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本文為大家講述了婚姻中可能遇到的法律問題。
一、婚前有病不告知,想要離婚怎麼辦?
本律師認為,男女雙方在結婚前,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如肝炎等不好治療又有很強的傳染性的疾病或者癌症等不治之症等),應當在婚姻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如果一方故意隱瞞病情,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但是撤銷婚姻的申請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婚姻撤銷後視為沒有結過婚,再去和別人結婚時,婚姻登記處會登記為初婚。
二、離婚之前協商什麼?
本律師認為,夫妻雙方協商好要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條款。本律師提示,如離婚協議中沒有具體的條款明確有關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債務處理的約定,登記機關是不會批准離婚的。
三、離婚需要多長時間?
本律師認為,夫妻雙方向婚姻登記機關提出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後,雙方可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證,也就是說協商離婚最少要等30天。但本律師提示,中途任何一方如不願意離婚的,可在向婚姻登記機關提出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或者,在離婚申請之日屆滿三十天後,不去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證的也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法律之所以這樣規定,是給很多一時鬧矛盾的夫妻一個冷靜期,儘量維護婚姻家庭關係的穩定。
四、離婚協商不成怎麼辦?
本律師認為,協商不成,夫妻一方或者雙方可以向法院起訴離婚。但是法院會根據雙方感情等原因綜合考慮,不一定會支持離婚的訴訟請求。如果法院判決不准離婚,夫妻雙方確實因為感情破裂在起訴前已經分居,在法院判決不准離婚後又再次分居滿一年, 夫妻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法院就會判決離婚。
婚姻不只一張床還有理解與愛情 京東好評率100%無理由退換 ¥131 購買本律師提醒大家,如果一時鬧矛盾,夫妻雙方應儘量考慮感情、家庭的因素慎重考慮婚姻問題,不要急着鬧離婚,這樣對雙方都有損害。如果確實因為家暴、對方出軌、感情性格不和等原因無法繼續一起生活下去,雙方協商不成只能起訴離婚時,想要離婚的一方一定 要保留感情破裂的證據,特別是分居不要住在同一住所,要搬出來住,保留在外居住證據以供訴訟使用。
結語:婚姻是生活問題也是法律問題,希望大家認真學習法律知識,維護自己在婚姻中的合法權利。#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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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列表
我一閨蜜諮詢過,很專業也很靠譜,是一家權威諮詢機構
被拉黑了,還有希望麼?
如果發信息不回,怎麼辦?
發了正能量的信息了 還是不回怎麼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