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基本案情
近日,湖南衡陽,某一家公司的不少同事晚上在一起聚餐,由此可見湖南省的復工復產工作有序推進,尤其是線下的餐飲業也在逐步恢復。本來這是一件好事,但卻給一個別有居心的經理創造了為非作歹的條件,經理姓黃。
在宴席間,眾同事推杯換盞,難得的歡聚,非常的盡興。結果黃經理的一個女下屬就喝醉了,然後黃經理支開其他人,單獨將女下屬扶走開房。
根據事發酒店的監控錄像顯示,女下屬已經因為醉酒而失去意識,幾乎到了爛醉如泥的地步,只要不攙扶就會隨時倒地。黃經理只開了一間房,並且自己也沒有離開,女下屬酒醒以後報警。
02構成強姦
目前,黃經理已經被警方以涉嫌強姦罪刑事拘留。另外,女下屬向警方反應,黃經理平日裡對其多有覬覦,多次邀其私下吃飯均被拒絕。她有時一個人在單位加班,夜裡十一二點黃經理還會從家中趕來辦公室,坐在和她很近的地方,撫摸其腿部。
黃經理趁着女下屬聚餐醉酒,扶其去開房並在此過程中和其發生關係,這屬於典型的利用婦女的「不知反抗」。
我們知道,強姦罪的前提就是違背婦女意志,利用暴力或者脅迫導致婦女不敢反抗、不能反抗或者不知反抗,從而強行發生關係。那麼爛醉如泥狀態下的人既不知反抗也不能反抗,其無法對是否同意作出意思表示。
結合該行為的特殊性,待女下屬酒醒以後,不同意該行為的發生,並且選擇了報警,那麼黃經理構成強姦罪無疑。
033至10年
根據我國《刑法》第236條相關規定,檢方提起公訴以後,屆時法院應該會在3至10年有期徒刑這個基準刑的區間內對黃經理進行量刑,而根據既往的判決來看,大概率會在5年以下。
這是黃經理為他無恥行徑付出的代價,咎由自取。但即使法律嚴厲制裁了犯罪的人,被害人承受的痛苦也無法悉數抹去。
我們每一個人尤其是女同胞,如何保護好自己是一個歷久彌新的話題。當然法律乃至於《刑法》會對守法之人提供保護,但這種保護是一種事後的,那個時候傷害已經無可挽回了。
04喝醉,有錯嗎
很多人說,女下屬不應該聚餐時喝那麼多酒,尤其是在她早已知道男上司對她一直心存不軌的情況下。每當這個時候,更多的人就會反對說,這是受害者有錯論,喝酒是每一個人的自由,包括年輕的女人。
「我可以喝得不省人事,你卻不可以對我動手動腳」。這話說的也沒錯,但事實是黃經理不僅動手動腳了,他甚至還犯罪了。縱然法律會對他進行嚴厲的處罰,但造成的傷害已經無法彌補了。
作為個體而言,我們不能完全把自己的生命財產安全寄希望於浪子的回頭,惡人的金盆洗手。因為林子大了什麼樣的鳥都有,何況世界又比林子大的多。我們無法左右別人,最終還是只能儘可能地保全自己,所謂君子不立於危牆之下。
相關主題文章:
女性穿着過少是涉性犯罪增多的原因嗎?犯罪心理學:是
女子深夜至男友家酒醉後,哭着發生關係,次日報警:他太不尊重我
評論列表
挽回一段感情就是挽救一個家庭。
如果發信息不回,怎麼辦?
如果發信息不回,怎麼辦?
老師,可以諮詢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