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戀的滋味不好受,
有故事的坊友們可能都懂……
分手後,可能不少人都有過
挽回前任的想法
這本無可厚非
但分手後挽留女友不成,
放火燒錢的,您聽說過嗎?
最近,南京雨花台警方接到一位丁女士的報警電話,稱自己的前男友周某正醉醺醺地在她家裡「燒錢」。
原來,丁女士幾天前向周某提出了分手,周某不願結束戀愛關係,喝了酒後,便上門來糾纏丁女士。
「他一見面就喊着『給你錢,去買禮物』,我不要,他就生氣地跑到衛生間點燃了錢燒起來。」丁女士稱,她見周某越來越過激,就打電話報了警。
警察趕到時,在衛生間看到了四張被焚燒殘缺的百元人民幣。
據周某說,點燃人民幣後,他自己也意識到這樣不理智,就自行滅了火。
儘管錢是周某自己的,但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規定,故意毀損人民幣的,由公安機關予以警告,並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
民警通過現場查看,結合周某認錯態度,最終對周某做出警告並處以500元的罰款。
民警告知雙方,應該妥善處理情感糾紛,情侶分手再見亦是朋友,真正的感情也不是靠金錢可以左右的,建議周某修正自己的價值觀念,不要再做出此類不理智的行為。
來源 | 荔枝新聞
編輯:小蠻腰
評論列表
確實不錯,挽回了不少瀕臨離婚的家庭!
發了正能量的信息了 還是不回怎麼辦呢?
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