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默的大多數?——媒介接觸、社會網絡與環境群體性事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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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盧春天,西安交通大學人文學院副教授。

趙雲澤(通訊作者),中國人民大學新聞學院副教授。

李一飛,西安交通大學人文學院碩士研究生。

沉默的大多數?——媒介接觸、社會網絡與環境群體性事件研究

本文是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我國城鄉居民環境意識的比較研究」(13BSH027)階段性研究成果。

正文

引言

面對環境危害,2003年中國綜合社會調查數據顯示城市居民在遭受環境危害後,只有38.29%的人進行過各類的抗爭,而未進行任何抗爭的人高達61.71%。有學者稱之「沉默的大多數」。但這一數據並未調查農村居民的環境抗爭。

隨着媒介技術發展,農村網民絕對數量和比重都在上升,媒介技術也促進環境抗爭本身呈現新特徵,另外 環境群體性事件在分布上也表現出從東南沿海向中西部欠發達地區、從城市向農村或城鄉接合部轉移的高發態勢,農村地區成為環境群體性事件的爆發點。西北農村地區作為生態資源脆弱的地區,民眾更容易遭受各類環境危害,從而引發各類的環境抗爭行為。

在遭受環境危害後,中國農村居民是否還是「沉默的大多數」?如果不是,那是否因為更多地接觸各類媒介信息,使得他們能夠在環境利益受損時不再沉默?這些問題將是本文關注的焦點。

文獻綜述

目前農村居民環境抗爭行為的研究視角可分為兩個層次:宏觀層次和微觀層次。

在宏觀層次上,主要將環境抗爭看作一個集體行為,關注環境抗爭行動「何以可為」、「怎樣為之」與「何以可能」(羅亞娟,2015)。在解釋框架上主要有三種,即「依法抗爭」的解釋框架(李連江,歐博文,2008)、「選擇性沉默」的解釋框架(馮仕政,2007)及「依情理抗爭」的解釋框架(羅亞娟,2013)。

在環境抗爭的微觀層面,馮仕政(2007)將環境抗爭定義為個體行為,是「個人或家庭在遭受環境危害之後,為了制止環境危害的繼續發生或挽迴環境危害所造成的損失,公開向造成環境危害的組織和個人,或向社會公共部門(包括國家機構、新聞媒體、民間組織等)做出的呼籲、警告、抗議、申訴、投訴、遊行、示威等對抗性行為」。通過對2003年中國綜合社會調查數據的分析,他認為大多數人在遭受環境危害後選擇沉默的方式,是因為他們在覆蓋整個社會的差序格局中處於不利位置,缺乏通過抗爭來維護自己利益所需要的資源。差序格局的視角本質上屬於社會網絡觀和社會地位觀的結合,即個人的能力大小和社會經濟地位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他(她)在自身所構造網絡的地位,即網絡地位高意味着能支配和調動資源的能力也更強,對自身遭受環境危害進行抗爭的可能性也更高。

當前研究中從媒介接觸的視角去考察個體的環境抗爭行為的實證研究還是比較少,但是如果把環境抗爭行為看作廣義上個體公共事務參與行為的一種,這方面的文獻及其理論還是可以給本文的研究提供一些端倪。國外對於媒介與公共事務參與關係的研究存在兩種截然不同的觀點,一種是媒介消極論,該觀點認為媒體的負面報道或惡意攻擊會造成公眾對公共事務參與的熱情下降(Robinson,1976);另外一個觀點是媒介積極論,該觀點認為媒體暴露有利於提升公民的責任義務感,從而促進公民的政治信任和政治參與(Norris,1996)。

但在國內的研究中,基於2008 年全國代表性農村樣本數據,有研究者發現「媒介消極論」在中國農村缺乏解釋力,各種形式的媒介接觸對農民溫和型政治參與行為都有積極作用(陳鵬,臧雷振,2015)。媒介技術的發展,尤其是以移動互聯網為基礎的媒介技術的發展全面滲透到使用者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大幅度地拓寬了農村居民獲取各類信息的渠道,那麼不同類型媒介接觸又是如何對公眾環境抗爭產生影響?

