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婚姻和愛情是兩回事,所有的愛情最終都要回歸到平淡的生活。
但是,婚姻里可以沒有愛情,但絕對不能沒有了愛。
婚姻,不僅僅是「過日子」那麼簡單,缺少愛的婚姻,註定是不能長久的。
賈大哥今年58歲了,本應到了安享晚年的日子,但是妻子突然離開了家,沒有任何的交代,跑到外面跟別的男人過日子去了。
這一走就是一年,後來賈大哥打聽到,妻子去了南潯,跟一個男人住在一起。對方是她上網聊天認識的,已經聊了兩年多了。
賈大哥用妻子的身份證號,在高鐵站查到了她買了去往南潯的車票,於是他也買了票跟了過去,然後才找到了妻子。
沒想到,妻子和一個當保安的男人住在一塊,居住的環境也很差,這個男人一個月才掙2000元,生活過得很清苦。
賈大哥百思不得其解,自己究竟哪裡讓妻子不滿意了,讓她寧願放棄家中安穩的生活,跑來這裡跟別人受苦?
賈大哥和妻子郭大姐結婚30年了。
在這30年裡,他們沒有吵過一次架,女兒也已經28歲了,並且有了自己的小家庭。
眼看兩口子生活越來越輕鬆了,一家人感情也算融洽,為何妻子要另覓新歡?
賈大哥說,他們當年是經別人介紹認識的。30年前,28歲的賈大哥通過一個貴州老鄉,認識了妻子郭大姐,並且給了3000元的介紹費。
賈大哥有個缺陷,就是腿腳有點兒殘疾。他行動不便,不好找老婆,內心也有些自卑。所以,找到了郭大姐這樣的妻子,他很珍惜。
郭大姐比他小了9歲,嫁給賈大哥時才19歲。20歲,她就生下了女兒。
賈大哥認為,他對妻子是全心全意的好。
賈大哥常年在外打工,這十幾年間,他打工賺回來的錢都給了妻子。這麼多年來,家裡需要什麼他都會買回來,女兒的學費也是他交的,下班了回家還會做飯做家務,家裡來了客人妻子連茶都不會倒。
但是,他從來沒有要求妻子做些什麼,只要這個家安安穩穩就好。
然而,妻子卻不是這樣想的。
在郭大姐的心中,她在這段婚姻里從來都沒有幸福過。
郭大姐說,自己當初跟賈大哥結婚,是迫於無奈。
當時郭大姐在貴州的家很窮,她堂哥的朋友把她帶到浙江打工,並且把她介紹給賈大哥當老婆,換了點路費回家。
所以,郭大姐被「賣」給了賈大哥,倆人相處了幾天就在一起了。其實,她內心根本不想嫁給丈夫,也從來沒有喜歡過他。
雖然不是自己主觀自願結婚的,但是迫於生活的無奈,她還是妥協了。當初結婚,也只是為了分田的時候會多一百塊錢,才領了結婚證和戶口。如果不是那樣做,就無法分到錢。
婚後的郭大姐,跟丈夫之間的感情非常淡薄。
丈夫出門打工十幾年間,每次一走就是十幾、二十天,回來一趟只待一天或半天就走了,家裡的事總是她一個人在承擔。
女兒從小到大,是她一個人在照顧。有一次,她出車禍了住院,丈夫也只是回來了半個小時就走了。
郭大姐娘家父母去世,也是她一個人回去的,丈夫壓根沒出現。
久而久之,郭大姐也習慣了大事小事都靠自己,丈夫是指意不上的。
平常夫妻兩人也沒有什麼交流,想吵架也找不到人吵,談何感情呢?
