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原諒他出軌,卻逃避我
問:從校服到婚紗已經18年,我37歲,他36歲,結婚13年,一兒11歲一女13歲。
目前他上班年收入25萬,家中獨子;我創業年收入30萬,孤兒。
疫情期間的一條信息,揭露了他的婚外情。
他不承認有婚外情,只是紅顏知己,記錄已刪,女方和我保證不聯繫會避嫌。
我選擇相信,但直覺告訴我有問題,跟蹤證實他確實有婚外情。
在婚姻修復的一年裡,高壓環境下從原來的手機聊天變成公園見面。
連續三個月在同一個公司上班,每天早上花15分鐘趕去公園停車場會面20分鐘再回單位。
他當場抓到,還不承認出軌,就是單純見面。
雙方家庭都知道,我老公自殺過一次,被我救回並原諒。
老公除了無性、不和我交流之外,都配合得很好。
我能感覺到他在努力回歸,但也能感覺到他在逃避。
最近承認精神出軌,但否認肉體出軌,說自己堅持底線沒有做對不起我的事情。
我在離不離婚中消耗自己,想請問冷愛給我分析一下,我應該怎麼做才能走出來?
1.我有性需求,不想婚外找補,他以身體虛為藉口拒絕性生活,不離婚的情況下只能忍受,還是自己婚外找補?
2.老公和女同事還在同一單位,他們真的會斷了嗎?會有成年男女堅持三個月每天見面卻從不發生性關係嗎?
3.為什麼在事發前,我們還有愛有性,事情敗露後就無愛無性了?是真的一點感情都沒有了,還是因為應激反應選擇逃避?
4.我要求財務透明,保持正常親密關係,他說我在索取,但我提一次離婚,他就會改變一點,還有婚姻價值嗎?
冷愛回覆:
在這樣的貓和老鼠遊戲中,我們看到了一些戲劇性,有些描述其實挺有趣的。
從疫情期間的一條短信揭露對方的婚外情,到當場抓捕每天15分鐘在公園停車場會面,再到聊天記錄當中發送的定位軌跡圖。
這個故事非常精彩,真的是一個非常典型的大型抓捕現場。
我選取這個故事,是想從三方面進行討論。
第一,在這樣的關係里,一個在追、一個在逃的動力是什麼?
這個男生似乎很清楚地知道婚姻關係的功能性,比如照顧孩子、照顧其他人。
在這段關係里,他知道自己在做什麼。
但女主卻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或者這段關係能給她提供什麼已經不知道了。
在這樣的關係里,已經非常明確的就是,女主提出的這幾個需求都滿足不了。
比如,為什麼在事發之前有愛有性,事發敗露之後就無愛無性了呢?
答案很簡單,因為事發之前彼此是平等的關係,但在事發之後是警察跟小偷的關係。
被追捕的一方,對於抓捕的一方怎麼可能還會產生性需求呢?
性本來是一種平等關係,但對於有些男人來說,還是希望有征服感的。
但是,現在是你比他高的關係、是你征服他的關係。
這樣的關係下,他對你就很難產生性的期待和期許。
希望我這樣的回應,足夠直接地讓你知道的問題的答案。
第二,聊天記錄跟事實描述,存在不一致的地方。
在故事的表達中,似乎是女主想要挽回這段關係,甚至已經偉大到要去拯救一個自殺的人。
但在聊天記錄中,我們看到是男生在挽回關係。
女主一直在提出要離開,男生在沒辦法的情況下,提出了一個妥協方案說「要不然我去外地一段時間」。
這種的矛盾性,讓我們找到了一個重要的真相:
女主在自己的想象世界裡。
表達和她的想象,是有關係的。
在這種表達、想象中,女主認為自己在關係中處在弱勢地位,於是想要維繫,甚至已經做了很多大量的妥協。
但在表達之外,結合聊天記錄,是男主在試圖維持關係、挽回關係。
這兩種矛盾性,透露了女主在家中其實是比較強勢的一方。
雖然她內心有柔軟、有想要修復和挽回的一面,但她所表達出來的外殼非常強勢、非常強硬。
這種矛盾性和衝突性,可能就是雙方關係破裂的核心原因。
想要在關係中得到好的結果,未來需要做出改造:內外一致。
即內心怎麼想、表達上就要怎麼做。
要不然刀子嘴豆腐心,吃虧的只能是自己。
第三,對於在離不離婚中消耗自己的人,我想給出一些建議。
任何一段關係,其實都承載着一些功能。
比如這段關係里,對方的需求功能就是照顧好孩子、照顧好父母,當然還包括性、金錢等等。
但是,這些只是關係的工具性。
我誠摯地邀請我們的讀者,對人生提出更高的要求:
關係除了承載性、金錢基本功能以外,應該在精神層面提供支撐和交流作用。
我們可以看到,這段關係里的女主的精神層面契機,其實恰恰就出現在出軌事件之後。
一個好的談話,有可能是很艱難的一個談話。
但是,應該跟對方仔細溝通,而不是硬性地壓迫、抓捕。
有時候,即使問題已經發生,也可以用和平方式做溝通:
在那樣一段關係當中,對方究竟得到了什麼?那樣的一個見面,對對方又有什麼樣的意義?
我們所有人團結起來罵男生渣男、不負責任,其實是很容易的。
但是,這種掄起大棒炸一頓的方式,並不能夠解決問題。
同時,也會使我們遠離真相、遠離答案、遠離對關係無窮無盡的探索。
所以,我想誠摯地邀請所有的讀者跟我們一起探尋關係中的真相和意義。
但這需要我們必須用和平、無壓力的談話方式尋求對方、了解對方:
在別的關係當中,究竟獲得了什麼?那種精神性的價值,究竟是什麼?
我想這是我們人類高於其他哺乳動物以外的意義,也是關係作為人性光輝載體最重要的意義。
對於離不離婚,我想給出最重要的建議和判斷標準:
要想終止一段關係,其實在於個人在這段關係當中,還能不能夠承載雙方精神性的需要。
努力修復的關係,也在於雙方有沒有能夠搞清楚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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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覺老師還是蠻好的,上次分手都特別難過,後來聽了情感調解之後,我也很快走出來了
被拉黑了,還有希望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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