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情重要還是愛情重要?
這不但是一個非常棘手的問題,而且還是一個非常讓人抓狂的問題,就好比有人問你,你媽媽和我掉水裡,你先救誰?
親情和愛情,手心手背都是肉,你會選擇誰?如果不到絕境的環境下,很多人是很難作出選擇的。
有人會說,我會選擇親情,因為親情血濃於水嘛,親人的關係不管好賴也無法改變血緣的事實。
也有人說,我會選擇愛情,因為愛人才是陪伴我終生的人,親情雖然可貴,但並不能陪伴我一生一世,所以我選擇愛情。
還有人說,停,請不要問我這麼讓人煩躁抓狂的問題,親情愛情對於我來說都重要,我不會單獨選擇任何一個,要麼全選,要麼全不選,如果你拿着槍逼着我選擇一個,那麼我甘願去跳河......
這是一個你永遠都不會得到答案問題,如果地球上數十億人口同時辯論這個問題,我相信就算是辯論一個世紀也不會有確切的答案。
如果非要選擇一個,那就看親情對你好,還是愛情對你好吧,如果家人對你冷漠漠不關心,愛人愛你如命,那麼自然愛情大於親情了,反過來同樣如此。
當然,也有一些思想極端的人會認為愛情永遠大於親情,或者親情永遠大於愛情。
昨天一個客戶找到我說,他跟她的老婆離婚了,原因是他背着老婆借給了親妹妹10萬塊錢,之後他老婆知道後博然大怒,要讓男子給她一個解釋。
男子卻說,那是我親妹妹,借妹妹多少錢,為什麼要向你匯報呢?女子很憤怒,她倒不是因為錢的問題,而是因為這件事沒有提前跟她商量,有種被無視的感覺,所以才會有那麼大的怒火。
最後二人的矛盾越鬧越深,雙方也都各有各的理,可沒想到,因為這10萬塊錢的事,他們竟然離婚了,具體原因我們一起看看怎麼回事吧。
男子叫李寧(化名),李寧的家庭並不富裕,上有年邁的父母,下有一個小他3歲的妹妹,但他這個人卻非常要強,雖然家裡無法幫助他的事業,也無法幫他買房買車,但他卻硬憑着自己堅定的毅力和多年的努力,在市內站穩了腳跟。
直到30歲後,他在市內買了房子,雖然交的是首付,但憑着自己的打拼能有如此成就,也證明他是一個很優秀的人了,而他的老婆黃芹(化名),也正是看好他上進心這一點才跟他在一起的。
二人在28歲的時候相識相知,直到李寧買完房子的一年後,他們的愛情終於修成了正果,是的,他們結婚了,可是也正是這一年,李寧家裡傳來了噩耗,他的父親病重去世了。
現如今他的至親之人只剩下她的母親和妹妹了,所以他很看重親情,認為親情是比愛情重要的,他更認為,既然父親走了,那麼自己就有照顧妹妹的責任,俗話說長兄如父嘛,李寧還是很有擔當的。
可是他的行為卻忽略了他老婆的感受,平時在經濟這一塊沒少支援他妹妹,甚至拿錢給他妹妹租房子,對於此事,黃芹經常跟他吵架,而二人也都各有各的理由。
黃芹:我說老公,你是不是太過分了,就算她是你親妹妹你也不能這麼慣着她吧,這樣慢慢下去,她會依賴上你的,今年你都給你妹妹拿出去3萬塊了,我們的日子過不過了?再說,你每次給你妹拿錢,你有跟我商量過嗎?
李寧:什麼叫我慣着她,我父親走了,我母親身體也不好,說不上哪年也會去世了,而我妹妹就是我唯一的親人了,我做哥哥的就像她父親一樣,我照顧她有錯嗎?我幫助她有必要向你匯報嗎?