通過對媒介類型的進一步分類,有研究發現不同性質的媒介接觸強度對農村青年公共事務參與的影響並不一致:傳統媒介接觸強度對農村青年公共事務參與呈正向作用,而以互聯網為基礎的新媒介接觸強度卻表現為負向影響(李天龍,李明德,張志堅,2015)或短期內沒有顯著影響(張蓓,2017)。即使在考慮到農村與周邊中心城市這一地理距離空間變量後,農村居民在公共事務的參與上,也體現了傳統媒介和新媒介接觸影響方向的不同(盧春天,朱曉文,2016)。同樣的,不同媒介的信任度對公共事務參與也有影響。有研究發現人們對地方媒體及地方政府的信任會對基層投票行為有着顯著影響,而對中央媒體和中央政府的信任卻沒有影響(李丹峰,2015)。類似的,通過對媒介信任的因子分析,發現媒介信任因子對公民社區志願服務有着顯著影響(梁瑩,2012)。那麼在對環境抗爭這一行為上,是否也體現出不同媒介類型及其信任度對其有影響?

綜合已有的媒介接觸和環境抗爭的相關文獻,可以發現以往研究中存在不足之處。首先是儘管有不少媒介使用(接觸)與公共事務參與行為的文獻,但是有關媒介接觸和環境抗爭行為的文獻比較缺乏,現有關於環境抗爭的文獻更多使用個案研究的方法,缺乏大規模問卷調查的實證分析。其次是多數對環境抗爭的文獻主要採用整體性或者過程性的視角分析媒介在環境抗爭中的作用,缺乏從個體層次了解新、舊(傳統)媒介使用及其信任度和環境抗爭行為之間的關係,對個體環境抗爭的媒介影響因素缺乏量化的分析。儘管已有的研究表明城市居民的社會網絡在個體的環境抗爭中能夠發揮一定作用,但是在農村居民的環境抗爭上是否也表現出同樣的行動邏輯,抑或媒介使用和社會網絡共同作用對環境抗爭產生影響,有待實證分析。

研究假設

媒介接觸對環境抗爭的影響首先表現在媒介接觸的強度上。基於媒介是否是 「把關人」角色和互動性的強弱,本文將媒介的類型分為兩類:傳統媒介和新媒介。傳統媒介指以電視、報紙、廣播,內容主要是單向流動的訊息,有較為嚴格的 「把關人」;新媒介指基於互聯網為基礎的新型媒介,內容是雙向的,甚至多向流動的訊息,「把關人」的角色弱化。無論是傳統媒介還是新媒介接觸,都會給公眾帶來包括環境事件在內的信息,使其獲得各種環境抗爭行為策略,繼而引發他們的抗爭行為。基於此,本文提出假設1:媒介接觸強度越高,農村居民環境抗爭行為的可能性越大。

假設1-1:傳統媒介接觸強度越高越傾向於選擇環境抗爭。

假設1-2:新媒介接觸強度越高越傾向於選擇環境抗爭。

其次,農村居民的環境抗爭還和他們對媒介的信任度密切相關。無論是媒介消極論還是積極論,都強調了媒介的信息傳播功能,差別在於消極論強調了接受者因為對媒介的不信任而對這些信息失去興趣,繼而對其環境抗爭沒有引導作用;積極論則側重於因為接受者對媒介的信任,從而提升了民眾對環境維權信息的興趣。對不同類型媒介的信任,使得他們對媒介傳播的信息有着不同的偏好,進而影響他們的行為選擇。因此,提出假設2:對媒介的信任度高,他們就越有可能參加環境抗爭。

假設2-1:對傳統媒介信任度越高越傾向於選擇環境抗爭。

假設2-2:對新媒介信任度越高越傾向於選擇環境抗爭。

最後,社會網絡或社會資本對公共事務參與的效應研究已經在國內外不少研究得到證實。目前已有的研究也表明城市居民的社會網絡對其環境抗爭行為有着積極影響(馮仕政,2007)。那麼居住在農村地區的居民,其與外界的聯繫越多,獲得的各類信息或者能夠動員的資源就越多,是否就越有可能參加環境抗爭?本文將社會網絡分為兩類,橫向社會網絡,是具有相同社會地位和權力的人連接在一起;垂直社會網絡,是將占有不同等級社會地位或權力的人聯繫在一起。因此,提出假設3:不同水平的社會網絡聯繫對環境抗爭有着積極影響。

