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嚮往一種關係,總得從中獲得一點自己認為非常重要,能給自己帶來開心、快樂、感動、滿足的感覺的東西才對。
否則的話,這種為了嚮往而付出的努力,就不值得!
這是一種深藏於每個人內心深處的行為準則。
但是,這世上多的是努力白費、感情錯付的事情每天在發生,而這種白白流失了自己時間、精力、金錢與心血的過程,人們事後會稱之為「教訓」。
而這種教訓,發生在感情與兩性關係之間最多。
對此,一位66歲大姐便深有感觸地說道:「搭夥十三年,越過越灰心,曾經的美好都成幻影。」
一起來聽聽看好了,想必大家會明白很多其實很真實、但你未必事先能明白的道理。
01
我姓簡,今年66歲了。我去世的先夫是在我51歲那年走的。
用了一年多的時間,我走出了傷痛,恢復了對生活、對未來的嚮往與樂觀。那時候的我,總還認為自己年輕,總還幻想着能再遇到愛情……
一個人心思活絡了,就會努力追尋自己在意的東西。從那之後起,我就敞開了心扉,開始積極物色適合一起過日子的異性。
第二年,我成功遇到了非常有感覺、各方面認為都挺合適的男人,開始接觸、熟悉、信任、真正走到了一起……
我想說的是,其實在保留了一些浪漫與對愛情的嚮往之餘,畢竟到了這種歲數,我也不是一點警惕性都沒有。
為了圖省事,也是為了不給彼此帶來太多意想不到的麻煩與風險,我提議兩個人搭夥過日子,不扯證,只彼此用心經營這段感情、呵護這段關係。
他也同意了,畢竟年齡大了之後,受現實制約的因素逐漸境加,我認為具體的哪些東西,他也認為具體。
我覺得提議能輕鬆的方式,他也覺得輕鬆。就這樣,我們達成一致,開始了長達整整十三年的同居生活。
當然,這種同居是相當走心、認真的。只是忽略了扯證這道手續,雙方都認同為事實婚姻的同居,這一點我能保證。
02
但是初衷正確,沒有哪一方動了什麼歪心思,搭夥過日子的男女,卻很難逃出一種相處的魔咒:
如果不能真正同心、努力化解各種隔閡與分歧的話,很容易在生活當中產生誤會、爭執、猜忌、計較。
尤其是像我們這種純粹AA制的搭夥,更加只會在相處中自然而然變得越來越吝嗇……
其實我想說的是,當初我們達成協議,同意採用AA制,也是出於公平、不給彼此增加負擔、能守護自己的正當權益的想法。
但是真正在實施過程當中,我卻無奈發現,它也會帶來非常大的副作用:兩個人始終都是兩個獨立的個體,內心當中無論遇到什麼事,首先想到的都是「我應該怎麼做」,而不是「我們應該怎麼做」……
就這樣,相處的時間越長,介意的東西越多。
越是熟悉了,越是連計較都願意擺到明面上來了,一點克制與容忍的想法都沒有了。
彼此相處起來,味道就變了。
03
看着這個凡事只習慣為自己着想,任何方面都跟我斤斤計較、生怕吃虧的男人,我越來越受不了!越過越灰心!
曾經的美好都成幻影,十三年的搭夥仿佛多此一舉、作繭自縛、毫無意義。
有時候真的想不明白,自己有退休金,有小窩,有孩子,硬是要找個老男人究竟圖啥?圖感情?感情方面沒有什麼收穫。
這種需求,別說搭夥過日子的老伴滿足不了,就連在一起生活到老的原配夫妻,恐怕一路走下來圖感情都費勁。
所以,歲數大的男女相互之間想要找到感情也只是一種奢望罷了。
彼此都一把年紀了,更年期都過了,有感情也沒力氣表達了好嘛!圖互相照顧?相處期間,每一寸的付出都得計算一下收穫是否與之持平。
等於內心始終拿着一把尺在時時丈量着一起過日子,感覺真的太糟心!
仔細考慮一下我覺得,恐怕自己獨自一個人過十幾年,也比這種感受舒服、省心、省事。
最起碼你不會情緒上因為對方的這些做法感到失望、痛苦、憤怒與傷心。
總之,如果時光可以倒流,我覺得自己可能不會選擇跟人搭夥。
因為確實沒有太多有意義的收穫,只獲得了滿腹的辛酸、滿滿的遺憾與惆悵。
結語:
有些後悔,假如當初沒有決定這樣嘗試一下,那麼那種沒勇氣嘗試留下的遺憾,就會成為當事人心目當中最大的後悔。
所以,人生在世,總會因為某些事情後悔、遺憾。做有做的後悔,不做又不做的後悔,總歸逃不過這種定律。
但是,值得一提的是,感情這種東西,假如摻雜有太多的現實不得已、太具體的干擾與影響元素存在、沒辦法純粹、總是忍不住會計較、事先一想,就決定經營起來費勁、內心充滿着懷疑與猶豫的話,上了歲數,步入人生中後段之後,無論男女都得慎重。
因為愛情就得全心付出、有一種敢於毫無保留、不計較吃虧與犧牲的孤勇,才有可能收穫幸福。
而彼此離心離德,從一開始就步步為營,始終在丈量與計算的男女,真實相處之間,絕對無法做到同心協力、同甘共苦、不離不棄。
只要一方計較之心一起,這段關係就變味了、變質了,自然也就從中得不到自己想要的幸福與溫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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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特別好,而且給人的感觸也挺深的,真的可以的
發了正能量的信息了 還是不回怎麼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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