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智是真理智,情感能有多少——簡奧斯汀和《理智與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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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智與情感》英文版

理智是真理智,情感能有多少

——簡奧斯汀和《理智與情感》

1794年,簡奧斯汀寫成了《理智與情感》一書,但是直到1811年才有機會出版。今天的人們可能會對這本書挑出許多毛病,但這本書寫於227年前,當時她才19歲啊。

簡奧斯汀(Jane Austen,1775年12月16日-1817年7月18日)本人的家庭與勃朗特三姐妹差不多,不必靠勞動為生,但並不富有,父親在教會的薪水只夠她在低等寄宿學校接受教育,並在她11歲時中止,以後全靠自學。

理智是真理智,情感能有多少——簡奧斯汀和《理智與情感》

他們這一階層處境尷尬,住在鄉村,卻放不下架子去融入農民生活。他們有少量機會接觸上流社會,但維多利亞時期的上流社會等級森嚴,沒有足夠的財富作敲門磚,上流社會對於他們只能是水中月,鏡中花。所以簡奧斯汀的生活就局限在一個狹窄的圈子裡。她講述的也多是這個圈子的故事。

不得不說,19歲的作家落筆已經很老道,即使愛好讀書,200多年前的英國社會也沒有多少文學作品可以借鑑,她給自己的作品設立了兩條時而平行、時而交叉的主線,兩條主線又不時冒出一些分岔口,這樣的寫法在當時真是一個創舉。她的語言機智、俏皮,也大致符合每個人的身份,使故事讀來十分有趣。這可能與她兄弟姐妹眾多(她有六個兄弟,一個姐姐)有關,鄉村生活娛樂貧乏,而他們家庭文藝氣息較濃,經常自編自演戲劇,給她打下了良好的對白功底。

在《理智與情感》中,姐姐埃莉諾理智、穩重,妹妹瑪麗安則率性而為。理智的,因為過於克制而差點錯過自己的幸福;無視社會規範而任性追求所愛的,不用說,撞得頭破血流。然而,道路是曲折的,方向是明確的,最後作者安排她們殊途同歸,都嫁給了有錢人,終身有靠。

在我看來,這樣的結尾就是個敗筆,誠然,作者寫的其實是自己和類似自己的女性的命運,自然希望她們有一個皆大歡喜結局。真實的社會哪有這麼理想化,當時英國的貴族階層形成了扭曲的共識,即婚姻雙方一定要(財富)門當戶對,因為維持貴族生活方式消耗巨大,結一門窮親,財產消失的速度就會加倍。為此整個上流社會嚴防死守,提倡所謂「維多利亞道德規範」,為貴族婚姻設立了高高的門檻,敢於逾越者,就讓你「社會性死亡」。這一點,已經有大量英國文學作品反映,如薩克雷的《名利場》。

而作者這樣安排作品,只能說明她是承認當時主流社會的價值觀的,她並不想反抗,或者說,不知道還能怎麼樣反抗,削弱了作品的思想意義。

當然,如果去探究一下簡奧斯汀本人的身世,她這麼寫也是可以理解的:在她的時代,女性幾乎完全依賴男性生存,跟舊中國一樣,「在家靠父母,出嫁靠丈夫」。如果父母沒有留下足夠遺產,又沒有富有的男人肯娶她們的話,她們的下半輩子往往十分淒涼。尤其這個不上不下的階層,老處女數量十分龐大,因為她們即使本身不富裕,也是絕不肯下嫁給更窮的階層的。能當上家庭教師的,已經算是有出路的了。簡奧斯汀比其他老小姐幸運的是,父親去世後,她和母親、姐姐由幾個兄弟供養。當兄弟破產時,簡奧斯汀的小說得以出版,她實現了經濟獨立。

但是在內心深處,她還是渴望有一個「正常」的生活形態的吧。在她27歲那年,她終於迎來人生唯一的一次求婚,對方是一個有廣闊地產家族的繼承人,但本人外貌較丑,性格平庸,即使與簡奧斯汀從小認識,也壓根沒有什麼共同語言。經過一夜思考,簡奧斯汀還是拒絕了這個唯一可能把她帶進上流社會的男人。因為此時,她已經完成了好幾本長篇小說,寫作生涯讓她能夠成熟思考問題,她不再是那個單純憧憬理想生活的小女孩了。她在一封信里談到這件事時說:「任何事都比沒有感情的婚姻要好,都可以被忍受。」從此以後,她再也沒有機會走入婚姻。

小說家擁有普通人沒有的一項特權就是,生活中的遺憾,他們可以在作品中予以彌補。就《理智與情感》這本書來說,實際上應該叫作《理智與理智》,因為本來一心跟着感覺走的瑪麗安,在受到一系列打擊後,終於「理智」地向現實低頭,接受了布蘭登少校,而她原來認為他已經「年紀大到不可能有愛情」的。

當然,寫作《理智與情感》時,簡奧斯汀還很年輕,不可能預見到自己的未來處境,那也不排除她的家族中,或圈子裡,有別的姑姑、姨媽就是這樣走來的(她唯一的姐姐也終身未嫁),我猜想,年輕的簡奧斯汀早早就看清了自己可能的命運。

現實如此殘酷,看我輕輕將它扭轉——所以,在《理智與情感》裡,她給埃莉諾與瑪麗安都安排了幸福的歸宿。

評論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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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3 15:06:55

情感方面有問題,真的是要找專業的諮詢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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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2 16:01:30

如果發信息不回,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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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已有2條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