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別人眼中的小腳悍妻,也是受文人尊崇的胡夫人。
她寫信滿篇病句,十個字裡面會寫錯八個,可也能在公堂上懟到律師啞口無言。
她被胡適嫌棄,拖到27歲才肯娶她;她也被胡適珍視,寫下男版三從四德以示對妻子的愛護。
她,就是活出自我的江冬秀,一個令胡適又愛又怕的舊時代新女性。
《覺醒年代》劇照
一、母親見才起意,為洪冬秀強行說親
江冬秀出生於1890年的安徽,江家在當地算是小富之家,她與胡適是同鄉,甚至還帶點遠親。江冬秀的舅母是胡適的姑婆,而兩人的糾葛也源自於一次胡適的串門。
當時的江冬秀14歲,正是女兒家應該說親事的年紀。胡適去自己的姑婆家做客時,恰巧當時江冬秀的母親也在她家做客。
江冬秀的母親十分喜歡當時已經出落的一表人才又彬彬有禮的胡適,當下就起了想要與胡家結親的心思。
江家找到胡家說親,但胡適以自己年齡尚小,且兩家門不當戶不對,江冬秀又比他大了一歲為由,委婉地拒絕了江家的好意。
等胡適離開家鄉去上海求學後,江母仍舊不死心,又找了胡適的叔叔去胡家說媒。
而胡母本就是個沒主見的,在自己兄長的百般撮合下,終於是對江冬秀起了心思。
胡母拿着江冬秀的生辰八字去算了一卦,發現儘管江冬秀比胡適大了一歲,但是她命里很旺胡適,於是便自作主張定下了這門婚事。
可以說當時的江冬秀和當時的胡適作為當事人,二者對這段婚姻是直到已經成為事實後才得知的。
江冬秀是舊時代典型的大小姐,從小學的便是三從四德,遵循的也是女子無才便是德這樣的規矩。甚至她還裹着腳,輕易不出門見外男。
當得知自己與胡適定下婚約之後,她便認定自己是胡家的人,認為自己是胡適的未婚妻了。
所以儘管胡適在離開家鄉之後,整整十三年沒有回過家。可江冬秀仍然以未來兒媳的身份,時常去胡家照顧胡適的母親。
這也是多年後胡適沒有辦法直接推掉這門婚事的原因之一,畢竟他了江家太多人情。
十三年後胡適從美國學成歸來,並且到清華任教。遲遲不願回家成親。
可此時的他已經26歲,江冬秀也已經是27歲的老姑娘了。
胡適一次又一次地收到母親催他回家成親的書信,甚至言辭已經越來越激烈。這讓心疼寡母的胡適不得不放棄自己心中的白月光,認命地回到了家鄉與江冬秀成親。
令狐是哭笑不得的是,明明二人都已經要成親了,胡適提前去看望這個與自己訂親十三年,卻一次面都沒見過的未婚妻時,江冬秀竟然仍恪守着規矩,躲在房裡用床簾擋住自己,死活不肯與胡適見面,稱要二人結婚後才能相見。
種種跡象看來,此時的江冬秀真的是一個普通的閨閣小姐,迂腐,守舊,甚至還有一點無知。
可儘管兩人有太多不同,胡適還是梳着大背頭,穿着黑西裝,踏着黑皮鞋與身穿霞披,頭戴鳳冠的江冬秀成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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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之後的江冬秀,為了丈夫開始一點點改變,所表現出來的作風,簡直令人嘆為觀止。
在胡適與江冬秀結婚的第一年,胡適還完全沒能接受自己有了這麼一個舊式的妻子。所以他仍然將江冬秀放在老家照顧母親,自己隻身一人回到北京,第二年才將江冬秀接去北京與他同住。
初到北京時,江冬秀與胡適相處得十分尷尬,江冬秀聽不懂丈夫的各種學術言論,也不明白丈夫提倡的新文化是什麼東西,更不明白丈夫與他的朋友們每天都在忙着什麼。
江冬秀慢慢發現,原來丈夫是喜歡新式女性,提倡各種新式言行的。於是她便不再裹腳,然後開始努力學習認字讀書,儘量讓自己看上去與丈夫顯得不那麼格格不入。
除此之外,江冬秀還從一個什麼都要人伺候的大小姐,學會了洗衣做飯,整理家務,並且後來還做得一手好菜。她也是靠着這齣眾的廚藝,抓住了胡適的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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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鳴驚人,擺脫小腳太太的罵名
江冬秀努力地在做一位胡適喜歡的太太,也慢慢被胡適所接納。二人結婚幾年後,她先後為胡適生下兩個孩子,並且在這個時候做下她人生當中第一件驚天動地的大事。
當時北大學校裡面有一位名為梁宗岱的教授,在外面喜歡上了一個新潮的女學生,便回家想要與自己的妻子離婚。
他的妻子膽小懦弱,除了知道哭,什麼事情都做不了。江冬秀見梁太太可憐,便收留了她,並說要為她做主,替她打官司。
原本我們都以為江冬秀是叫胡適幫忙的,結果估計是怕胡適抹不開面子去與自己這位好朋友翻臉,又或許是嫌棄胡適不夠給力,江冬秀自告奮勇自己陪着人家上了公堂。
在公堂上,江冬秀口若懸河,將梁教授的惡劣言行大批特批,讓當庭的法官和律師都目瞪口呆,完全沒辦法反駁。
結局果然如江冬秀保證的那樣,她幫梁太太打贏了官司,梁教授沒有辦法離婚。
這件事情之後,大家才發現原來胡師母並沒有想象當中的那麼軟弱,反而是一個頗有個性的女子。也是自此之後對她尊敬了許多,不再像之前那樣表面客客氣氣,背地裡嘲笑她是小腳太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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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無心之舉差點毀了婚姻,卻靠自己一手拉回
