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1年6月17日,廣東省中山市,中山大學發布「情況通報」:
近日,珠海警方調查確認,我校學生趙某晨,在朋友圈捏造事實誹謗他人,並給當事人造成了名譽損害,6月11日,珠海警方對趙某晨予以行政拘留三日處罰,在6月15日,警方組織涉事當事人進行案情通報,6月17日,根據《中山大學學生處分管理規定》第十四條第四款,我校對趙某晨給予開除學籍處分,中山大學將一如既往維護風清氣正的校風,絕不包庇縱容違法犯罪行為,打造清朗的校園環境。
究竟發生了什麼事情?趙某晨究竟是怎麼誹謗他人的?在17日的當天,一則名為《當「我們」作為「母狗」出現在朋友圈》的推文出現在名為「雜思回收站」的微信公眾號中。
據了解,某學院學生會主席趙某晨在長達半年的時間裡,偽造了大量他人約炮的聊天記錄和虛假裸照,用的是十幾名受害者的照片和頭像,並將這些聊天記錄和虛假裸照發給他的女朋友、好朋友、同學、舍友、微信群、QQ群、聚會上等等地方。
在長達半年的私下傳閱,就如癌細胞一樣一點點地擴散和蔓延,面對這些聊天記錄和虛假裸照,有很多人好奇、懷疑和深信,也有很多人加入了「宣傳」的一方,直到近半年後,十幾名受害者才得知這個消息,在為此抗爭的兩個星期里,十幾名受害者受到了不同程度的精神、心理乃至身體的傷害。
在2021年6月7日晚上6點07分左右,李女士(化名)的朋友發給了她一張截圖,她發現她的頭像赫然在列,而她竟對這個信息一無所知,當她發了一個隱晦的朋友圈澄清事實後,讓她沒想到的是,受害者竟有14個!(後來陸續找到了第17位)
她們組建了一個聊天群,通過交流才得知這場通過造謠弄出的「信息風暴」究竟有多恐怖,僅三天的搜證就存下了上百張截圖和上千條記錄,甚至有不少女生也參與其中,幾經輾轉之後,線索也曾一斷再斷,經過受害人們的不懈努力,造謠的同學們被接二連三地找到,起初,他們因為害怕而逃避,因此說話十分謹慎,但是,讓李女士崩潰的是,最早的造謠可能要從今年2月份開始,無奈之下,她們從現有證據中開始了三輪推測,直至從民警的口中得知,信息為真時,李女士就懵了……
在15位受害女生聚集後,發現彼此之間大多數都不認識,15個女孩子橫跨了5個院系、3個年級,而這15位女生只有一個共同好友——趙某晨,通過偽造朋友圈截圖的對比度和亮度調整,她們發現截圖上的頭像和趙某晨本人的微信頭像有60%以上的相似度,當她們梳理完手上的信息源,最終製作了一張傳播過程的圖。
在所有的受害者中,她們發現部分女孩都被趙某晨追求或騷擾過,甚至明知她們有男朋友,還去公然挖牆腳,在事發過後,受害者與造謠者有了3次接觸,而這3次十分「精彩」,在6月8日,受害者們將得到的相關證據和傳謠的群聊信息上報給了相關學院和老師,而這件事的惡劣態度讓老師們十分擔心,立即對3位相關同學進行了約談,面對受害人的證據,趙某晨則一直表示造謠的不是自己,甚至表示自己十分氣憤。
直到6月10日,15個受害女生決定向公安局尋求幫助,在當天晚上,警方從學校帶走了5個人,其中一位是被污衊的劉同學,他也是一名被趙某晨污衊的男生,還有一位「神秘人」,受害者們也不知道是誰,直至6月11日凌晨5點,受害人們完成了筆錄。
後來,受害人們與劉同學見了面,面對他也被污衊這件事,他其實是完全不知情的,甚至在派出所里,趙某晨仍然不斷地對他進行污衊,這讓他的手機、電腦全部被帶走調查,個人隱私遭到了嚴重的侵犯,精神狀況也受到了極大的刺激。
在6月15日,也是趙某晨被公安拘留的3日之後,學院和公安局給受害者們安排了一場非公開的「道歉儀式」,受害者們認為不妥,便改為了「案情通報會」,在趙某晨一分半的道歉話術結束之後,他跑進了學院的廁所隔間,一位同學跟受害者們說,他一直在洗手間跟別人低聲打電話,說「我要出去……」。
面對這一分半時間毫無誠意的道歉,受害者們感到深深的侮辱,男生們看到這種情況也十分憤怒,走進廁所將趙某晨帶了出來,趙某晨想要逃跑,卻被眾人圍住後撲倒在地,而這個時候,趙某晨在地上翻了個身,竟聲稱自己頭暈,這讓在場的受害者們再次崩潰,無奈之下,只能讓安保人員帶他離開。
而這件事情讓李女士被醫院判定為重度抑鬱症、體內激素紊亂,醫生建議住院並進行藥物治療,李女士的朋友也被診斷為焦慮抑鬱狀態,因為拒絕服用藥物,因此被建議接受定期的心理治療。
對此,李女士也不明白,自己為什麼會被趙某晨等人誣衊、造謠、侮辱,而面對如此嚴重的情節,趙某晨只是被拘留了3天,讓受害者們更寒心的是,直到現在,趙某晨也沒有任何公開、具有誠意的道歉,受害者們希望合理要求趙某晨等人公開致歉,由學校公開通報處理。
針對於此事,網友們紛紛發聲,表示同樣造謠的鐘某某、梁某某和麥某什麼時候能得到應有的處罰?其中,麥某是傳播最廣的,而梁某某甚至有偷拍女生裙底的行為,目前,此事仍在進一步調查中。
綏青新聞提醒您:
得不到就要毀掉?趙某晨對於部分受害者均有過追求、騷擾,但是也有部分受害者只與趙某晨有過一面之緣,那麼他究竟為什麼要這麼做呢?目前,我們還不知道,而趙某晨的行為涉嫌誹謗罪,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誹謗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而作為共犯的麥某、鍾某某、梁某某也應當受到處罰,據了解,麥某的行為極其惡劣,她傳播的也是最廣的,應當從重處罰,那麼對於此事,大家有什麼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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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來源:綏青新聞
評論列表
情感機構有專業的老師指導,我就在老師的指導下走出了感情的誤區,真的很不錯!
如果發信息,對方就是不回復,還不刪微信怎麼挽回?
被拉黑了,還有希望麼?
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