假設3-1:橫向聯繫社會網絡對環境抗爭有着積極影響。

假設3-2:垂直聯繫社會網絡對環境抗爭有着積極影響。

數據和變量測量

本文基於2014年在西北四省縣(區)對農村居民的調查數據設計研究,樣本覆蓋63個鄉鎮的行政村,總計發放問卷1650份,其中有效問卷1561份。該調查收集了被調查者詳細的家庭背景信息、媒介接觸信息、環境危害及抗爭方面的信息等內容。本文依據研究設計,選取其中曾遭受過環境危害的農村居民為分析樣本,共計503人,分析這些曾遭受過環境危害的農村居民的環境抗爭行為與其媒介接觸及社會網絡的關係。在所選取的樣本中,收入變量缺失值最多,有30個,其他的變量缺失值都不超過5個。在預先的分析中發現,收入用均值替代和所有缺失值刪除情況下,模型除了係數大小有微小變化外,其他均保持不變。為了分析的簡化,本文展示缺失值刪除後樣本(469人)的結果。

本文的因變量是二分類的變量,由「過去3年中有過農村居民的環境抗爭行為」 測量,其中進行過環境抗爭行為賦值為1,沒有進行環境抗爭的賦值為0。 自變量主要圍繞對農村居民的媒介接觸及社會網絡。對農村居民媒介接觸的測量主要分為媒介使用強度和媒介信任度兩方面。媒介接觸的強度主要是對農村居民看書、讀報刊、聽廣播、看電視、上網、電子郵件使用、騰訊QQ使用及微信的接觸頻率賦予不同的值,即將「每天數次」、「每周數次」、「每月數次」、「每年數次」和「從來不用」這五個選項分別依次賦予從4到0的數值,將看書、讀報刊、聽廣播和看電視的數值加總得到傳統媒介接觸強度,將上網、電子郵件使用、騰訊QQ使用和微信使用分值加總得到新媒介接觸強度。媒介的信任度:媒介信任是指對報刊、廣播電視、互聯網、手機所傳播內容的信任情況,這裡採取了同媒介接觸變量類似的賦值方法,即從「不信任」=0至「非常信任」=4,並將報刊和廣播電視的得分加總,生成傳統媒介信任程度,將互聯網、手機的得分加總,生成新媒介信任程度。

社會網絡分為橫向社會網絡和垂直社會網絡,橫向社會網絡在問卷中設置2道題目,「您認識的親朋好友是否有城市工作過的?」回答:1、有,2、沒有。對回答為「有」賦值為1,「沒有」賦值為0,和 「如果有城市工作的親朋好友,是否經常聯繫?」回答項:1、經常聯繫,2、偶爾聯繫,3、從不聯繫,分別賦值為:從不聯繫為0,偶爾聯繫為1,經常聯繫為2。對這兩個問題的回答加總,成為橫向社會網絡聯繫,取值範圍從0到3。對垂直社會網絡也設置了兩道題目,分別為「您認識的親朋好友是否有國家幹部身份?」回答項目分別:1、有,2、沒有,對回答為有賦值為1,沒有賦值為0,和「如果您認識的親朋好友當中有國家幹部身份的人,是否經常聯繫」 回答項:1、經常聯繫,2、偶爾聯繫,3、從不聯繫,分別賦值為:從不聯繫為0,偶爾聯繫為1,經常聯繫為2。對這兩個問題的回答加總,生成垂直社會網絡聯繫,取值範圍從0到3。

控制變量主要是性別、年齡、民族、教育程度、婚姻情況、家庭收入。其中男性為1,女性為0。年齡為連續變量,民族劃分為漢族,賦值為1,其他少數民族為0。教育年限的衡量通過對不同教育程度的換算得出,分別對不識字為0年,小學為6年,初中為9年,高中及中專為12年,大專為15年,本科及以上為16年。婚姻狀況,已婚賦值為1,未婚為0。為了使家庭收入服從正態分布,這裡取了自然對數形式。

數據分析結果

(一)遭受過環境傷害的群體還是沉默的大多數嗎?