1923年時,胡適在杭州感染了風寒需要人照顧,可是江冬秀因要在北平照顧自己兩個年幼的孩子,沒有辦法抽身。
便靠着自己歪歪扭扭的字,情真意切地寫了一封信,拜託當時也在杭州的胡適的表妹曹誠英,希望曹誠英可以代她照顧丈夫一段時間。
也正是這一封信,直接引狼入室,讓胡適後來差一點和她離婚。
曹誠英比胡適小十來歲,是胡適家嫂嫂的妹子,同時也是胡適與江冬秀結婚的伴娘。
當時曹誠英剛離婚,正處在感情空窗期。她讀過書,受過新式教育,是能寫點詩,念點詞的新時代女性,長得也嬌嬌弱弱,一別我見猶憐的模樣。
原本當初表哥胡適結婚時,她便對這個表哥頗有好感,如今孤男寡女共處一室,怎麼可能不發生點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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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由於江冬秀與胡適的結合一直沒有得到文化界人士的認可,而且當時的文化圈都有這麼一個奇怪的現象,文人們都喜歡拋棄自己家裡包辦婚姻的妻子,然後迎娶新世代女性。
所以大家對胡適與曹誠英的事情都心知肚明,並沒有覺得很出格。直到徐志摩不小心將這件事情捅得滿城皆知並且終於被江冬秀知道時,曹誠英都已經與胡適有愛情結晶了。
胡適深知紙已經包不住火,便下定決心與江冬秀離婚。畢竟他與江冬秀的結合本就不是他願意的。
可是當胡適安頓好曹誠英,鼓足勇氣回到北平,向江冬秀提出離婚後,江東秀直接轉身走進廚房,拽出一把菜刀,一手抱着孩子,一手拿着菜刀,只對胡適說了一句:「如果你要和我離婚,那麼我先殺了孩子,再殺了你,然後就自盡。」
說完這句話,江冬秀一個字也不多說,只那麼冷冷地看着胡適,然而就是這一句話已經嚇得胡適滿背冷汗。
他怎麼也想不到平時不吭不響,溫溫柔柔,對他言聽計從的妻子,竟能做出如此大膽的舉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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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哪裡還敢提什麼離婚,只得乖乖夾起尾巴做人,偷偷與曹誠英聯繫。
可是江冬秀是一個很細心的人,她知悉丈夫的背叛後就十分留意丈夫的言行,很快便發現丈夫仍舊與曹誠英在通信。
於是她又當眾把曹誠英的信打開,將丈夫從房間裡拽了出來,當着周圍鄰居的面讀了起來。
這絕對是最打胡適臉的行為。讓胡適十分難堪,也終於認清了一個現實,他不可能像別的文人那樣輕易擺脫自己的老婆,迎娶心上人的。
於是胡適只能認命地與曹誠英切斷了聯繫,乖乖地呆在江冬秀身邊。而江冬秀也將曹誠英列為禁區,家裡人誰也不許再與她來往。
這之後幾十年,雖然胡適的身邊一直紅顏知己不斷,但是他再也沒有做過出格的事,並且在慢慢意識到江東秀的好之後,也越來越愛自己的老婆,成為了妻管嚴。
甚至在別人嘲笑他怕老婆時,他還誇讚說怕老婆的男人都是好男人,更是引以為傲地寫了一個男版的三從四德,徹底成為了一個好男人。
四、用一生熱愛換來丈夫真心
在這之後的幾十年裡,江東秀一直都恪守着自己的本分,努力做一個好太太,好妻子,好母親。
她可以什麼都不懂,但是她願意為了胡適去學。
她可以什麼都不爭,但是涉及到底線,她也絕不會退讓和妥協。
她可以在大家都只顧着逃難的時候,不僅帶着兩個孩子,還能死活帶着胡適的 70多箱書本一起走。
她可以在胡適出國後竭盡所能地照顧胡適家裡的親友,哪怕自己只有10塊錢,也會拿出9塊分給他們。
她可以在與胡適分隔兩地時努力地寫信給他,哪怕十個字裡面有八個字都是錯的,她也願意向胡適表達自己對他的思念。
她可以默認胡適心裡有過白月光韋蓮司,甚至願意在胡適去世後請她為胡適寫。
她可以不希望胡適做大官,只想他專心搞教育。可在胡適被迫做大使後,又懊悔地向胡適道歉,說自己能力太弱不能幫上丈夫。
她可以在為胡適寄去的衣服里放一包他喜歡的耳勺,也可以在胡適的領帶里藏幾塊錢方便他遇難時能急救。
她可以因為胡適喜歡便記下整本《紅樓夢》裡的人物,也可以將金庸先生的書全部看一遍。
她可以在完全不懂英語的情況下和胡適去美國,然後靠比劃一個人順利買菜回家。
她可以一個人趕走闖進家裡的外國賊,也可以說笑着調和丈夫與朋友間的關係。
她可以讓胡適從排斥他,嫌棄她,到接受她,喜愛她,尊敬她。
她是一個舊時代的女子,可是她卻在新時代里活出了新姿態。這便是江冬秀,一個可愛可敬的女子。
參考資料:《胡適傳》《胡適:四十自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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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可以諮詢下嗎?
發了正能量的信息了 還是不回怎麼辦呢?
可以幫助複合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