直到近些年,郭大姐開始意識到要為自己活一次。她不喜歡這裡的生活,想要去看看外面的世界。
本來以為妻子只是隨便說說,沒想到她竟然玩真的。
賈大哥不理解:「我對你這麼好,結果你把我的心給傷成什麼樣子了,還給我戴綠帽子。」
郭大姐鐵了心:「我就想要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他不願意,那就只能起訴離婚咯。」
不管喜不喜歡,兩人也共同過了30年,沒有愛情,也會有親情。所以,「不喜歡」不能成為背叛另一方的理由啊,賈大哥覺得很委屈,他堅持不願意放手。
「現在不管你回來也好,不回來也罷,反正我是不會跟你離婚的,就這麼一直拖着,拖我也要把你給拖死。」
這時候,女兒小賈的一番話道出了這段關係的真正問題。
「既然父母生活在一起不幸福,想要離婚我也是支持的。私下裡我也會跟母親有情感的交流,但父親給母親的,好像並不是母親想要的。」
情感分析:
對於賈大哥和郭大姐來說,這段婚姻從一開始就是錯位的關係。
兩個人心裡都打着小算盤,站在自己的利益考慮問題。
賈大哥因為身體殘疾的原因,想用3000塊「討」一個老婆回來,他不管對方喜不喜歡自己,只要能夠成家就滿足了。錯過了這村沒這店,他對賈大姐的珍惜和付出,也是為了留住她在身邊。
但是,他忽略了很重要一點,婚姻不只是一個證而已,而是需要有感情作為依託,才能真正穩定、長久。
而郭大姐,她的目的更加明顯。因為家裡窮,為了吃政策上的小利,她嫁給了一個自己不喜歡的人,從一開始,她就打心底嫌棄丈夫,毫無愛情可言。
所以,在長達30年的婚姻生活里,她內心欲求不滿,得不到感情上的滿足。無論丈夫對她有多好,她都不以為然,因為不愛,所以不會感動,只是在維持着表面的和諧。
婚姻中還有很大一個問題,就是你以為的「對她/他好」,其實只是自我感動而已。
很多人搞不懂對方的真實需求,只是一味地按照自己的方式來付出,強調自己對另一半有多好,但是到頭來,對方不僅沒有感受到你的好,反而還會抱怨「你不懂我」。
賈大哥覺得自己只要賺錢回家就行了,忽略了妻子需要真切的陪伴、情感上的交流。她是一個女人,不是冷冰冰的機器,如果長期得不到關懷和溫暖,夫妻關係總有一天會瓦解。
而郭大姐,她與丈夫之間雖然沒有很深的感情,但也是夫妻一場,當初嫁給他也是自己選擇的,所以哪怕將來不幸福,也不能輕易做出背叛家庭的事情。
況且,丈夫沒有功勞也有苦勞,辛辛苦苦半輩子賺錢養家,對家庭負起責任,作為合法妻子應該要體諒丈夫的不易。
活出自己想要的樣子,並不是錯。
人到中年以後,想要重新開展新的生活,看看外面的世界,這是一種對自我的追求。既然不愛了,就沒有必要去勉強維繫一段痛苦的關係,婚姻走到了盡頭,分開也許是最好的選擇。
這與選擇無關,但與你怎樣處理這段關係有關。
俗話說,好聚好散。做人不能太自私,不辭而別、不了了之,這不是成年人處理問題應有的態度。
夫妻緣盡了,只是失去了夫妻這個身份。婚姻結束了,但我們仍然是孩子的父母,彼此之間的親情仍在,這一點是不會改變。
沒有必要反目成仇,感恩這一路以來的相伴。
最後,賈大哥同意了離婚。
經過女兒的勸說,他釋懷了,也想通了。但是,他希望妻子補償他精神損失費和之前給親戚的借款,一共4萬元。
郭大姐也很爽快,只要在承受範圍內,她都能接受。兩人約定了一個時間去民政局辦理離婚。
30年的婚姻,終於走到了盡頭。
也許賈大哥心有不甘,由此至終他都不明白自己輸在了哪裡。
但是,用郭大姐的話來說,就算沒有這個網友,她也要離開這個家,為自己活一把。
沒有愛的婚姻,留不住一個人的心,又有什麼意義?
不如放手,一別兩歡,各自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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