再說了,你是我的妻子,你愛我嗎?你愛我就應該愛我的妹妹啊。
黃芹感到很失望,因為他們吵架根本就沒吵到一個點上,黃芹是希望李寧凡事都應該跟她先商量一下,李寧卻感覺完全沒必要,在以後的日子裡,他們因為這件事吵得沒完沒了,最後因為李寧做出的一件事,他們徹底鬧掰了,黃芹也再也無法忍受,提出了離婚的要求。
李寧:哎,一年後,我妹妹跟我說,她想有個家想買套房子,不想受制於人,可是交首付的錢還差了10萬塊,我當然知道她是什麼意思,所以我二話沒說就借給了親妹10萬塊錢。
這件事我並沒有跟老婆商量,因為借出去的錢都是我自己賺的,跟她商量幹什麼呢?難道我自己花錢還做不了主嗎?
誰成想我老婆知道後徹底爆痘了,我也沒想到她會有這麼大的反應,她用一種不可思議的眼神看着我說。
「你對你妹妹是不是太好了,我想買點好吃好穿的,你都捨不得給我花錢,你妹買房子,你二話不說就拿出去10萬,再說,這麼大的事,你跟我商量了嗎?你有拿我當你的妻子嗎?你到底拿我當什麼,我還是這個家庭的成員嗎?」
李寧:我還是那套話,認為沒必要跟她解釋,但她得理不饒人,偏要我給她個說法,後來我被她折磨得煩了,我就直接開啟了冷戰模式,可沒成想,過了幾天時間她找到我要跟我離婚,說日子沒法過了。
我當然不想就這麼離了,可是不管我怎麼挽留她就像鐵了心一樣,後來老婆還是跟我離婚了,離婚這段時間,我破罐子破摔,認為她不夠愛我,我再也不會相信那可笑的愛情了,我只相信親情。
親情才是永遠的,哪怕愛你的人在愛你,關鍵時刻她還會離開你,但親情則不會,至少我是這樣認為的,我現在不知道怎麼辦才好,過後想想,為了10萬塊離婚真的不值得,哎。
楊光
這已經跟愛情和親情沒什麼關係了,親情固然重要,但愛情也是需要親情的,任何親情也是由愛情轉化而來的。
雖然李寧很關愛他的妹妹沒有錯,但確實有些關心過頭了,我倒不是反對李寧照顧她妹妹,而是應該有個限度,就像李寧他老婆說的那樣,關心過頭了,就會讓她妹妹對他形成依賴感,從長遠的角度來看,這並不是一件好事。
而且,他們最大的矛盾就是,李寧支持她妹妹這件事,每次都沒有跟他老婆事先說一聲,這等於無視了黃芹,讓她在家裡完全沒有存在感,不吵架才怪了。
並且,離婚的原因也不可能是一次兩次造成的,而是長年累月怨氣積累多了爆發而成的,直到李寧隨意的借出去10萬塊後,黃芹終於受不了,最後造成離婚的結局。
從他們的婚姻案例來看,是李寧有錯在先,俗話說,夫妻之間最重要的就是尊重和信任,你隨意拿家裡錢支援妹妹,告訴妻子一聲這是最起碼的尊重,不告訴就等於不在乎,等於無視,沒有人能受得了這樣的日子。
他們的婚姻,如果說句不好聽點的話,只是有了夫妻之實,沒有了夫妻之情罷了,親情重要,愛情同樣也重要,我們要平等地看待,要一碗水端平。
就像男人看待婆媳關係一樣,你不能無條件站在媳婦那一邊,也不能永遠站在婆婆那一邊,要不然天平傾斜後,你要麼就會失去親情,要麼就會失去愛情,所以這個度,你一定要平衡的掌握好。
最後想對李寧說,大膽努力的去挽回吧,畢竟犯下的也不是什麼原則性錯誤,只要你道歉誠懇一些,態度認真一些,讓你老婆感覺到被重視,並保證以後一定不要再犯類似錯誤,我相信,你老婆會給你一個機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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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生活節奏太快,往往忽略了感情的經營,適當的情感諮詢還是有必要的,特別是像你們這樣專業的機構
發了正能量的信息了 還是不回怎麼辦呢?
可以幫助複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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