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出軌的「美女教師」老婆,男人如何面對「離婚冷靜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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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公眾號 | 瀟瀟竹

說一千道一萬,所謂的「離婚冷靜期」絕對不是什麼好東西。對於部分處在婚姻崩潰期的、想離婚的弱勢者戕害尤甚。

本號不玩什麼虛頭巴腦的東西,直接說「事兒」。

第一個例子。

面對出軌的「美女教師」老婆,男人如何面對「離婚冷靜期」?

今年11月份,媒體報道稱《山西某學院老師出軌男同事:突破下限、婚前到生子綠帽子從未脫下 》。這位出軌本校教師同事的女教師,從婚前就和這位男同事不錯,一直到結婚、生子,仍然保持婚外性關係。

那個「綠帽子」啊!讓他的丈夫戴了一個「溜透溜透」的,已經發出了「玳瑁色」。看圖。

該女教師與出軌的同事

「劇情」還挺有看頭。據報道,這位老師在山西太原師範學院任教,被丈夫舉報在婚前跟婚後長期與同事發生不正當男女關係,甚至在孕期也有出軌行為。事發後竟然還反咬一口到處博同情,兩個人結婚僅一年,孩子才一歲,就準備要離婚。

看這位女教師道貌岸然的樣子,結果呢卻是一名「蕩婦」,比較令人同情和遺憾的是,這起「美女教師出軌事件」主動想離婚的竟然是女方。

我去!簡直是「豬剛鬣」開葷,倒打一耙啊。

我們姑且不論女方主動離婚是什麼意圖,是想為另覓新歡創造條件還是「不好意思」,但如果是他的丈夫難以忍受「綠帽子」之苦,提出離婚呢?

問題就來了。

再恰恰碰上一個「不想離婚的」「給男人戴綠帽子的女教師」,好嘛!這不就熱鬧了嗎?

兩人一到民政局協議離婚,不無意外地、民政局工作人員會「冷冰冰」地說「冷靜30天!」

而後,30天後的某天,他的出軌的美女妻子忽然又後悔了,想「幡然醒悟」啥子的,拒絕再去民政局。那麼,這個「協調離婚」必然泡湯。

對於這位被戴「綠帽子」的丈夫而言,接下來的恐怕還真是煉獄般的煎熬啊。同事們指指戳戳、暗地裡竊笑。而後,社會輿論的發酵,一個男人的尊嚴徹底被「踩到了地上」,還「摩擦幾腳」啥子的,還無法「反抗」的那種。

這樣的「綠帽子」,你讓這個受了委屈,也是事實上的「受害方」、「弱勢者」的男人,如何度過這一段煉獄般煎熬的時間?

甚至,如果不走同樣亢長的訴訟程序的話,這個「綠帽子」有可能就要無限期、永遠永遠戴接下來的半輩子了——出軌的女方只要「玩兒」,對於「冷靜期』的30天,可以無數次地「玩兒」。

道理就這麼簡單。

我們再舉第二個例子。

一旦遭遇家暴、遺棄等情況,咋辦?就和著名電視劇《不要和陌生人說話》中的男女主角一樣,天天被丈夫「擂『的要死的弱勢女性。在現實中可是有不少例子的。

我們就以一個非常令人關注的「河南女子遭家暴跳樓事件」為例。小燕婚後遭遇三次嚴重家暴。2019年8月13日13時38分,前夫突然闖入小燕所經營的服裝店,開始毆打小燕,她被迫從自己經營的服裝店二樓跳下,後被緊急送往醫院。

警方調解過程中,男方不僅以孩子還小為由,不同意離婚,還多次為自己的家暴行為辯解。後來,因為法院看事件「鬧大了」,火速辦理了離婚判決。

被家暴的小燕最終擺脫了「牢籠」,問題是類似的「小燕」,如何面對離婚冷靜期?家暴或出軌的丈夫,完全可以「玩兒」,將離婚冷靜期當成「工具」,搞個「一同去一下」,30天後玩失蹤,被害的女性怎麼辦?

繼續被家暴、繼續受折磨和繼續甚至「等着被打死」嗎?

家暴一旦開始,家暴者如同「魔鬼上身」,往往一次比一次更暴烈。難道這就是這些被害的弱勢女性必須承擔的代價和苦果嗎?

關鍵是這樣的設計公平嗎?法律或制度的本意必然是更好地保護弱者,保護善良和正義,那麼,30天的「冷靜期」的離婚梗阻,無論一些專家怎麼「吹牛逼」,也千萬別信。

假設小燕的事件不是炒到了網上,網上一片罵聲了,法院才介入的,否則一定是個「慘烈」的不能再慘烈的結果,也一定是一個他的暴力丈夫繼續施暴、繼續得志和猖狂,而女方繼續長期被毆打的結果。

不會有其他。

這樣的離婚冷靜期,對於「小燕」們而言,不就是個保護了違法、保護了家暴,保護了她繼續被毆打,也絕對的讓「家暴持續」「傷害加深」的「狗日的」冷靜期嗎?

再看第三個例子。

前段時間有報道稱,我國包括國外「性取向不正常的人」或「跨性別人」數量不少,有數據稱我國不低於300萬甚至更多。這些「跨性別人」可能與生理或心理發育有關。

表面上是「男人」,實際上喜歡男人,或表面上是女人,實際上更喜歡女人。以此類「男人」為例,這些「男人」往往基於社會角色考慮,會正常與女性結婚生子,但一旦生子後基本上不會再碰妻子,甚至非常牴觸夫妻生活。

報道稱就是這麼一些人在卑鄙地用婚姻綁架了一些女人的「子宮」——行TA掩蓋自己的「雙性」事實。

咱們不妨分析分析,一旦男人或女人遇到這樣的「跨性別」的婚姻,會有多麼地苦逼。男人一方可能好些,女性一方如果提出離婚,在已經無可忍受、根本不可能有家庭性福生活的情況下,碰到了離婚「冷靜期」,如果「跨性別」的另一方再玩兒個貓膩,這得給善良的另一方增加多麼大的心理和身體折磨?

而且,可能涉及上百萬家庭中的一方受此禍害。

公平嗎?豈不正是「冷靜期」,持續又繼續地加害了我們社會上的弱勢和被害方。

法律和規定這玩意,無論怎樣都應該保護正義和善良,而不是更加鼓勵和支持「邪惡」與「魔鬼」。

這個「鬼日」的冷靜期,一旦落實,會有多少人、多少在婚姻中受罪受害的人,有了更多的「以淚洗面」的時間;會有多少人受到更多的暴力和摧殘,會有多少弱勢和被害方,無奈之下只能暫時委屈求全,甚至不惜出賣自己的靈魂、肉體乃至良知?

這就是法律的正義嗎?

法律正義不應該是這麼「玩兒」的吧?

「玩死」一批批「被家暴的小燕們」,玩死一批批慘遭戴「綠帽子」的男人,或者說玩死一批批被丈夫出軌而「守空房」的良善妻子們嗎?

唉!真不知道,所謂的「冷靜期」,會產生多少社會負面問題。

不忍卒睹、不忍細想啊!

細思細想,滿眼「恐怖」,細思其恐!

評論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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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3 14:08:36

服務特別好,而且給人的感觸也挺深的,真的可以的

頭像
2024-07-20 22:07:21

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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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5 19:03:53

老師,可以諮詢下嗎?

頭像
2024-02-15 14:02:53

老師,可以諮詢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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