確認對方是否出軌;莫名其妙背上巨額債務的損失其實更大。
而且對於真的出軌的人,偶爾翻看一下手機細心的話其實能發現很多痕跡,例如轉賬520、1314等各種電子支付信息、購置情侶物品你又沒收到的訂單、酒店開房的訂單、網盤中隱藏的照片視頻等等,除非一直使用現金,否則不留痕跡是不可能的,最後還是希望大家理性看待查手機這一行為。
最後如果有法律相關問題想要諮詢,可在評論區留言。
評論列表
我朋友諮詢過,還真的挽回了愛情,現在兩人已經結婚了
發了正能量的信息了 還是不回怎麼辦呢?
被拉黑了,還有希望麼?
發了正能量的信息了 還是不回怎麼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