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站在當事人(老婆)的角度,這應該是一件非常令人氣憤的事。不過,站在旁觀者的角度上看,這卻是一個老婆展開反擊的絕佳時機!
我們要知道,現在很多配偶其實都在懷疑自己的另一半是否出軌,而其中的大多數也都因苦於沒有證據,所以也會被自己的另一半和小三耍得團團轉,甚至還因此落下了猜疑心重、脾氣暴躁、到了更年期等等破壞婚姻幸福的口實。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
小三給原配打電話(影視題材)然而現在,小三卻主動現形並給出軌對象的合法妻子,也就是老婆打電話,這是多麼好的機會啊!只要老婆一方能保留證據,不僅可馬上以丈夫婚內出軌為由起訴離婚,而且因此還可能讓這個負心漢淨身出戶,甚至拿到精神損失費,這種機會難道不好嗎?
當然,或許有些老婆不願放人,只想給小三一點教訓。即便如此,這也是老婆一方展開反擊的絕佳機會。比如建議老婆保留好小三主動給自己打電話的證據,甚至可以嘗試激怒對方,讓其反覆撥打電話或以其它通訊方式不斷騷擾老婆,在這種情況下,老婆一方是可以報警處理的。因為對方的行為已經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二條,即騷擾、恐嚇或侮辱公民罪,打擾了公民的正常生活,所以小三可能會因此受到拘留5~10日和罰款的懲罰。
保留證據,主動權在原配手裡綜上是建議老婆以法律為準繩所展開的反擊,而如果老婆還覺得不夠解恨,那其實也有很多方法讓小三社死!比如老婆可以去其單位公開對方當小三的證據,或者用起訴離婚為由逼迫丈夫表明態度,並為此保留證據向小三展示等等,反正主動權在自己手裡,該如何處理基本都是老婆一方說了算,另外這些方法雖然不那麼好看,但卻並不違法。也就是說,無論老婆一方怎麼處理,千萬不要做違法的事。
中了小三的奸計最後給一個處理不當的例子,本人有一個親戚就是因為小三給自己打電話,因此情緒失控,不僅找到對方後將其打傷,而且還砸掉了對方的一些私人財產。結果小三報警後,老婆一方不僅因此而受到了治安管理法的處罰,而且還賠償了對方的損失。同時讓人懊惱的是其丈夫接下來對小三更是「愛護有加」,竟然感覺是自己老婆欺負了人,簡直是不可理喻。
換句話說,老婆一方如果不控制好自己的情緒,做了違法的事,不僅會中了小三的奸計,甚至還會又輸人,又輸勢!比如我的那位親戚,最終還是離了婚,並因此而得了抑鬱症,同時反觀其前夫和小三,人家如今卻過得其樂融融,這不就是老婆一方又輸人,又輸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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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了正能量的信息了 還是不回怎麼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