中國綜合社會調查2003年的數據有着76.6%的人報告自己或家人曾經遭受環境危害,相比之下,西北四省農村調查數據有過這樣經歷的人群比例只有34.75%。但是,就那些經歷環境危害的人群,正如馮文所說的是沉默的大多數,只有38.29%的人會採取抗爭行為,而2014年西北調查數據卻有65.25%的人會採取各類的抗爭行為(見表2)。這變化的表明,至少對西北農村地區的居民而言,在遭受環境傷害後不再是沉默的大多數。

(二)西北農村居民遭受環境危害後的各類環境抗爭行為

表3顯示的是2014年西北農民遭受環境危害後的抗爭行為,其中向鄉鎮政府和村委會反映的比例最多,為55.56%,其次是向地方政府投訴,比例為15.69%,緊接着是向製造污染的單位和個人直接提出抗議15.03%,而向大眾媒體投訴的比例為4.9%,採取遊行、示威的比較最少,為0.33%。從中可以看到這些抗爭行為,更多是個體性地尋求環境權益保護的行為,是為了爭取在體制內尋求幫助,採取極端措施的很少。這就在一定程度上印證了「依法抗爭」是主要的行為策略。

(三)Logistic 回歸模型結果

為了證實上述的三個假設,本文首先考察了社會人口經濟變量對環境抗爭行為影響。模型1顯示收入、年齡、教育程度、民族類型、婚姻狀態對環境抗爭行為的影響不顯著,只有性別變量對環境抗爭行為有着顯著的影響且回歸係數為正數。可見,相對於女性,男性從事環境抗爭行為的比值比是女性的1.63倍(e0.49)。考慮到在包括西北農村在內的廣大農村中更多是「女主內,男主外」的家庭分工模式,這也不難理解男性在從事環境行為抗爭中的積極性更高。

模型4中在模型3的基礎上加入了橫向和垂直社會網絡變量,結果表明傳統媒介的接觸強度和新媒介的信任度仍然保持顯著的積極影響,橫向和垂直社會網絡對環境抗爭的影響方向不一,但無論是橫向還是垂直社會網絡都對環境抗爭行為沒有顯著的影響,因此假設3-1和假設3-2都沒有得到數據的證實。橫向社會網絡對環境抗爭沒有顯著影響的結果和以往運用該數據對農村居民公共事務參與的發現類似:橫向社會網絡對鄉村公共事務參與(參加村民會議、選舉投票、參加集體文娛、參加農田水利)沒有影響(盧春天,朱曉文,2016)。垂直社會網絡的回歸係數為負且沒有顯著影響的結果,和已有研究運用2012中國綜合社會調查數據考察社會網絡對農村居民公共事務參與的結果類似(張蓓,2017)。結合以往的研究結果和本文的數據結果,可以推斷無論是橫向還是垂直社會網絡對農村居民個人環境抗爭行為的影響基本可以忽略。

結論與討論

通過2014年西北農村調查數據的分析,可以發現受到環境傷害的個體已經不再是沉默的大多數,這一轉變可以理解為,伴隨着過去十多年中國媒介技術的發展和普及使得媒介接觸及信任在農村居民的環境抗爭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而以往城市居民的環境抗爭中曾起到動員作用的社會網絡則在鄉村社會環境抗爭中呈現出另外的邏輯。

首先,傳統媒介接觸強度越高,農村居民環境抗爭行為發生的可能性就越大。以往的調查研究已經揭示了在農村地區以電視、廣播、報紙等為主的傳統媒介有着根深蒂固的地位,如,傅海在2011年文章中考察我國農村居民的媒介接觸狀況、價值評判和心理期待時發現,當前農村居民接觸率最高的依然是電視,其次是報紙和互聯網媒介,並且農村居民對中央媒體有較高的認知與接觸,對網絡媒介的繼續發展有較高期待,傳統媒介的影響力對農村居民不言而喻(傅海,2011)而且已有不少研究也表明了傳統媒介在農村公共事務政治參與的促進作用(劉蓓,2017;盧春天,朱曉文,2016)。農村居民在絕大多數時間裡是通過傳統媒介了解時事動態、農業科學技術、法律法規等各式各樣的信息,那麼在遭遇環境危害時,他們處理的經驗方法大多是從這些媒介上獲取的信息,所以傳統媒介接觸強度對農村居民環境抗爭行為有促進、引導、規範的作用,會更多地引導農村居民走向合理、合法的制度化抗爭路徑。

其次,新媒介作為近年來依託智能手機和互聯網發展的新事物,會隨着技術發展和時間的推演在農村地區的影響力越來越大。儘管新媒介的使用強度這種影響尚不具有統計學意義上的顯著性,但這並不意味着他們對環境抗爭的動員沒有起到促進作用,這其中可能有兩個原因,一是公眾在虛擬的新媒介空間發起了自身的環境抗爭行為,如在微博或者微信朋友圈發帖披露環境危害等行為,這些線上抗爭行為有可能擠壓了線下行動的時間,而本文研究設計中環境抗爭更多的是線下行為;另外一個是新媒介的使用擴大了非制度化的抗爭,已有研究表明互聯網的日常使用可能擴大城市中的非制度化政治參與(陳雲松,2013),而本文在環境抗爭的測量更多地是圍繞制度化的抗爭,這有可能造成模型結果的偏誤。新媒介的信任對環境抗爭行為的產生的顯著影響可以推斷新媒介扮演了呈現雙向的因果機制角色,一方面對新媒介信息的信任讓他們將缺場空間中環境傷害的體驗和經歷投射到他們現實空間,這有可能引發情感的共鳴,引發抗爭行為;另一方面抗爭主體也需要利用新媒介平台來製造環境抗爭議題,擴大社會影響。

最後,橫向聯繫和垂直聯繫的社會網絡對環境抗爭行為有着不同的影響方向,但是這兩類社會網絡對環境抗爭行為的影響都沒有達到統計學上的顯著性。這一結果和社會網絡在城市居民環境抗爭行為積極效應不同,到底是什麼因素導致社會網絡在城市居民和鄉村居民發揮了不同的效應?可能的原因有兩個:一是擁有垂直或者水平社會網絡越多的人往往是鄉村社會中有着聲望較高的人,如費孝通在鄉土中國所指出的鄉村社會追求的是「無訟」社會(費孝通,2004:77-84),因環境傷害問題採取體制內的維權是迫不得已的辦法,較高聲望的人往往顧及面子,最後才會行動;第二,擁有垂直社會網絡越多的人意味着不少親朋好友中在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工作,而很多時候環境抗爭在鄉村社會中等同於「給政府挑麻煩」,而且目前的抗爭多數在體制內尋求解決,為了避免影響到體制內的親朋好友,往往保持沉默或者私下解決。

本研究的意義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首先是運用媒介接觸的視角考察對農村居民對環境抗爭的影響,這是對以往環境抗爭研究中媒介作用從宏觀層次向微觀層次的推進,另外一方面是從經驗的層面證實了以往在城市環境抗爭中起着積極作用的社會網絡在農村環境抗爭中並沒有顯著影響。當然,本研究也存在以下的不足:一是數據樣本局限於中國西北四省的農村居民,還需要在更大範圍內調查數據來檢驗研究的推廣性,二是由於只是截面數據,對農村居民環境抗爭行為增多是否由於社會網絡作用的消退抑或媒介接觸增多效應之間的穩健性因果機制還需要追蹤調查。

本文系簡寫版,參考文獻從略,原文刊載於《國際新聞界》2017年第9期。

(本期執編:小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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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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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 18:08:36

這個真的給我們很多幫助,特別是對愛情懵懂無知的年紀,可以讓我們有一個正確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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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8 12:07:48

發了正能量的信息了 還是不回怎麼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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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8 17:12:33

可以幫助複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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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已有3條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